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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2007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03 生效日期: 2007-04-03
发布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07]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明显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提高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宁波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夯实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究,加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长效机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不突破省控指标,全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实现“三下降”,并确保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给宁波869人的国控指标,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平安宁波、促进社会和谐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要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联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负第一责任。市和县(市)、区,镇(乡、街道)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要健全网络,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县(市)、区建设、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要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7月10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当年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次年1月15日前报告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加快组织编制本地区“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要按照宁波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省“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和宁波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宁波市“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工作氛围
  4.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大宣传的工作体系中去,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意见,公安、农机、司法、教育、宣传及新闻单位等市级相关部门均要制定相应的交通安全宣传计划,落实必要的交通安全宣传专项经费。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措施,全力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遵章守法”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创新保险等企事业单位参与交通安全宣传的机制,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保费政府采购与保险公司交通安全宣传投入挂钩的办法,逐步形成政府及其部门、保险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渠道参与交通安全宣传的机制,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进程,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深入开展。
  5.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乡镇有线广播等多种媒体开设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的方式方法,针对不同教育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实效;全市所有村、社区、200人以上企业、学校必须设置一条固定标语或一个宣传窗。各县(市)、区的国省道及高速公路沿线所有村、社区、200人以上企业、学校全部按照“五进”工作标准建成“五进”单位。市三区1/3的社区、学校、200人以上企业全部按照“五进”工作标准建成“五进”单位。
  6.强化重点群体的专项教育工作。交通部门要严格落实营运驾驶员教育培训制度,公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新考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法规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列入中小学生教学计划,并列入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实际的有效形式,开展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建设、劳动等部门要引导用工单位组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教育。
  (三)严格执法,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和执法力度
  7.进一步健全交通管理四级网络和交管站建设,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地要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人员、工作用房、装备等到位不正常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尽快予以配齐、配足。
  8.乡镇政府、街道办事机构和村委会要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情况,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
  9.加强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今年要着重抓好61省道、329国道余姚慈溪段、余姚梁周线、慈溪西龙线、鄞县大道、宁姜线、79省道镇海段、北仑泰山路、宁海沿海南线、34省道奉化段等10条事故高发路段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上述路段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
  10.加强对重点区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整治工作力度。对2006年死亡15人以上的余姚市凤山街道、泗门镇、梨洲街道、丈亭镇、阳明街道、低塘街道、马渚镇,慈溪市浒山街道、杭州湾新区、横河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北仑区小港街道、新碶街道、大碶 街道,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姜山镇、石碶 街道,镇海区蛟川街道,江北区慈城镇,宁海县跃龙街道等21个死亡事故多发乡镇实行重点整治,这21个重点乡镇去年共死亡427人,通过整治,力争同比下降10%以上。
  (四)强化科技运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管理水平
  11.切实增强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交通安全监控水平的能力。要通过高科技手段加强对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敦促未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公路营运车辆尽快安装定位系统。公安部门要提升人性化执法水平,在设置超速固定违法监测设备的路段,增设违法超速监测提示标志,提醒驾车人按规定车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12.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公共信息平台。在公众信息平台上要及时公布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以及被盗车辆、报废车、机动车检验等信息,发布实时交通路况信息。加快建设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完善驾驶人行车安全状况与保险费率挂钩浮动机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五)加强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改,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13.认真排查整改危险路段。危险路段的整改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今年要完成全市341.6公里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29个省、市事故“黑点”治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临水临崖公路危险路段治理工作的配套资金,6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确保今年10月底之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对事故多发的集镇路段要增设中心隔离、照明、支路口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有效减少碰撞事故和夜间事故。
  14.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监管。新建、改建道路时,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严禁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投入使用。
  (六)突出源头,加强对重点车辆安全管理
  15.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对工程车、集卡车、公路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要从源头防范、路面执法、宣传教育等各环节入手加强管理,落实措施,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16.建立完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综合管理联合执法机制。针对近年来外地车、外地驾驶人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要整合公安、交通、农机、安监和外地车、外地驾驶人重点使用单位的资源,对长期驻甬运输的外地车、外地驾驶人根据地方法规进行登记,纳入本地进行统一管理;针对近年拖拉机事故多发的情况,今年6月底之前要完成交警驻农机联络室的组建工作;交通、安监、公安、农机等部门要紧密配合,严格落实运输市场“三关一监督”职责,建立并落实专业运输驾驶人“黑名单库”、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分级预警制度和全市客(货)运重点企业交通违法及事故情况的社会通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交通违法严重的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和企业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曝光;对违法超员并经处罚仍不及时整改的运输企业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要从严处罚,并督促运输经营者及其主管部门对严重违法的驾驶人予以停驾或解聘处理。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电瓶三轮车道路交通事故及伤亡人数增幅较大的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电瓶三轮车道路交通事故
  17.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要逐步完善信息化系统互通网络,及时更新信息。公安部门要及时将车辆、驾驶人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公安部门要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实现交通管理信息网络的共建共享。
  (七)加强监督,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奖惩机制
  18.严格落实预防事故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倒查制。对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有监管失职责任的,要依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于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成绩显著的单位,要给予表彰。
  二○○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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