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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将各街道(乡镇)司法所接入国际互联网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9-11 生效日期: 2009-09-11
发布部门: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沪司发办[2009]187号
各区县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好《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本市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快实现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司法行政部门联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联网。今年9月30日之前,各区县司法局、街道乡镇司法所应采用单点或局域网方式接入带宽为2兆以上的国际互联网,为网络版基层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行和与司法部相关应用系统间的数据交互提供基础;要着手准备将司法所接入政务外网工作,市司法局将在条件成熟时将相关应用系统整体迁移到政务外网。
  2.关于电脑配置。各区县司法局、街道乡镇司法所应至少配置2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建议配置为:⑴中央处理器:英特尔?酷睿?2双核处理器E7400(2.8GHz);⑵内存:2GB,双通道DDR2;⑶硬盘:160GB*SATA硬盘;⑷光驱:16XDVD*+/-RW光驱;⑸显卡:Intel?GMAX4500HD显卡。
  3.关于交换设备。根据联网工作需要,各单位可选择相应的网络交换设备,建议设备参数为:8个10/100Mbps端口,每个端口均支持全/半双工模式,简易扩展用MDI上行链路端口,各端口动态分配RAM缓存。
  4.关于组织领导。各区县司法局应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9月18日前将附表向市局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丁永胜  联系电话:24029771
      黄文新  联系电话:24029975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
导姓名
职务
具体承办
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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