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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5 生效日期: 2007-12-05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区、县农业委员会,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各有关上海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相关要求,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制订了《上海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上海市农业标准化(2007-2010年)行动计划

  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增强本市农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及《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中强化农业标准化的有关任务,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全面提高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本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本市农业标准化发展概况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本市农业标准化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的若干意见》,编制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二是基本建立本市农业标准体系,组织制定94项农业相关地方标准;三是有效促进农业标准推广应用,通过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三级管理、层层推进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模式,已建立国家级示范区29个、市级示范区42个及区县级示范区、示范基地202个,示范面积60多万亩;建立52家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四是加强农产品体系认证及产品认证,认证各类农产品356个,涌现了练塘茭白、阿强鲜鸡蛋、海丰大米等20多个农产品品牌及南汇水蜜桃等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五是建成《主要农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据库》,收集国内外农产品技术法规、标准5793条,提供国内外标准信息服务;六是加强与兄弟省市的食用农产品标准化互认,实现关口前移,共同确保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在推进本市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进程,保障食品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虽然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当前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客观形势和需求来看,从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严峻挑战来看,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标准化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宽,工作体系有待完善,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标准研制需要加强;三是标准的实施和推广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四是标准化技术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队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五是标准化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六是部分领导与农民对农业标准化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观能动作用发挥得不够,农业标准化意识需要进一步普及。
  农业标准化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上海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以促进本市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推广实施体系、监测认证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全面推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品牌化销售,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需要,有力推动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做好农业标准化政策指导和相关社会化服务工作,为农业标准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 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套和资源共享,统一工作目标,形成合力。既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更要发挥各区县政府、农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协调、健康发展。
  3. 重点突出、分层推进。选择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面临良好发展机遇的重点农产品,以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依托,分层推进。实施政策聚集、集中突破。通过点上示范,逐步带动面上的农业标准化发展。
  4. 加强科研、提高水平。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农业标准的科学研究,提高标准水平。重大农业科研项目要突出标准制定,逐步形成农业科学研究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的格局,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发展。
  (三)总体目标
  近四年内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建立满足本市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需要及质量安全监管需要的的本市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农业标准100项,尤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大标准制修订工作中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
  2.加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国家级示范区累计达到50个,通过“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或“专业合作组织+标准+农户”等模式,加大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
  3.推进种植、畜牧、水产、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推行标准化种植、养殖、加工和管理,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建设稻米标准化生产基地22万亩、标准化生态养殖场400家、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场12万亩、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8万亩。各类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档案农业覆盖面达到100%。
  4.加强农产品认证工作。积极鼓励企业开展HACCP、GAP、IS09000等体系认证工作及无公害农产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产品认证工作。通过各类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累计达到800个;推动农产品认证工作与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基地的建设紧密结合。
  5.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品牌。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认证等工作,培育创建20个左右品质好、规模大、效益高的上海名牌农产品。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6.提高标准化技术保障能力。培养一支具备专业技术和标准化知识的农业标准制定、推广实施队伍;完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广泛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形成全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重点领域的目标与任务
  围绕总体目标,重点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蔬菜业四个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其目标及任务分别如下:
  (一)种植业标准化
  1.行动目标
