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微水电检验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05 生效日期: 2001-06-10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农[2001]170号

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你所《关于微水电收费标准的请示》(南机化[2001]14号)悉。农业部微水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999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定,承担全国微水电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收费规定,现就微水电检验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台微水电机组检验收费标准
  1、外观检查12项(每项5元)共60元。
  2、绝缘电阻测定33元。
  3、绕阻直流电阻测定28元。
  4、耐电压试验120元。
  5、额定工况试验(含效率测定)1965元。
  6、温升试验650元。
  7、冷态电压整定范围测定155元。
  8、热态电压整定范围测定155元。
  9、冷态时稳态电压调整率测定575元。
  10、热态时稳态电压调整率测定575元。
  11、冷热电压变化量测定315元。
  12、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测定225元。
  13、短时升高电压试验245元。
  14、飞逸试验245元。
  15、超速试验245元。
  16、短路机械强度试验245元。
  17、管接头使用费45元。
  18、尾水管使用费45元。
  19、市内运输费100元。
  20、样品返还托运费100元。
  21、样品返还包装费100元。
  22、邮电通讯费50元。
  23、检验报告费100元。
  24、水费18元。

  二、微水电检验收费按实验项目向被检者收取。

  三、接文后,请按收费管理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领取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并加强收费管理和监督。
  本文自2001年6月10日起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