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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宗交易人工受理业务完善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06 生效日期: 2003-03-06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本所于2003年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及开展大宗交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02]15号),推动了大宗交易业务的开展。为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市场服务,加强风险管理,本所对大宗交易业务有关具体操作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大宗交易申请材料
  本所近期对“大宗交易申请表”进行了更新:(1)会员公司承诺一栏中,添加了一项承诺内容“所转让证券不存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市场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2)增加了两项填写要素,即买卖双方所在席位的卫星序列号。请各会员单位注意使用新的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可从本所网站下载)。
  此外,各会员单位向本所递交“大宗交易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供如下审核材料:
  1、交易双方委托各自会员公司提出成交申报的授权委托书;
  2、接受委托的会员公司给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大宗交易数据接收
  1、为保障大宗交易数据的正常发送,申请进行大宗交易的买卖双方须分别提供数据接收的相关信息;老单向用户请提供单向卫星序列号;新单向用户请提供接收席位号。
  2、本所对大宗交易进行确认后,将依照“大宗交易申请表”上所填写的序列号或席位号发送当日大宗交易数据至相关会员单位。
  文件发送时间:约为成交当日16:00左右。
  文件名:为DZMMDD(编号).TXT 其中MMDD表示日期。
  文件的格式为一标准文本文件,一整行对应一条记录,每条记录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申请表
 ┏━━━━┯━━━━━━━━━━━━━━━━━━━━━━━━━┓
 ┃ 1-10位│卖方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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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5位│卖方席位号                    ┃
 ┠────┼─────────────────────────┨
 ┃ 16-20位│卖方帐号结算代码(B股C9帐户用)            ┃
 ┠────┼─────────────────────────┨
 ┃ 21-28位│成交日期                     ┃
 ┠────┼─────────────────────────┨
 ┃ 29-38位│成交价格(小数点后有3位)              ┃
 ┠────┼─────────────────────────┨
 ┃ 39-50位│成交数量                     ┃
 ┠────┼─────────────────────────┨
 ┃ 51-56位│证券代码                     ┃
 ┠────┼─────────────────────────┨
 ┃ 57-66位│买方帐号                     ┃
 ┠────┼─────────────────────────┨
 ┃ 67-71位│买方席位号                    ┃
 ┠────┼─────────────────────────┨
 ┃ 72-76位│受理编号                     ┃
 ┠────┼─────────────────────────┨
 ┃ 77-81位│买方帐号结算代码(B股C9帐户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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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帐号                  │                 ┃
┠──────────────────────┼─────────────────┨
┃卖方帐号指定席位              │                 ┃
┠──────────────────────┼─────────────────┨
┃卖方帐号结算代码(B股C9帐户用)         │                 ┃
┠──────────────────────┼─────────────────┨
┃交易价格                  │             (元)   ┃
┠──────────────────────┼─────────────────┨
┃交易数量                  │                 ┃
┠──────────────────────┼─────────────────┨
┃交易金额                  │             (元)   ┃
┠──────────────────────┼─────────────────┨
┃证券代码                  │                 ┃
┠──────────────────────┼─────────────────┨
┃证券名称                  │                 ┃
┠──────────────────────┼─────────────────┨
┃买方帐号                  │                 ┃
┠──────────────────────┼─────────────────┨
┃买方帐号指定席位              │                 ┃
┠──────────────────────┼─────────────────┨
┃买方帐号结算代码(B股C9帐户用)         │                 ┃
┠──────────────────────┼─────────────────┨
┃卖方席位卫星序列号             │买方席位卫星序列号        ┃
┠──────────────────────┼─────────────────┨
┃受理编号:                  │                 ┃
┠──────────────────────┼─────────────────┨
┃会员公司承诺:                │说明:               ┃
┃0 本公司保证委托的真实性、有效性;      │0 申请表原件送达本所;       ┃
┃1 保证委托方具有与委托相对应的钱券;     │1 表格中各项要素以打印方式填写;  ┃
┃2 买卖双方没有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2 申请经办人必须为本所在册交易员;┃
┃3 所转让证券不存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市场业│3 申请表必须加盖会员法人公章;   ┃
┃务规则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4 本所申请受理时间为15:00-15:30;┃
┃                      │5 受理编号由本所负责填写。     ┃
┃                      │                 ┃
┃                      │                 ┃
┃    签章:                │                 ┃
┃                      │                 ┃
┃                      │                 ┃
┃                      │                 ┃
┃                      │                 ┃
┃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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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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