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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保险事业的报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6-09-06 生效日期: 1986-09-06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发布文号:

  我省保险公司自一九八0年恢复以来,业务发展很快,到一九八五年,全省共收入保险费17,486万元,支付各种赔款7,245万元,上交税利3,607万元,提留各种保险准备金3,746万元,开办涉外保险为国家创汇260万美元。保险事业的发展,初步显示了其特有的作用,主要有保护企业经营,安定人民生活;筹集保险后备基金和建设资金,有利于国家财政信贷计划的顺利执行;防止灾害事故,减少财产损失;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增加社会福利。 
  由于国内保险中断了二十年,目前刚刚起步,保险的多功能作用尚未引起社会的普遍重视,现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快我省保险事业的发展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思想,扩大农村保险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以乡镇企业和农民家庭财产为重点的各项农村保险业务。要逐步扩大办理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积极探索农村保险与救灾相结合的新路子,做好贫困县家庭财产统保等试点工作。农村保险业务扩大后,可以根据需要,逐步建立专职代理网点,加强服务工作。 
  (二)广泛开展各种人身保险业务。根据国务院规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个体经营者养老金保险必须由保险公司统一经办。为适应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和要求,可以采取事先积累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统筹方式,或者两种方式并用,使这部分从业人员的退休养老工作逐步社会化、制度化。同时,要积极开办简易人身保险和其他各种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三)进一步办好企业财产保险。据一九八五年统计,我省已有一万三千七百多个企业参加了保险,还有一部份国营、集体企业尚未参加保险。各地保险公司要按照国务院[1984]151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争取全部企业参加财产保险,保全保足。中央驻皖的企、事业单位,地方负有保护和发生事故时抢救的责任,因此,没有参加保险的中央直属企业应当按照地方企业投保的办法投保财产险。今后,企业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损失,由当地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给予经济赔偿,财政不再核销或拨款。对参加企业财产保险的企业,银行可以优先贷款。 
  (四)继续办好机动车辆、机动船舶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国营、集体、个人机动车辆和船舶都应积极参加保险,否则,公安、交通、农机部门不予办理年度检验手续,不发行车(船)执照。各地保险公司要扩大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在抓好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的同时,普遍开展承运货物责任保险。 
  (五)尽快接办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办的法定保险。各地保险公司从一九八七年元月一日起,正式接办此项保险,今年内要与交通等部门共同做好交接准备工作。 
  (六)扩大涉外保险业务。要扩大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承保面,提高承保比重。同时,要增加新险种,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市场,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 
  (七)认真做好保险资金的运用工作。在保证经济补偿和给付的前提下,自行运用部分保险责任准备金,对加快保险后备基金的积累,扩大保险影响,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都有好处。要认真做好这项新的工作,有关方面应给保险公司充分的自主权。 
  (八)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保险业务是双方合同行为,保险公司对参加保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少量的保险费,用于遭灾受损的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补偿,是社会总产品的必要扣除,不能视为“额外负担”。各级宣传、新闻单位,要大力支持保险工作,积极宣传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使更多的人了解保险,自觉地参加保险。 
  (九)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十分重视和关心保险事业的发展,帮助保险公司解决实际困难。各主管部门要督促、鼓励所属单位积极参加保险。财政、税务、公安、交通、外贸、银行、工商、农机等部门应大力支持和配合保险公司开展工作。 
  (十)加速人才培养,提高保险队伍素质。人才培养是当前各级保险公司面临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除继续选送一批具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到学校深造外,要努力搞好在职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有计划地举办短期培训班,分期分批地组织轮训。当前,要重点搞好新调进干部的岗前培训工作。省保险公司今年通过省广播电视大学开设三个保险专业电视大专班,教育部门和有关院校应给予支持。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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