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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学楼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5 生效日期: 2009-11-05
发布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闽建科[2009]4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推进我省中小学节约型校园建设,我厅组织有关专家,总结近几年建筑节能工作经验,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教学楼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福建省中小学教学楼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年11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改善福建省中、小学教学楼建筑热环境,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和培养中、小学生节约意识,根据我省气候特点,结合学校寒暑假制度及教学楼使用特点,制定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福建省新建、加固改造和扩建的中、小学教学楼的节能设计。学校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的节能设计可参照本指导意见。
  在教学楼建筑节能设计时,提倡设计师积极采用我省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建筑和近几年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中取得的经验,通过这些具有地域特色的、低成本和易实现的建筑形式和节能措施,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学楼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节能设计中常用的建筑节能材料及构造可参照《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手册》选用。
  福建省中学、小学教学楼的节能设计除应参照本指导意见外,同时还应符合《公共建筑建筑设计标准》GB 50189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规划设计
  1、教学楼设计应尊重原有的场所地貌,进行合理规划,保护和利用原有的植被资源。
  2、为保证学生学习的安静环境,教学楼建设选址应远离交通噪音、工厂、体育场等干扰源。
  三、建筑设计
  1、总体布局和平面设计
  (1)教学用房建筑总体布局应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和满足冬季日照标准要求。
  (2)教学楼宜采用外廊式建筑形式。
  2、外墙
  (1)鉴于中、小学教学楼层数一般为低层建筑,外墙通常为填充墙,应优先采用自保温墙体。当中小学所在地缺乏自保温墙体材料,或当地常用的墙体材料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时,宜考虑通过增加墙体厚度等措施达到外墙节能要求;应尽量避免采用墙体内、外保温措施。
  (2)教学楼建筑一般以北面、南面为采光面,故在满足使用条件下,应适度增大南、北向窗墙面积比;教学楼建筑东、西向外墙尽量不开窗或开小窗。
  (3)可采用花格构件或植物遮阳等技术措施,提高东、西外墙的隔热性能。
  3、屋面
  (1)平屋顶优先推荐采用荷载在1.8 kN/m2以下的轻型种植屋面。
  (2)宜采用挤塑板(XPS)作为保温材料的倒置式屋面。
  (3)不宜设计天窗。
  4、外窗
  (1)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采光,保护学生的视力,外窗宜选用浅色玻璃,其可见光透射比不小于0.6。
  (2)为了加强自然通风效果,应尽可能增大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面积的40%。
  5、遮阳
  (1)我省夏季太阳辐射强度大,对室内热环境影响强烈,遮阳是南方建筑节能主要措施,教学楼建筑节能设计应优先考虑建筑外遮阳和外窗外遮阳。
  (2)设置遮阳设施时,应综合考虑地区气候特征、经济技术条件等因素,满足建筑夏季遮阳、冬季阳光入射、自然通风、采光、视野等要求。
  (3)建筑南向的外窗宜利用南面外廊实现外遮阳,其它朝向的外窗宜结合建筑立面设计采用百叶遮阳、综合遮阳、挡板遮阳等形式。
  (4)外遮阳装置应进行结构安全设计和连接安全设计。
  四、电气设计
  1、教学楼的电气设计应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能效比标准和谐波电流发射限值的技术先进的节能环保型电器产品。
  2、教学楼宜对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及特殊用电等各部分能耗进行分项计量。
  3、走廊照明宜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避免 "长明灯"现象;楼梯间应按相关规范设置消防疏散照明,以防止在楼道发生学生意外踩踏事故。
  4、教学用房及走廊、楼梯间的照明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照度、色温、显色性、眩光影响等因素,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要求:
  (1)教学用房在课桌面达到300 lx的照度(美术教室500 lx),教学用房黑板在黑板面达到500 lx的照度,显色指数Ra≥80,统一眩光值UGR≤19,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大于11 W/m2(美术教室18 W/m2);走廊、楼梯间的地面达到50 lx的照度,显色指数Ra≥60,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大于3 W/m2。
  (2)教学用房照明应选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如T8、T5三基色直管荧光灯,并配电子镇流器等;走廊、楼梯间宜采用紧凑型节能灯。
  5、教学用房内照明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灯具布置应采用长轴平行于学生主视线,尽量使得光线从侧面引入,并合理布置黑板灯,以减少光幕反射和眩光的产生。
  (2)若教学用房内设有吊扇,应配有吊扇调速开关;照明灯具应采用吊装方式, 与课桌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7 m,但应低于吊扇,防止吊扇旋转时产生光影。
  (3)黑板照明开关应单独设置。
  6、教学用房内照明灯具宜按以下方式分组控制:
  (1)普通教室应使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2)多媒体教室等应按离讲台的远近距离分组。
  五、给排水设计
  1、应制定给排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2、应通过合理选用优质管材、设备等有效措施,避免管网的漏损。
  3、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压力直接供水,系统中应采用合理的减压限流措施。
  4、卫生器具、配件和设备宜选用节水型产品。
  5、雨水丰富地区,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建筑雨水利用的可行性和雨水集蓄、利用方案。
  6、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通风与空调设计
  1、通风设计应选择节能型通风产品等技术措施,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靠外墙布置的公共卫生间,在满足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可不安装机械排风装置。
  2、当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时,应选择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的节能型产品;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机组时,应选择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低于第3级的节能机组。
  3、分体式空气调节器和多联机时的室外机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稳定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2)室外机的换热器通风良好,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避免气流短路;
  (3)为室外机的维护提供方便;
  (4)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热影响和噪声影响。
  七、新能源应用设计
  1、在条件具备时,教学楼楼道及周围景观灯可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
  2、对于有生活热水需要的教学楼,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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