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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文化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30 生效日期: 2006-10-30
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扬府办发[2006]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文化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扬州市文化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文化事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全市文化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打造文化扬州、建设文化大市为中心,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艺术创作、加强文物保护、推进产业发展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稳步发展。
  ――艺术创作获得丰收。重点创排公演了扬剧《史可法》、《柔福公主》,与央视戏剧频道合作拍摄了戏曲片扬剧《女县令》,扬州评话《挺进苏北》、《扬州小巷》在央视《曲苑杂谈》栏目播出;创作、出版了长篇评话《陈毅》(10回本),并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市木偶剧团新创的木偶剧《三个和尚新传》在“金狮奖”全国第二届木偶皮影艺术大赛获金奖,《扇韵》、《天女散花》分别获银奖、铜奖。创排了校园音乐剧《夕歌》,市文化艺术学校排演的群舞《荷塘语丝》在第七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中获铜奖;全市共有6幅美术作品入选第十届全国美展,漆画《中国红》、年画《春暖万家》获铜奖;全市各专业剧(院)团在中国曹禺奖小品赛、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活动中,获国家级奖项16个、省级奖项60个。
  ――文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青年扬剧演员李政成获得中国戏剧梅花奖;曲艺表演艺术家惠兆龙获得中国曲艺牡丹奖。全市文化系统现有在职高级职称人员108人、中级职称人员185人。
  ――文化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建成了一批标志性、基础性、群众性文化设施。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扬州博物馆新馆(“双博”馆)建成开放,江都、仪征、高邮、宝应等4个县(市)博物馆先后建成开放;扬州市图书馆计算机网络一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市38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通过省厅验收并正式挂牌投入使用;仪征市少儿图书馆等4个图书馆和宝应县、邗江区文化馆新馆建成开放;高邮市邮都文化广场、仪征市文化馆动工兴建;“十五”期间,扬州市图书馆、邗江区图书馆等4家被评为国家一、二级图书馆,江都市图书馆被评为省文明图书馆;扬州市文化馆通过了国家三级馆的检查验收。
  ――群众文化活动多姿多彩。举办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少儿艺术节、老年艺术节、群众文艺新作调演等大型群众性文艺活动,承办了农民艺术节、社区艺术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多次组织送文艺下乡、进社区活动,营造了城乡的文化氛围,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各县(市、区)文化活动有特色、有创新,群众参与性强。高邮的邮文化节、仪征的 “月月喜相逢”广场文化活动、江都的龙川艺术节、宝应的“九九艳阳天”文艺巡演、荷藕艺术节,广陵区的扬州清曲研究等展示了本地区文化形象;江都市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市;仪征市、广陵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群众文化先进市(区)、维扬区城北乡被省文化厅命名为省民间艺术之乡;江都市丁伙镇、市文化馆京剧票友联谊会、汪琴家庭等6家分别被省文化厅评为特色文化之乡、特色文化团队和特色文化家庭。群众文艺创作日趋活跃,五年来新创作品千余个,有12件作品获全国大奖,100多件分获省级大奖。少儿文学《石头剪刀布》、论文《论农村孩子的第二课堂――儿童文化园》等作品获全国“蒲公英奖”;扬州评话《整容趣事》等获全国“群星奖”;《渔鼓声声》等一批优秀作品分别荣获省“五个一工程”奖、省“五星工程”奖、省音舞节和省民间艺术节等重大赛事金奖。
  ――文物保护得到加强。对市区各级、各类文保单位的保护与使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进行了重新确认,并落实了相关保护责任。参与了《扬州老城区控制性详规大纲》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制定了一批文保单位的维修方案;普哈丁墓园、龙虬庄遗址被列入国务院第五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实施了历史文化名城解读工程。采取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方法,启动了博物馆城工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果。汪氏小苑、吴道台宅第、个园住宅、准提寺等一批建筑得到了维修保护与合理利用。配合城镇建设、古城改造和南水北调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考古和发掘工作,发掘遗址面积10000平方米、古墓葬600余座,出土文物4000余件;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盗墓等文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文化市场繁荣规范。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加大监管力度,文化市场繁荣规范。文化市场结构合理,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全市共有综合性娱乐场所12家,歌舞厅296家,电子游戏室329家,保龄球馆9家,音像制品零售点257家,音像批发单位8家,音像制品出租点374家,网吧503家。全市从事娱乐业人员约有2万余人,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已经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柱。
