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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9 生效日期: 2001-04-29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1年度计量标准年审、复核,强检计量器具定期送检和换发新版计量检定员证等事宜通知如下:
  1.我局仍如期对各有关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进行年审和到期复核工作。

  2.对于没有建立计量标准(包括计量标准过期)而违法开展计量器具检定和使用不合格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3.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通知精神,我局将对我市计量检定人员换发新版计量检定员证。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携在册的计量检定员资料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

特此通告
地址:广州市八旗二马路38号二楼 计量监督管理处
电话:8335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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