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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州等市、县(市)公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31 生效日期: 2001-12-31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浙房改[2001]11号
杭州等市、县(市)住房(改革)委员会(房改领导小组)、物价局(发展计划委员会):
  你们关于要求调整公房租金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市、县(市)上报的砖混结构成套公房使用面积月租金标准(见附表)。
  二、各市、县(市)在公房租金标准执行中,各项减、免、补等有关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杭州市等市、县(市)公房租金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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