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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和“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5 生效日期: 2007-09-25
发布部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铜政办发[2007]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做好当前,特别是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7]46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和“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07]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铜字[2007〕3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充分认识做好“国庆”和“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以严密的管理、更科学的方法、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近期,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万无一失。要亲自带队到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要全面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三排查、三落实” 活动继续引向深入,杜绝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三违”现象的发生。对重大危险源要实行重点监测监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资金、责任人和限期整改。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节日和“十七大”期间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自救互救能力,防范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确保国庆节和“十七大”前后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从9月25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分自查和督查两个阶段,9月25日至10月7日为企业自查和区县检查阶段;10月8日至10月20日为市政府督查阶段。检查工作依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79号)的要求,重点对节日旅游安全、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道路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指导。
    市政府督查分工:由市公安局负责宜君县,市安监局负责王益区,市煤炭局负责印台区,市经委负责耀州区,市建设规划局负责新区管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充分发动企业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该停产停业的要依法停产停业,坚决防止检查搞形式、走过场。检查结束后,各区县和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于10月23日前将检查督查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夯实责任,坚守岗位,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节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值班纪律,建立健全信息快报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认真执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节日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全面落实好应急管理措施。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近期,我市仍处在汛期。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企业单位、社区、旅游景区要特别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中毒、防汛、防坍塌、防雷电、人员踩踏等事故易发的特点,宣传普及群众性的避险、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努力提高公众安全意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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