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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农产品成本收益直报调查数据上报时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9 生效日期: 2008-05-09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成[2008]161号
有关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成本收益数据质量,增强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产品成本收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866号)精神,决定调整2008年我省直报调查数据上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直报调查品种维持不变,调整后的分品种数据上报时间详见附件。
  二、明确规模饲养生猪上、下半年直报调查的时间范围分别为上年12月21日-6月20日、6月21日-12月20日。
  三、请各地抓紧与农本点联系人、调查户、养殖场(户)等做好衔接工作,确保直报调查工作的平稳调整。
二○○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 :2008年我省直报调查数据上报时间表

直报调查品种
各地上报时间
油菜籽
6月25日
早籼稻
8月10日
粳 稻
11月30日
晚籼稻
11月30日
上半年规模饲养生猪
7月5日
下半年规模饲养生猪
翌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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