  到2010年,制修订农作物地方标准10项,配方肥料生产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100%;建成无公害稻米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万亩、有机稻米标准化生产基地2万亩、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个;培育经济作物知名品牌10个。
  2.主要任务
  (1)完善种植业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总体要求,加快种植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作物地方标准的制订。其中,2007年制修订《有机液体肥料》等4项地方标准;2008年制修订《水稻机插秧栽培技术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2009年制修订《秀珍菇设施栽培技术》等2项地方标准;2010年制修订《有机肥料生产技术规程》等2项地方标准。通过完善标准体系,基本满足本市种植业发展的需要。
  (2)加强种植业重要标准宣贯。以本市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农作物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标准的宣贯,尤其是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贯,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安全卫生优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贯,加强本市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如《寒优湘晴制种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宣贯,使农民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规范种植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市场竞争力。
  (3)加强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按照整体规划、有序推进的要求,结合《上海市 “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四大区域板块布局,建设各级各类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其中,2007年至2010年每年分别建成2万亩、4万亩、6万亩、8万亩无公害稻米标准化生产基地;2008年至2010年每年分别建成5000亩、5000亩、1万亩有机稻米标准化生产基地;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007年与2008年各建成2个、2009年与2010年各建成3个。通过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行全过程标准化生产。
  (4)加大种植业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农业规模化、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的实际情况,推进以经济作物为主的知名农产品品牌建设。其中,2007年至2010年各培育经济作物知名品牌2个、3个、5个。通过培育名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通过市场打响品牌。
  (二)畜牧业标准化
  1.行动目标
  到2010年,制修订畜牧业地方标准38项。在郊区实施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畜牧业建设工程,共计建设400家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包括标准化养猪场、规模化奶牛场、规模化禽场等。到2010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场基本实现标准化、生态化生产,畜禽生产规模化比重达到80%左右,畜牧业产值占本市农业总产值比重由19%上升到25%左右。
  2.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在贯彻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强畜禽投入品检测技术和畜牧业生产技术规程标准的研制。其中,2007年制修订《鸡肉中十种激素类药物的测定》等6项标准,2008年制修订《安全卫生优质猪肉》等16项标准,2009年制修订《猪场重要动物疫病监测技术规范》等11项标准,2010年制修订《动物隔离场动物卫生监控技术规范》等5项标准。通过科学制修订畜牧业标准,规范畜产品的生产、流通,促进本市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畜牧业重要标准宣贯。结合本市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展畜牧业生产技术规程和畜禽投入品检测技术等重要标准的宣贯,如饲料、兽药、动物防疫检疫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及《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规模化奶牛场生产技术规范》、《种禽场生产技术规范》、《肉禽场生产技术规范》、《蛋禽场生产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的宣贯,帮助企业与养殖户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提高标准化意识,规范养殖行为,保证畜产品安全。
  (3)推进畜牧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和《上海市畜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要求,依据“适度规模,规范生产,种养结合,生态平衡”的原则,推进本市市级、区级畜牧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规划建设的重点区域为奉贤、金山、南汇、崇明以及青浦、松江、嘉定部分境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其中,2007年重点建设16家畜牧业标准化养殖场,2008年全面推进本市畜牧业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至2010年基本完成400 家畜牧业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本市畜牧养殖标准化水平。
  (三)水产业标准化
  1.行动目标
  到2010年,基本健全本市主要、特色、优势水产品标准体系;在已有标准的基础上,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保持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大型水产加工企业通过HACCP认证,水产加工品通过“QS”认证;积极实施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场建设工程,到2010年,建成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场10万亩;全面提高本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本市养殖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
  2.主要任务
  (1)积极构建本市水产标准体系。以提高本市水产品整体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品食用安全为目的,加大水产行业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其中,2007年至2010年参与制修订水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5至8项,制定《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场建设规范》、《水产批发交易市场技术条件》、《观赏鱼分类规程》、《烟薰鱼通用技术规程》等水产地方标准4项,制定和完善一批符合国际食品法典、欧盟和美国法规以及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等要求的水产加工产品标准等。通过构建本市水产标准体系,使养殖生产的苗种、饲料、养殖水质、鱼药使用等环节,加工生产的原料、贮藏运输、加工等环节都有标准,满足本市水产行业发展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
  (2)加强水产行业各级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加大水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重点开展《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等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和《水产品池塘养殖技术规范》等重要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加强HACCP原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本市水产行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本市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
  (3)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根据《上海市水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围绕建设现代都市渔业这一中心目标,积极开展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场建设。其中,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场(Ⅰ)2007年建设4000亩,2008年建设6000亩,2009年建设6000亩,2010年建设4000亩;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场(Ⅱ)2007年建成2000亩(试点);2008年及2009年各建成25000亩;2010年建成26000亩。计划建设的重点区域为:奉贤、青浦、崇明、光明集团以及金山、松江、南汇、浦东等区域。