  ――新闻出版业健康发展。“十五”期间,新闻出版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市新闻出版业有出版社1家、报社5家、期刊社16家(文学性期刊1家、科技类期刊15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1种、只读类光盘生产企业1家、出版物发行企业648家(二级批发单位10家、试办综合性市场1家)、印刷企业495家(出版物印刷企业12家、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7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159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317家),经济总量达20亿元,初步形成了以古籍出版、印装和现代高科技光盘生产为特色的门类齐全、开放统一的新闻出版产业格局。加强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建设,仪征、宝应、高邮、江都、邗江在文化局增挂了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加强了新闻出版市场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促进了新闻出版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文化产业逐步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文化产业体系,媒体传播、文化旅游、出版发行、文娱演艺、文博会展等已成为扬州文化产业的主导产业群。“十五”期间,全市文化部门直属产业机构456个,从业人员3111人,从业范围包括艺术、文物、电影、出版、网络、群众文化、艺术教育等。建成社会文化娱乐机构2100个,从业人员约2万人,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文化产业结构。
  ――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举办了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中韩崔致远学术研讨会、扬州八怪国际学术研讨会等。扬州木偶团、歌舞团赴拉美、澳门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访问演出。我市学者与境外学者的访问交流活动增加,接待了日本、德国、瑞典、韩国、朝鲜、香港等多个国家地区的艺术团体来扬州演出,丰富了扬州的文化生活,提升了扬州的国际知名度。
  ――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启动市直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4家经营性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二、“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发展基本形势预测
  “十五”期间是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跃上了新台阶,为“十一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关键期,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文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文化投入的比例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和消费将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能力、文化产业的规模和竞争力都必须有效提升。文化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扬州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十五”期间,我市经济发展较快,全市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近年来最高水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向全面小康迈进。随着人民群众收入的增长,消费结构将会有较大改变,精神消费需求会迅速增长,广大群众对文化的需求将越来越多,这对我市文化发展将起到较大的引导、推动和支撑作用。
  2、文化的发展更加受到重视和关注。“十一五”期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文化发展作为社会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会更加受到重视。中央、国务院就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保护文化遗产先后发出了三个文件,体现了中央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文化大省建设制订规划、出台政策、投入巨资。市委、市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文化的发展带动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对文化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十五”期间就提出了打造文化扬州、建设文化大市的目标。最近,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建设文化博览城、打造博物馆之都的任务,并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实施,这些都对文化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3、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是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专门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作了全面分析,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部署了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的改革,对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宏观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必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文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将继续推进,文化产业政策将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将进一步健全,文化发展环境将更加优化。
  4、文化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世界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将带来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相互竞争。文化市场、文化资源、文化阵地的争夺将在更大范围内展开和更加激烈。这些要求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文化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和流通,推动扬州文化走向世界。
