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价农[2001]170号
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你所《关于微水电收费标准的请示》(南机化[2001]14号)悉。农业部微水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999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定,承担全国微水电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收费规定,现就微水电检验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台微水电机组检验收费标准
1、外观检查12项(每项5元)共60元。
2、绝缘电阻测定33元。
3、绕阻直流电阻测定28元。
4、耐电压试验120元。
5、额定工况试验(含效率测定)1965元。
6、温升试验650元。
7、冷态电压整定范围测定155元。
8、热态电压整定范围测定155元。
9、冷态时稳态电压调整率测定575元。
10、热态时稳态电压调整率测定575元。
11、冷热电压变化量测定315元。
12、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测定225元。
13、短时升高电压试验245元。
14、飞逸试验245元。
15、超速试验245元。
16、短路机械强度试验245元。
17、管接头使用费45元。
18、尾水管使用费45元。
19、市内运输费100元。
20、样品返还托运费100元。
21、样品返还包装费100元。
22、邮电通讯费50元。
23、检验报告费100元。
24、水费18元。
二、微水电检验收费按实验项目向被检者收取。
三、接文后,请按收费管理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领取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并加强收费管理和监督。
本文自2001年6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