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国土房管拆[2004]77号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3]48号)要求,我市开展了清理整顿拆迁市场秩序工作。北京市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8个房屋拆迁单位,未按时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情况报告,逾期亦未补报。根据我局2003年9月24日《关于全面开展清理整顿拆迁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和12月3日《紧急通知》规定,现决定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暂停上述18个房屋拆迁单位房屋拆迁资质,暂停期限三个月。
暂停期限内,上述18个房屋拆迁单位不得承接新的房屋拆迁业务;暂停期限届满,上述18个房屋拆迁单位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市局将撤消其拆迁资质。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
被暂停拆迁资质的18个房屋拆迁单位名单
1.北京市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梅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3.北京吉利兴昌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北京燕鑫隆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
5.北京市智嘉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6.北京京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金时风拆迁有限公司
8.北京互利成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达因万达拆迁有限公司
10.北京市兴海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11.北京国峰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12.北京市鸿春鼎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13.北京宏业诚信拆迁有限公司
14.北京三达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15.北京法执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16.北京京西时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17.北京浩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18.北京世纪兴业拆迁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