  三、“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文化创新力,扩大文化影响力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和“建设更加富裕、文明、秀美的新扬州”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文化大市和文化强市建设。坚持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发展文化产业为突破口,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推动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跃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充分认识文化在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促进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扶持健康向上的主流文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改革创新和继承借鉴相衔接的原则。继承弘扬优秀的民族和地方文化传统,充分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广泛吸收和借鉴优秀的外来文化成果,建设富有时代精神、地方特色的新时期的扬州文化,实现古代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交相辉映。
  ――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认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明确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努力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
  四、总体目标
  到2010年,通过实施精品带动战略、人才兴文战略、公共文化推进战略、产业突破战略、文化创新战略,努力把扬州建设成为与其经济地位相适应、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文化大市。做到文化体制基本理顺,文化机制充满活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形成规模、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设施基本齐全、文化人才结构优化、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居全省上游,苏中第一。
  ――文化事业进一步提升水平,文化竞争力显著增强。文艺精品力作明显增加,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文化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活动创出特色、创出品牌,文化的影响力、幅射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显著增强。
  ――充满活力的文化新体制和新机制初步形成。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新的运行机制显现活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有突破性进展,文化创新不断推进,初步走出一条具有扬州特色的文化发展之路。
  ――覆盖城乡、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努力建立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导,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服务设施、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核心,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文化产业规模扩大,效益增长。以市场为基础,政策作导向,加快科技创新力度,以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为新的增长点,建成比较完善的文化产业生产、服务、销售网络体系。特色产业规模壮大,文化产业门类较全,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文化产业在全市GDP中所占比重逐年增长。
  ――文化市场繁荣活跃,开放有序。积极引进外资、民资,坚持放开搞活,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市场中介组织活跃,市场管理法制化,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人均文化消费水平居全省中上游。
  ――文物保护良性循环,城市文化形象进一步提升。各类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保单位保护责任落实,保护完好率在95%以上,有效利用率达60%,其中半数以上可对市民开放。古城风貌风情得以延续,名城建设良性发展,城市魅力不断彰显,城市文化形象进一步提升。
  ――文化的开放度不断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对外文化交流丰富活跃,推出一批扬州文化艺术产品走向世界。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对文化的投入不断加大,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培养出一批出类拔萃、德艺双馨的文艺专门人才,形成一批懂市场、会经营的文化经纪人队伍和能干事、会干事的文化管理人才队伍。全社会关心、重视文化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文化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五、主要任务
  (一)努力繁荣艺术创作
  1、艺术创作。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国家和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龙头,创作一批扬州地方戏剧、曲艺、歌舞、木偶等优秀剧目。“十一五”期间,新创作2台大型扬剧、1-2台校园音乐剧、创作1台木偶剧、整理1-2台传统剧目;扬州曲艺力争创作5个中篇、10个短篇评话和弹词开篇,将长篇评话《一代儒将――陈毅》搬上书台;结合“三州”(扬州、徐放、苏州)中国画联展,创作一批有影响的国画新作;创作一台具有扬州地方特色的大型歌舞和一批音乐、舞蹈等艺术作品。
  2、艺术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批编、导、演、舞、美优秀人才。“十一五”期间,引进10-12名拔尖艺术人才;加强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建设,办好中国舞示范专业,培养500-600名具有中等艺术表演水平的舞蹈演员;培养一批扬剧、曲艺、木偶等地方传统艺术表演人才;着力培养各艺术门类的领军人物,使一批艺术人才在国内外重要赛事中脱颖而出。
  3、加强地方文化艺术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制定具有扬州地方特色的文化理论研究规划及课题,编辑、出版一批唱集、理论文章及学术专著;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对扬剧、扬州评话、扬州清曲等传统艺术进行挖掘整理,编辑出版《扬州艺术丛书》,修订、续编《扬州文化志》;建立“艺术人才库”。对有杰出成就的老艺人、著名演员的艺术成果进行编辑整理。
