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8-15 生效日期: 2009-08-15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做如下修改:
  
  一、停止执行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二、停止执行第六十条中“对进口整车、零部件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的规定。
  
  本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部 长:李毅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 平
  
  二○○九年八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