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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6 生效日期: 2003-06-16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鄂政办发[2003]6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我省社会保障监督体系,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是:领导全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工作;定期听取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汇报;组织对全省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调剂、运营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审核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研究决定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重大事项;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事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蒋大国 副省长 
  副主任:徐新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永文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委员:胡新时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文虎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侃 省经贸委副主任 
  周顺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之尊 省地税局总会计师 
  杨德怀 省监察厅副厅长 
  方国建 省审计厅副厅长 
  黄国庆 省总工会副主席 
  徐联初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涂焱生 省企业联合会执行秘书长 
  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设立办公室,由吴永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拟定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审核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存、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发放机构的检查;提出社会保障监督工作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听取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意见,并负责向委员会报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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