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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厦门轮船总公司中速豪华客船客运票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25 生效日期: 2000-01-25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交运[2000]18号
 厦门轮船总公司
  你司《关于申报我司中速豪华客船客运票价的请示》(厦轮总运(1999)26号)悉,为推动我省内河(海)客运向高速化、旅游化发展,考虑中速豪华客船投资成本、旅客承受力以及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比价和服务星级化,同时兼顾九龙江干线及厦门内河(海)航线社会效益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经研究,对九龙江干线及厦门内河(海)中速豪华客船客运票价核定如下:   1、九龙江干线及厦门内河(海)中速豪华客轮航行基价定为0.30元/人.公里,停泊基价2元/人.天。
  2、票价中含旅客港务费0.5元/人和3%旅客保险费。
  3、本通知自二000年元月二十五日发布之日起试行半年,期满后视营运和供求情况再正式核定。其他船型客船客运票价仍按省交通厅、省物委闽交运(1992)161号通知执行。
附:中速豪华客轮客运票价表
  中速豪华客轮票价表
  (公里)  (元/人.公里)  (元/人.天)  (元/人)  (元/人)  (元)
  3.票价已含旅客港务费和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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