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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十一月一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置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具体帮助领导做好调查研究的相关组织、材料收集和分析研究等工作。
(二)根据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和政府工作的需要,对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有关全局的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三)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各方面研究力量的联系,发动和组织社会研究力量,围绕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专门性的调查与研究。
(四)结合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起草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全体会议报告等重要报告和文件。
(五)协助省政府领导加强对全省各级政府调查研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六)承办省政府领导和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研究室设3个职能处:
(一)综合研究处
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起草省政府工作报告等综合性重要报告和文件;编辑有关调查研究刊物;负责省政府研究室内部的文秘以及有关事务工作。
(二)经济发展研究处
负责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负责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各方面研究力量的联系,以及相关课题的组织、评审工作;参与起草涉及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报告和文件。
(三)社会发展研究处
负责科学、教育、文化等社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涉及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与中央及兄弟省市相关研究部门的联系,以及有关情报、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编辑工作。
三、人员编制
省政府研究室事业编制为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