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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等9个单位博鳌亚洲论坛2003年年会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30 生效日期: 2003-12-30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03]8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博鳌亚洲论坛2003年年会服务保障工作中,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琼海市人民政府、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与会代表接待、安全保卫、宣传、安全生产保障、环境综合整治、公共卫生安全、经济技术合作、会议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保障等工作,成绩突出,作出了重要贡献。省政府决定授予上述9个单位“博鳌亚洲论坛2003年年会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在各项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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