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认真贯彻2008年度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对医疗机构实施省卫生厅下达的《福建省2008年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主要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书》年终考评和对我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检查,决定12月上旬开展全市传染病防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贯彻实施《福建省2008年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主要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书》情况,抽查部分乡镇卫生院实施《龙岩市2008年专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主要公共卫生任务书》情况。
2.检查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组织管理、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医院死亡病例报告质量等情况(见附件)。
3.检查各县(市、区)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人禽流感防控和应急准备工作。
4.检查各疾病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2008年公共卫生项目完成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1.检查时间:12月2日下午参加督查人员到八一宝源大酒店报到,12月3日上午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培训,12月3―9日为检查时间,各县(市、区)具体检查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2.检查方式: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为主。
三、检查单位
1.县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2.各县(市、区)随机抽查1家民营医院、1家专科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组情况
1.检查组人员组成:由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和抽调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有关人员组成,每组人员6-7人。
2.分组情况:
第一组:市卫生局领导任组长,检查永定县、武平县、上杭县;
第二组:市疾控中心领导任组长,检查漳平市、长汀县、连城县;
综合组:市卫生局领导任组长,检查新罗区和市级医疗单位。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应通知辖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各项检查前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市级检查组检查。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被检查单位应向检查组提交本县(市、区)和本单位开展工作的书面汇报材料。各项目单位要向检查组提交项目完成情况的书面总结。
3.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应选派1名传染病防治专业人员参加市级检查组的交流检查,于12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
4.各检查组用车由组长单位负责,检查人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5.检查结束后,市疾控中心完成各专题汇报材料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市卫生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龙岩市卫生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