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经济区落实太原市食品放心工程2005—2007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9 生效日期: 2006-01-09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文号: 并经管发[2006]4号

区属各有关单位: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太原市食品放心工程2005—2007年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九日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太原市食品放心工程2005—2007年规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区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发展状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完善食品监管体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
  (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抓好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三)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维护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目标
  到2007年,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提高,逐步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生产加工企业基本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主要食品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显著提高,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明显改善,食品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四、工作任务
  (一)区社会事务局负责整治食品源头和食品消费环节
  1、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等专项整治,加强化肥、农药和饲料管理。一是建立科学的施肥用药操作规程,推广使用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在种植业上,严禁使用国家禁用农药,限量使用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在养殖业上,严格按规定标准使用添加剂,严禁使用违禁药物,防止受污染原料进入食品生产环节。二是加强对农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管理、日常监管与检测,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违禁农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违法行为。
  2、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农产品质量检测数量上,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产品年检率逐年提升,其他农产品市场抽检至少每年一次。
  3、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积极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推广“公司+基地”模式,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淘汰进程。
  4、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2005年完成率80%,2006年完成率90%,2007年完成率100%。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
  5、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2005年争取80%的食品商场、超市达到《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2006年实现90%,2007年得到全部规范。
  6、把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做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采取综合措施,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集中整治,责令超范围经营盒饭的食杂店停止经营,取缔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盒饭制售点,通过综合整治使学校周边饮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区质监分局负责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开展年度食品生产许可证查处工作,已开展生产许可证查处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取缔无证生产企业。
  2、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企业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进入市场前要严格审查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食品出厂强制检验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制度。
  3、2005年广泛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建档工作,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实行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2006年,实行市场准入的食品生产企业建档率达到95%以上,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建档率达到100%,其它各类小食品加工作坊建档率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对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国家免检称号的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一次,每季度巡查或回访一次;对获得工业产品许可、食品市场许可证和质量状况较稳定的企业和低风险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每两个月巡查或回访一次;对需要帮扶的企业和中危食品生产企业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每个月巡查或回访一次;对列入区重点监管的食品企业和高危食品生产企业每月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建立全区食品质量安全抽查制度。
  5、建立企业责任制和承诺制,对生产场所和设备简单、未取得QS标志、使用传统生产工艺、在局部小范围销售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采用企业责任制和承诺制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实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跟踪调查,对原料来源、食品加工和出厂实行全程监控。
  6、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物质加工食品、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冒用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
  7、完善食品企业标准化生产流程,抓好原材料采购环节管理,建立原辅材料索证、验收制度,防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加工,加快推进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无公害食品原料基地建设。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建立添加剂使用报备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严格按照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添加剂使用原则进行生产,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添加剂,逐步实现食品加工质量与国际接轨。
  8、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和不具备检验能力、主要分布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家庭作坊式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巡查制度,重点检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原料把关、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处置、食品标签和质量安全标志使用等重点环节以及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评价等。从生产销售方式、生产加工能力、供应对象和区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能力等方面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引导,使其质量安全保证条件与生产同步提高。
  (三)区工商分局负责整治食品流通环节
  1、严把经营主体准入资质关,严查无照经营行为。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适时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抓住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肉、蔬菜、奶制品、水果、豆制品、水制品、饮料、酒、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把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做为监管重点。
  3、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广告虚假宣传、仿造冒用厂名厂址产地及认证标志质量标志、掺杂使假、计量短缺、不正当竞争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把食品安全市场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网络建设,实施基层局所联网,发挥相对集中受理、统一指挥调度、分工执法办理的网络作用。
  5、继续推行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备案制度,建立购销台帐,采取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管理办法,扩大食品种类,规范准入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体系,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销售区,搞好产销对接,“三绿工程”、“菜篮子”工程衔接。继续开展“百店无假货”、“诚信经营”、“放心购物”、“文明市场”、“消费者满意单位”、“放心食品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社会环境。
  6、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进一步规范印刷行业印制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印刷品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监管职能
  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环节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监管职能,形成统一、和谐、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管委会年度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
  (二)成立协调领导组,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领导,成立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
  组 长:张金旺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郎新生 (管委会主任助理)
  成 员:乔建伟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剑龙 (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黎成科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郭永泽 (区质监分局局长)
  王满全 (区工商分局局长)
  (三)建立食品检测体系,强化食品监管技术支撑
  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抽检、检测专项经费,管委会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预算的费用包括抽检费用、检测费用、人员培训费用、配备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及仪器等费用,每年列入专项经费约30万元。
  (四)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
  对高风险食品企业和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条件、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新闻媒体曝光、抽检产品不合格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重点打击;对所有列入整治重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区域和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增加监督抽查次数。对连续两次以上抽查不合格、不能保证生产必备条件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坚决采取退出食品市场措施,并进行重点整治。
  (五)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确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对象,以查处大案、要案和端黑窝点为主要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监督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主动抵制污染食品,揭发检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