  (4)推进水产业各类体系认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本市水产养殖场标准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行HACCP、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2007年起开展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此外,加强渔业档案(水产养殖)管理,力求到2010年本市水产养殖企业与基地的渔业档案覆盖面达100%。通过体系认证、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规范水产养殖与加工、经营,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增强企业及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5)加大水产品品牌培育与建设力度。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农业规模化推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推进水产品知名品牌建设。培育松江团头鲂“浦江1号”、奉贤南美白对虾、崇明中华绒鳌蟹等名牌产品,开展“崇明老毛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发挥品牌的增值效应,提升水产品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加强水产品品牌基地建设,提升水产品牌经营能力,发挥规模效应,促进水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蔬菜业
  1.行动目标
  到2010年,制修订蔬菜地方标准5项;建成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8万亩;通过各类无公害、安全卫生优质等认证的蔬菜品种累计达到100个(2007年至2010年新增40个)、通过认证的有机蔬菜累计达到3000亩(2007年至2010年新增1000亩);培育蔬菜品牌累计达到50个(2007年至2010年新增16个);提高本市上市蔬菜的数量和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市郊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97%以上。
  2.主要任务
  (1)加强蔬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在执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特点,补充制定蔬菜相关地方标准。其中,2007年制修订《西兰花种子繁育技术规程》地方标准1项;2008年制修订《安全卫生优质彩色甜椒》等地方标准2项;2009年制修订《安全卫生优质绿叶菜》等地方标准2项。加快蔬菜采收、分级、加工、包装、贮运等环节标准的建设,满足本市蔬菜业发展需要。
  (2)加强蔬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建设“十一五”期间30万亩设施菜田为契机,不断加大蔬菜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力度,推进市郊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计划2007年至2010年各建设2万亩,建设的重点区域为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公司十基地+标准+农户的方式,使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确保蔬菜食用安全,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3)推进蔬菜业认证工作与蔬菜品牌建设。积极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认证,不断扩大各类认证蔬菜的品种与数量,提高上市蔬菜的质量,满足市民对不同蔬菜的需求。其中,2007年至2010年每年通过无公害、安全卫生优质等认证的蔬菜品种各10个,主要为崇明花椰菜、青浦茭白等;2007年至2010年通过认证的有机蔬菜面积各250亩,主要分布在松江、嘉定、青浦等区域。实施品牌战略,以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产品为重点,打造本市、国内、国际知名蔬菜品牌,2007年至2010年各培育蔬菜品牌4个,包括崇本堂蔬菜、下西洋蔬菜等,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蔬菜业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为实现本计划提出的目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1.加强综合协调,构建工作机制。农业标准化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政策关联度大,且涉及本市方方面面。拟在现有的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内设立由市农委和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的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协调、沟通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检查农业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各郊区县、乡镇等切实加强本区县、乡镇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本区域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和蔬菜业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从而形成市区联动、条块结合的本市农业标准化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
  2.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农委[2006]第258号)要求,结合《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各级农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等进行资助扶持。本市种植业、畜牧业、蔬菜业和水产业等各领域农业主管部门也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合理安排资金,推进本领域标准化工作。同时,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应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农业标准化固定经费项目,给予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稳定的支持,并建立适当增长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3.加强宣传培训,建立人才队伍。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宣传与正确引导。以建设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切入点,从广大农民和各农业生产经销企业的实际出发,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通俗易懂的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农民熟练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特别是加强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兽药等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的观念,依托现有农业技术推广、检测、认证、管理等人力资源,结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型水产养殖场、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建设项目,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标准化管理人员、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经济合作组织主要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并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合作,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标准化专业人才,使之成为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力军,在农业标准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推广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强化信息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等中介机构的标准信息资源优势,做好国内外农业标准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工作,建成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数据库,建立准确、及时、高效、权威、便捷的农业标准信息平台,为本市农产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提供国内外最新农产品技术法规、标准等市场准入信息的查询、咨询等服务,推动我市农产品生产特别是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抵御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满足我市农业生产和主要出口农产品的需要,为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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