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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新丰江水电厂2000年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02 生效日期: 2001-01-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粤价[2001]1号
省电力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丰江水电厂2000年上网电价的请示》(粤电财[2000]284号)悉。鉴于该电厂自1992年制定上网电价以来,目前发电成本、费用已经增加的实际,同意从2000年1月1日起,新丰江水电厂的上网电价调整为129.83元/千千瓦时(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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