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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杨凌农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3 生效日期: 2003-09-03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3]6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名直属机构、各驻外办事处:


  第十届农高会将于2003年11月5日至9日在杨凌举行。本届展会将以科技和创新推动农业产业化为主题,主要内容有展览展示与交易;农业高新科技论坛;农业实用技术咨询与培训;农高全“后稷”奖评审和人才交流、农业科技书市等活动。展会设置展览面积30000多平方米,设室内展位1000个,室外展场14000平方米。展览主要包括:农业高新技术与国际交流展;农业创新与推广展;种植、农资、农产品及加工展;农业机械展;种苗林木展。届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将应邀参加,海内外一些涉农企业和科研机构也将组团参展参会。
  第十届农高会的筹备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展览、交易洽谈、论坛组织、项目征集等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充分发挥农商会经贸交易交流和科技推广功能,促进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经省政府同意,请各市县区、各单位积极组团参展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高会的知名度。宣传部门和省内各媒体要从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大力宣传农高会的意义、内容和特点;宣传农高会对我省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推动作用;宣传历届农高全取得的丰硕成果,努力提高农高会的知名度;宣传农高会是项目成果和科技普及推广、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机遇。

  二、积极组团,做好参展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筛选参展项目,积极组织涉农企业、科研机构和有关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交流洽谈、参会学习,以推动本地区农村经济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省科技厅、教育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及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农业高科技、实用技术成果及其产品参展、交流和交易。省外经贸厅要协助做好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

  三、成立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组团参展参会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订工作方案,抓紧实施。请将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名单于9月20日前报杨凌示范区农高会组委会,以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韩少兵
  电话:029-7036991
  传真:029-7036994
  网址:http://www.agri—fair.Com

二○○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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