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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救灾年鉴编辑部关于陕西救灾年鉴2006年卷编纂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3 生效日期: 2007-07-13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函[2007]111号

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驻陕单位:
  《陕西救灾年鉴》编辑部《关于陕西救灾年鉴2006年卷编纂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编纂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陕西救灾年鉴》2006年卷编纂工作的安排意见

  《陕西救灾年鉴》编辑部根据2007年7月12日《陕西救灾年鉴》编委会会议精神,现就《陕西救灾年鉴》2006年卷编纂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陕西救灾年鉴》2006年卷的编纂工作
  《陕西救灾年鉴》编纂工作从1996年开始,在各参与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已完成了《陕西历史自然灾害简要纪实》和《陕西救灾年鉴》1996年卷、1997—1999年三年卷、2000—2002年3年卷、2003年卷、2004年卷、2005年卷的编纂工作,步入了一年一卷的正常轨道。《陕西救灾年鉴》2006年卷的编纂工作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实际,各参与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干编写人员,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客观、科学、求实的工作态度,按时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编写任务。
  二、编写任务分工
  按照《陕西救灾年鉴》编纂基本框架、内容和要求(见附件),编写任务分工如下:
  (一)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扶贫救灾处)。
  负责有关行政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政府有关防灾救灾政策、法规等资料的收集汇总。
  (二)省军区。
  承担驻陕部队、民兵抢险救灾等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三)武警陕西省总队。
  承担武警部队抢险救灾等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四)省民政厅。
  承担全省赈灾工作情况及各设区市救灾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五)省农业厅。
  承担全省农业灾情(包括农作物生物灾害、草原生物灾害、草原火灾、牲畜、家禽疫病、低温霜冻灾害等)、抗灾救灾等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六)省水利厅。
  承担全省水旱灾害情况及抗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七)省国土资源厅。
  承担全省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及抗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八)省财政厅。
  承担全省抗灾救灾资金投入等统计汇总、参加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九)省林业厅。
  承担全省森林火灾、森林病虫鼠草等生物灾害的情况及抗灾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省交通厅。
  承担全省公路交通灾情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一)省卫生厅。
  承担全省人类疫情及抗灾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二)西北电监局。
  承担陕西省内电力区域灾情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三)民航西北管理局。
  承担全省民航系统因气象灾害影响航运、引发事故及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四)西安铁路局。
  承担省内所辖区域因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因素影响运输、引发事故及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五)陕西保监局。
  承担全省自然灾害赔付情况及防灾、抗灾、救灾资料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六)省通信管理局。
  承担全省通信系统灾情及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七)省环保局。
  承担全省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环保污染事故及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八)省气象局。
  承担全省气候概况、气象灾害预警和省内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九)省地震局。
  承担全省地震灾害情况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二十)省公安厅(消防局)。
  承担全省城乡火灾及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二十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承担全省因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因素影响公路交通、引发事故及抗灾、救灾工作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二十二)省减灾协会。
  承担灾害综合监测预报及抗灾救灾科研动态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全省各级档案、电视台、电台等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编纂工作,无偿提供有关图片、音像资料等。
  三、编写进度安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于2007年8月10日前将编委及编写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编辑部(联系人:吕思彰联系电话:02986248533、13572566157传真:02986244058)。同时要严格按照编写的基本框架、内容和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编写工作,务必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编写任务,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署名作者姓名后的书面材料(含图片)和电子文档报编辑部(电子邮箱:lhuiyong@163.com)。今年12月10日前编辑部在审核相关部门送交的编写材料的基础上,编辑完成总纂,并将汇总校编的《陕西救灾年鉴》2006年卷初稿提交编委会审查;经编委会审定的《陕西救灾年鉴》2006年卷定稿于今年12月底前交付印刷。

