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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省中医院新建综合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29 生效日期: 2000-12-08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费[2000]419号

省中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干部病房综合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省中财(2000)第68号)收悉。根据《江苏省医院病房床位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你院新建的综合楼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院新建综合楼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一等病房收费标准:35元/床日。干部病房收费标准:对省、市持特约公费医疗证、医疗经费由公费医疗开支的人员,双人间,每床位收费60元/床日,单人间,每床位收费70元/床日,单人套间,每床位收费100元/床日;对医疗照顾对象而非公费医疗开支的人员,双人间,每床位收费100元/床日,单人间,每床位收费120元/床日,单人套间,每床位收费200元/床日。特需病房收费标准:双人间每床位120元/日,单人间每床位300元/日,单人套间每床位550元/日。病房床位等级详见附表。核准后的等级床位所在病区号、床号、设置的床位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床单元用品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达到规定的服务要求。如有调整或变更,应对照相应病房条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医院应向住院病人按床单元配备标准提供热水瓶、面盆、痰盂(杯)、大小便具等日常生活用具。如病员提出需要另行购置一次性用具的,医院可按低于市场价的成本价收费。

  三、以上规定自2000年12月8日起生效。在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应实行明码标价、住院付费登记、公示等制度,执行有关减免规定,接受物价、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为病人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

附:
  江苏省中医院新建综合楼病房床位等级表
  11-24
  26-28
  25  干部病房单人间
  3-10  干部病房单人套间
  11-24
  25-26  干部病房单人间
  3-10  干部病房单人套间
  11-24
  25-26  干部病房单人间
  3-10  干部病房单人套间
  11-24
  25-26  特需病房单人间
  3-10  特需病房单人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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