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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3 生效日期: 2004-06-03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樊政办发[2004]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六月三日

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2004年5月26日)
   为制止乱占滥用土地行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保证我市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04]69号)和全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为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工作新的职能定位和宏观经济形势对国土资源工作的要求,集中半年左右时间,通过宣传教育和清理整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土地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相统一的意识和节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以及依法用地的法制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资源承载能力的关系。

  二、治理整顿的内容和任务
   这次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是去年2月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和去年7月开展的开发区(园区)清理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具体内容有五项:
   (一)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整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等问题;清理规范开发区(园区)。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由发展改革部门提供项目审批情况。
   (二)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的数量和质量情况,整顿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甚至不补等问题,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三)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或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四)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继续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审计、农业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五)清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监察部门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底以前)。组织学习国务院国发明电[2004]20号文件和全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
   (二)自查阶段(6月1日至30日)。由各地、各部门自查新上项目用地情况,并认真进行整改,6月20日以前提交清理整顿报告。其他项目清理工作在6月30日以前摸清底子,并进行分析汇总,整理归类,找出存在的问题。
   (三)整顿阶段(7月1日至8月底)。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依法严肃处理。
   (四)总结检查阶段(9月1日至30日)。总结工作,建章立制,向市政府写出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的专题报告。市政府派督查组对各地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10月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是今年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发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加强配合,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刘立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华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曾进生任副组长,市发改委汪爱国、市监察局周汉文、市财政局杨利华、市审计局黄青云、市农业局郝福新、市国土资源局张春、田华、江道义等为成员的襄樊市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江道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治理整顿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和任务,切实抓好落实。
   (二)严肃纪律,抓好落实。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治理整顿期间,暂停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各地要认真执行,并结合本地土地市场的实际,按照“一要抓紧、二要从严”的要求,集中精力,抓紧时间,从严清查,从严整改。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从严检查,对清理检查出来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加大查处力度。对土地违法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继续实行重大案件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的工作机制,从严从快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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