  (二)大力发展群众文化
  1、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强乡镇文化阵地建设,解决无房文化站,开展乡镇文化站达标建设。组织乡镇文化站干部培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队伍素质。继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双服务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构建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办好三年一次的全市少儿艺术节、老年艺术节和群众文艺新作调演;协助市委宣传部办好两年一次的社区艺术节和农民艺术节;开展全民读书月、“一地一品”特色文化建设活动。
  3、繁荣群众文艺创作。鼓励群众文艺创作,推出一批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力争在全国“群星奖”、省“五星工程奖”等重大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
  4、加强基础建设。建成扬州文化艺术中心,使市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建立和完善基层文化工作网络,引进一批文化馆、图书馆的复合型文化管理人才;强化小区群众文化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完成普查、建档工作,普及试点经验,建立市级保护名录。积极申报全国、省级重点保护项目,做好重点项目的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关保护政策和措施。开展“三百”工程,即建成一百个业余文化团队、组织一百场群众文艺演出和一百次送文化下乡活动。
  5、积极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活动。“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全部达到省先进标准,两个县(市、区)创建成全国先进;推进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社区公益文化活动用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人均 0.04平方米;
  6、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社会服务职能和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扬州市图书馆基本建成数字化图书馆,市、县、乡三级公共图书馆和大专院校图书馆藏书量达到人均0.7册,达320万册,各县(市)建成独立的少儿图书馆,图书利用率大幅度提高,持证读者占全市人口的1%。
  (三)培育发展文化市场
  1、音像市场。继续打击违法音像制品,使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十一五”期末,正版音像制品占有率达95%以上,同时优化经营结构,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投资音像业,把全市音像市场经营状态从依附、游击状态和家庭式、作坊式向专营化、超市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2、演出市场。大力发展民间艺术团体、演艺场所,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十一五”期间,争取发展民间艺术团体30-50个,对有色情、内容低下的演出加大打击力度,对内容健康的演出放开、放活,进一步建立公开、公正的演出市场竞争机制。
  3、娱乐市场。做到繁荣、健康、有序,鼓励发展大众化娱乐形式和场所,引导高档娱乐场所调整经营策略,面向多层次消费群体,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并向自助化、超市化、综合型娱乐方向发展。
  4、网络市场。继续控制总量,规范经营,同时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利用市场手段进行资源整合,使零散的“网吧”经营企业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总量压减10%,机台数扩张250%。
  (四)壮大规范新闻出版业
  1、出版业。以广陵书社为重点发展图书出版业,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强化选题策划,加强内部管理,多出书、出好书,创造一流品牌。加强对传统雕版技艺的传承和保护,制定优惠政策,培养专业人才。报刊出版业认真贯彻中央报刊治理工作精神,在加强新闻出版管理的同时,推进组建《扬州日报》报业集团,做大做强《扬州日报》,办好《扬州大学学报》等重点刊物。
  2、出版物发行业。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图书、报刊发行网络,“十一五”期间,全市图书发行网点保有量控制在700家左右;发展大型书城2座,发展乡镇发行网点100家左右;优先发展新华书店、专业书店、连锁书店。
  3、印刷复制业。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在培养规模企业和提高科技含量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出版物印刷业,大力发展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发展出版物印刷企业5-6家,总数控制在30家以内。新发展包装装潢印刷业100家左右,行业年增长率力争达到12%,至2010年该类企业达到260家。光盘复制业扩大生产规模,生产线增加3-5条,产值实现翻番,力争达到1.5亿元。
  4、扫黄打非。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依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收缴非法出版物,净化出版物市场。
  5、版权业。强化社会监管,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鼓励、引导建立版权中介机构、社团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版权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五)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
  1、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积极申报全国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完善已公布的文保单位“四有”档案工作;公布1-2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控制单位。
  2、加强扬州城遗址保护。积极配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扬州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编制《扬州城遗址保护规划》,完成扬州城遗址新一轮国保档案编制工作,增设文物保护标志牌,配合城市建设,做好遗址的考古、科研工作,保护、展示重要遗迹。
