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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城区临街建筑“穿衣戴帽、拆围透绿”改造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27 生效日期: 2004-11-27
发布部门: 湖南省张家界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城区临街建筑“穿衣戴帽、拆围透绿”改造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张政办发30号
永定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临街建筑“穿衣戴帽、拆围透绿”改造工程实施办法》已经2004年7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临街建筑“穿衣戴帽、拆围透绿”改造工程实施办法
为加快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永定城区临街建(构)筑物“穿衣戴帽、拆围透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城市“穿衣”工程),制定本办法。
一、城市“穿衣”工程的实施范围及时间安排
城市“穿衣”工程实施的范围是永定城区现已建成的城市主干道和交通性、商业性、景观性次干道。主要是以下10条路(街):子午路(三角坪至凤湾大桥)、迎宾路(凤湾大桥至大庸路)、永定西路(鹭鸶湾大桥至东门桥)、教场路、解放路、大桥路、南庄东路(市政府机关大门至大桥路)、北正街、南正街、人民路。
实施城市“穿衣”工程的时间为3年,分期进行。具体安排是:
2005年,完成子午路、大桥路、教场路、解放路、北正街5条路(街)的街景规划设计,制订各有关单位实施城市“穿衣”工程工作计划。重点实施子午路的城市“穿衣”工程,并将其作为示范性工程抓出成效。
2006年,完成迎宾路、永定西路、南庄东路、南正街、人民路5条路(街)的街景规划设计,制订各有关单位实施城市“穿衣”工程工作计划。实施并全面完成大桥路、教场路、解放路、北正街4条路(街)的城市“穿衣”工程。
2007年,实施并全面完成迎宾路、永定西路、南庄东路、南正街、人民路5条路(街)的城市“穿衣”工程。
二、城市“穿衣”工程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把张家界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的目标,严格按照《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容貌标准》和《张家界市城区民用建筑设计技术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永定城区上述10条路(街)两侧建(构)筑物的立面、侧面、顶面、地面等各个层面进行美化、亮化、绿化、净化装饰,使其呈现出最佳的审美效果以及张家界独有的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具体内容是:
(一)“穿衣”:是指对临街建(构)筑物的正立面及视觉范围内的侧立面、背立面的景观进行改造。对需要保留的永久性建(构)筑物按照统一的街景规划设计图纸,全面装饰修缮一新,包括临街路牌、门牌、店面招牌、商业橱窗、夜景灯光等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对影响市容观瞻、阻碍交通安全的建(构)筑物一律拆除,美化、亮化建(构)筑物立面景观。
(二)“戴帽”:是指对临街建(构)筑物的第五立面(顶面)的景观进行改造。每条街道的天际轮廓线要按照统一的街景规划设计图纸,实施“平顶改坡顶、空顶改绿顶、黑顶改亮顶”等方式的改造。
(三)“拆围”:是指对临街围墙、店面等建(构)筑物的景观进行改造。拆除临街实板封闭围墙和有碍观瞻的低矮店面及其他违章建(构)筑物,敞开庭院空间,共享城市景观。
(四)“透绿”:是指通过大量的植树、种草、养花,加强庭院绿化、门前绿化和屋顶、阳台绿化建设,最大限度地以生态绿色美化城市环境。
三、城市“穿衣”工程的责任划分
城市“穿衣”工程由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分级负责管理。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一)市政府成立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规划、城管、工商、电力、电信等部门参加的市实施城市“穿衣”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建设局,和市创建园林城市办公室合署办公。其职责是:负责城市“穿衣”工程的总体指挥,负责审批每条路(街)的城市“穿衣”工程规划设计和各临街产权单位实施城市“穿衣”工程工作方案,负责督促检查市直及驻张单位实施城市“穿衣”工程。
(二)永定区政府负责督促区属单位组织实施相应地段的城市“穿衣”工程。
(三)规划部门负责10条路(街)城市“穿衣”工程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审查各临街产权单位实施城市“穿衣”工程的设计方案并为其提供相应的规划技术指导和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等工作。
(四)建设部门负责审查庭院绿化、门前绿化和屋顶、阳台绿化的设计方案,负责临街产权单位实施城市“穿衣”工程的建设技术指导、施工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临街产权单位负责制订本单位的“穿衣”工作计划,并按批准实施的街景规划设计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城市“穿衣”工程。
(六)涉及实施城市“穿衣”工程的市、区直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投身到实施城市“穿衣”工程的工作中来。
四、实施城市“穿衣”工程的工作要求
(一)各临街产权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本单位实施城市“穿衣”工程的工作方案,并按时完成实施城市“穿衣”工程的工作任务。
(二)城市“穿衣”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要体现时代气息、地方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充分显示具有个性的城市文化形象和街道性质特点。设计方案要采取委托多家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后,再选择最佳方案按审批程序审定。
(三)实施城市“穿衣”工程要在尽力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办法稳步推进。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财政补助一部分;二是产权单位自筹一部分。临街产权单位负责本单位改造工程的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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