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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15 生效日期: 2002-05-1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黑地税函[2002]42号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近一段时间有些地方反映,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时,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界限不易掌握,容易产生纠纷。经调查,现明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设备暂按以下范围执行:变压器、户外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组合开关、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流户感器、氧化锌避雷器、耦合电容器、六氟化硫断路器、户外少油断路器、电抗器、低压配电盘、电力载波机、程控交换机、调度电话总机、阻波器、控制屏、保护屏、电镀表屏、电镀表箱及配套设备、直流电源屏、直流配电屏、直流雷电池屏、变压器保护屏、电容器保护屏、故障录波器屏、硅整流器屏、边屏、线路保护屏、高压开关柜、结合滤波器、免维护蓄电池、控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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