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畜牧用盐包装袋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1 生效日期: 2000-04-15
发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晋价工字[2000]第140号
省盐业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定畜牧盐包装袋价格的请示》(晋盐价字[2000]第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对畜牧用盐实行包装供应并加贴防伪标识,是规范畜牧用盐市场管理,杜绝私盐、工业废盐侵扰的有效措施。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5千克装畜牧盐包装袋(单膜400X260毫米,厚14丝双面)零售价格每条为0.30元(含防伪标识价格)。自2000年4月15日起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