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9 生效日期: 2006-09-29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发改办传真〔2006〕73号
各省辖市及巩义、永城、项城、固始、邓州市(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电[2006]2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积极组织货源,及时调运配送,确保市场供应。尤其是在今年的小麦播种期间,要加强农用柴油的计划调配和货源组织工作,保障农用柴油销售不缺货、不断档,满足市场需求。
  二、各成品油销售企业,包括个体加油站和挂靠两大石油公司的社会加油站,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成品油价格或以“高进高出”等名义提高成品油销售价格。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价格的监管,在“双节”和麦播期间,要组织物价检查部门对成品油价格尤其是农用柴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各种违价行为的发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切实稳定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略)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