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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本市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9-13 生效日期: 2009-09-13
发布部门: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沪司发办[2009]186号
各区县司法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推进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电子政务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坚决贯彻“统一、高效、整合、规范”的指导思想,信息化建设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系统电子政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然而,与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工作仍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突出表现为街道(乡镇)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基础薄弱。为加快推进街道(乡镇)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加强本市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重点,以联网为依托,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建设统一、高效、整合、规范的司法所信息化系统,为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开展提供信息化基础,推动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本市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实现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网。
  2.完成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相关应用的改造和部署。
  3.完成司法所各项应用系统的统一平台建设,减轻基层的工作强度。
  4.落实司法所信息化硬件配置标准,提高司法所信息化硬件建设水平。
  二、实施步骤
  ──加快实现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司法行政部门联网。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从现在起到今年9月30日之前,要着力推动全市223家司法所依托互联网实现初步联网,为网络版基层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行和与司法部相关应用系统间的数据交互提供基础;第二阶段,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实现全市司法所接入政务外网,并在条件成熟时将相关应用系统整体迁移到更为安全的网络环境。
  ──加快实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相关应用的改造和部署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从现在起到今年10月30日之前,要着力对基层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改造,将单机版软件功能整合到网络版中,并完成有关报表的定制工作;第二阶段,在完成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应用系统相关数据定密的基础上,启动相关系统改造工作,并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完成;
  ──完成司法所各项应用系统的统一平台建设。要适时启动实施基层司法行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继续完善网络安全,建立可信、可控、可用的网络平台。实现司法所各项应用纳入统一平台、统一网络,减轻基层的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提高司法所信息化硬件建设水平。要根据联网工作和信息化各项应用开展的要求,明确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硬件标准,并力争在2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司法所相关硬件的配置和升级工作。
  三、关于经费
  有关应用软件的开发、部署、培训和维护以及与系统部署相关的硬件费用由市司法局承担。
  接入互联网、政务外网的初装费、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计算机、网络交换等设备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各单位承担。
  四、组织领导
  推动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难度较大,需要综合考虑联网、应用开发和推广、经费、定密、人员配备等问题,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司法局成立由李和平同志为组长,史秋波、朱久伟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局办公室、基层处、计财处以及市社区矫正办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各区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工作,将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确定一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九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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