  3、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与管理。重点维修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加快吴道台宅第三期工程、重宁寺、匏庐、汪姓盐商住宅、小盘谷、阮家祠堂及故居、铁佛寺的维修;加强文物资源整合力度,对维修好的古建筑积极创造条件,作为文物旅游景点对社会开放。利用天宁寺建设文化博览馆,利用天宁寺库房,建设广陵琴派史料陈列馆等,使扬州的古代文化在现代文明进程中充分展现出其独特的魅力。
  4、开展地下文物的调查、发掘和展示。配合瘦西湖新区建设、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和城市基本建设,做好地下文物的勘探、调查和抢救性发掘工作;对已发掘的地下文物遗址进行整理和恢复展示,配合做好唐、宋城、北门、南门等遗址展示工程。
  5、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程。配合做好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解读工程;编制实施《扬州博物城建设专项规划》;做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加强运河文化带的保护和建设。
  (六)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1、做强文化旅游业。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扩大景区容量,增强文化内涵,创造条件开放一批新的文化旅游景点;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扩大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增加经济效益。
  2、发展演艺业。加强剧团、中介机构、剧场的联合运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演出业的发展;加强演出单位和传媒、旅游业及大型企业的联合,增强演艺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
  3、繁荣文化娱乐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娱乐业,扶持发展一批大型综合性文化娱乐场所,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文化投资环境。
  4、努力拓展古籍出版业。放大广陵书社的品牌效应,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古籍出版业。
  5、培育艺术品展销业。以文物商店为主体,大力发展艺术品展销业,加强与国内外著名拍卖公司的合作,培育古玩交易市场。
  6、做大乐器制作业。充分利用“古筝艺术之乡”的品牌效应,精心策划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研讨活动,带动古筝、古琴制造业,积极扶持钢琴制造业。
  (七)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1、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艺术表演、举办展览、合作出版等形式,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和友好交流,拓展对外合作领域,扩大扬州木偶、古筝、书画、文物的国际影响。
  2、改善对外交流的质态。坚持“多出、进好”的原则,力争每年派出和引进的涉外文化交流团组呈逐年增长态势,对外文化交流的地域呈逐步扩大趋势。
  六、重点项目
  1、扬州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美术馆、小剧场),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投资1亿元;
  2、扬州文化艺术学校东扩工程,新建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等20500平方米,投资0.8亿元;
  3、汉广陵王墓博物馆扩建“广陵苑”工程,新建“汉宫秋韵”、“细君思乡”、“金印献宝”、汉街等景观,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投资0.6亿元;
  4、扬州八怪纪念馆扩建工程。东扩至槐古道院,新建精品室、陈列厅、“十五”家书画陈列室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投资0.6亿元;
  5、扬州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保护、修复、展示面积达4.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宋大城遗址城门发掘、宋代夹城和堡城发掘、隋唐扬州城考古发掘、唐子城维修保护、邗城和广陵城调查发掘、明清城保护、水系整治和城池轮廓线绿化工程等,投资4.9亿元。“十一五”期间完成前期筹建工作;
  6、崔致远纪念馆建设工程,在唐城遗址博物馆东侧建设崔致远纪念馆;
  7、扬州市图书馆计算机系统二、三期工程;
  8、扬州天宁寺历史文化博览馆建设工程,包括扬州佛教文化陈列室、《红楼梦》史料陈列室、扬州诗局史料陈列室等;
  9、配合博物馆之都建设,维修一批名人故居对外开放。包括维修阮元故居、建设扬州学派纪念馆工程;王少堂故居维修工程;刘文淇、刘师培故居维修工程;“朱草诗林”罗聘故居维修工程;
  10、改造大光明书场,结合教场改造,修缮、改造扬州曲艺团团址和大光明书场。
  七、保障措施
  (一)法律保障。依法发展和管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入宣传,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有关政策,贯彻《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扬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组织保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理顺文化管理体制,健全文化管理机构。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新闻出版、文物管理专门机构,充实人员,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三)经济保障。制定“十一五”期间文化经济政策。继续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逐年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的投入;建立相应的文化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扶持地方特色艺术,奖励有特殊贡献的文化艺术人才;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制定和完善鼓励社会投资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鼓励借助资本市场发展文化产业;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更多的文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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