  附件:《陕西救灾年鉴》编纂的基本框架、内容和要求

  一、《陕西救灾年鉴》编纂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陕西救灾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即设立特载、灾情概述、大事记、灾种分述、省级有关部门抗灾救灾记述、各设区市灾害综述与抗灾救灾、附录等七大基本栏目。其基本框架与内容是:
  (一)特载。
  1.国家及我省出台的有关抗灾救灾法律法规
  2.省委、省政府有关抗灾救灾防灾的重大决策。
  3.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级领导抗灾救灾活动纪实。
  (二)灾情概述。
  1.气候概况与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概况。
  2.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概况。
  3.生物灾害概况。
  4.森林草原火灾概况。
  (三)大事记(逐月分述)。
  (四)灾种分述。
  1.水旱灾害与气象灾害。
  干旱、洪涝、暴雨、大风、冰雹、低温、霜冻、雷电、沙尘暴、龙卷风、大雪、寒潮、大雾、高温、热浪、干热风等。
  2.地质灾害。
   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
  3.农业灾害(含土壤污染事件)。
  (1)农作物生物灾害。
  (2)草原生物灾害。
  (3)草原火灾。
  (4)牲畜、家禽疫病。
  4.林业灾害。
  (1)森林生物灾害。
  (2)森林火灾。
  5.人类疫病。
  6.地震灾害。
  7.环境污染事故。
  8.城乡火灾。
  9.自然灾害对航空的影响。
  10.公路交通受灾情况。
  11.通信受灾情况。
  12.电力受灾情况。
  13.铁路受灾情况。
  14.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引发的公路交通事故
  15.灾害的保险赔付情况。
  (五)省级有关部门抗灾救灾记述。
  (六)各设区市灾害综述与抗灾救灾记述。
  (七)附录。
  1.驻陕部队、武警驻陕部队、民兵抢险救灾纪实。
  2.抗灾救灾英雄模范人物记述。
  3.社会各界支援灾区捐赠纪实。
  4.抗灾救灾科研动态记述。
  (八)图片。
  (九)编后记。
  二、《陕西救灾年鉴》编写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陕西救灾年鉴》的编纂工作。《陕西救灾年鉴》是全面、客观、具体地反映和记载我省主要灾害发生情况和防灾抗灾救灾情况的年度类史鉴工具书,是各级政府正确掌握各类灾害发生规律、有效开展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和编写人员必须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科学、求实的态度,严格按照编纂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编纂任务。
  (二)资料要真实、全面,力求图文并茂。《陕西救灾年鉴》必须客观、真实、系统、全面地反映和记述灾情和防灾、救灾等工作。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危害程度要认真核实、如实记述,造成的影响、损失等要准确评价。自然灾害分类分级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类分级标准衡量并进行表述。所采用的数据一般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统计部门不能提供的要以职能主管部门正式提供的数据为依据。编纂灾情所用的统计资料、报表、灾害图片以及其他文字资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重大事件、重大活动要有文字、图片、视频资料记载,文字与图片应注意前后呼应。为保证图片印刷的清晰度,各部门、各单位应尽量提供原始数字图片,图片的分辨率一般应在300dpi以上。编写内容在文稿中勿重复出现。
  抗灾救灾工作既要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活动和解放军、武警官兵、基层民兵、广大干部群众等在防灾抗灾救灾中的先进模范事迹,也要如实记录社会各界(包括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对灾区、受灾群众的支持,同时还要注意记述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和新的科研动态。
  (三)文字表述要规范、准确。《陕西救灾年鉴》必须严格按照年鉴书籍的体例要求认真编写。语言文字以《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最新修订本)等常用工具书为依据,避免使用含义不清的词语。数字要严格按照《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书写。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要符合《量和单位》(GB3100—3102—93)的规定。自然科学名词以1990年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关于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的通知》为依据。对一些适用范围较窄或生涩术语,在第一次使用时需括号加注,诸如杆公里、皮公里等。文稿中涉及到的专业用语按行业标准统一编写。文稿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要以第三人称书写,不得出现“我省”、“我厅”和“我局”等字样。
  使用当年度地名以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公布的正式命名或更名为准,时间上与编写内容时限同步。机构名称、人物职务(称)以当时印鉴、称谓为准。书写层次分为“一、二、…”,“(一)(二)…”,“1?2?…”,“(1)(2)…”。规范简称在第一次使用时以全称出现,并在()内加注(以下简称…),如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省环保局)。地方性“口号”在第一次使用时,在()内加注,如建设“三型”(即落实型、服务型、学习型)机关。
  (四)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时完成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部门职责和编写分工,承担相应的编写任务。工作上要互相协作,密切配合。有矛盾、有问题要主动协商解决,不推不拖。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度,促进均衡推进,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任务。
  (五)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编辑出版质量。编辑部要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联系,为编写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要在版面设计和出版载体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体例和版面上做到科学美观、图文并茂,使《陕西救灾年鉴》编辑、印刷、出版质量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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