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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28 生效日期: 2011-01-28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1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重中之重”战略思想,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2011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3%,农业增加值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

  

  一、加大强农惠农力度

  

  (一)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高标准粮田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市级农发资金比上年增长20%,新增资金重点投向农田水利建设和“菜篮子”工程建设、生态渔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发展等。

  

  (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比例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升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能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拓展农畜产品远期交易品种和范围。完善农村土地交易所功能,扩大地票交易规模。在全市大力推行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

  

  (三)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村。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和规范城市资源要素下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到农村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以“两翼”区县(自治县)为重点,强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继续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实现家电下乡销售额100亿元。

  

  (四)强化涉农资金监管。按照管事、管钱、监督相分离和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完善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机制。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完善资金信息沟通机制,强化涉农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涉农资金违法违纪案件。转变资金分配方式,扩大财政性涉农项目资金的招投标试点范围,鼓励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安排涉农资金。

  

  二、大兴农田水利建设

  

  (一)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水利资金105亿元,完成开县鲤鱼塘水库竣工验收,基本建成玉滩水库,加快金佛山水库建设。继续推进云阳县梅峰水库等6座中型水库建设,完成黔江区城北水库等中型水库的竣工验收。基本建成松溉、铜罐驿提水工程。抓好8个在建大型灌区、2个中型灌区和3个大型灌溉泵站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5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基本建成68处重点集镇堤防工程。

  

  (二)大搞小微型水利建设。因地制宜兴建进村入户、到田到地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鼓励兴修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做好塘、库、堰、渠的清淤扩容、整修加固,显著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大力兴修小型水源工程,尽快启动国家新一轮44座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和水毁工程整治修复工作,确保农业春播用水。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源地保护,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快污染严重水域水环境治理。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四)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

  三、强化农村基础支撑

  

  (一)建设高标准农田。整合资金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整治、土壤改良和田间配套设施完善。巩固测土配方施肥整区整县推进成效,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二)加快建设森林重庆。全面推进森林重庆“六大工程”建设,整体推进长江两岸绿化,推进已通车高速公路、铁路可视范围全面绿化,全面完成乌江、嘉陵江、大宁河沿岸绿化,纵深推进区县城绕城河流两岸和重要饮水水源地绿化。逐个消除宜林荒山荒坡,开展“绿化长江 重庆行动”、“身边增林”行动,造林绿化500万亩,力争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为3年内消除所有宜林荒山奠定基础。

  

  (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交通,新建、改建农村公路8000公里,行政村通畅率达到60%。完善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路、站、运一体化,加快发展农村客运,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82.2%。推广农机具25万台(套)。推进油菜、辣椒、黄连烘干等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启动实施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加强适合山地农业的中、小、微型农机具研发。提高农机服务社会化水平,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0%。推进新农村建设,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0万户,建成巴渝新居5万户。建设农民新村500个,每个区县(自治县)建设2―3个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18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发展集中型沼气60座,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5万户,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管一体化试点。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大种业研发投入,提高种子市场准入门槛。开展优势农业新品种选育,加强地方优良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启动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科技服务。鼓励农技人员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队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技术合作与创业。进一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建立乡镇或区域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业信息化三级示范工程建设,搞好农产品市场预警分析。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健全农村防汛抗旱组织体系,提高灾害监测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确保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一)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落实各类补贴资金17亿元,继续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种粮大户给予补贴,确保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50%以上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粮食生产相关领域。推广良种良法,推进高产创建,集成农艺、农机措施,重点建设10个国家级粮食产能县、100个商品粮基地乡镇、50个油料特色乡镇,打造南川区、大足县、合川区、梁平县、垫江县等高标准粮油示范基地,推进1000万亩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发展薯类、特色杂粮,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

  

  (二)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市里安排蔬菜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整合有关部门资金2亿元,支持潼南县、武隆县等4个核心蔬菜基地及涪陵区等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其它区县(自治县)城镇蔬菜基地建设,完善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全年蔬菜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达到900万亩、1350万吨。加快重庆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抓好核心区、标准化示范场、生态循环养殖示范园区建设。着力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大力发展节粮型草食畜牧业。完善全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做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打造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

  

  (三)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加快长江三峡柑橘产业带建设,发展柑橘精深加工,抓好晚熟柑橘育苗基地建设,新建标准化果园12万亩,改造老果园5万亩。实施柑橘全球营销战略,争创中国柑橘第一品牌。投入2亿―3亿元,抓好商品鱼基地、“稻鳅双千”工程和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等建设,水产品产量突破32万吨,淡水产品自给率提高到60%以上。建设名优中药材现代化科技示范基地,重点发展有优势的资源紧缺型原料药材。推进蚕桑基地建设,抓好优质烟叶生产。继续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连片开发,培育一批具有特色和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


  (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布局。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确保农产品安全供给。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制订和实施步伐,积极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落实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

  

  五、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一)强力推进“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市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7亿元,市政府有关部门整合和区县(自治县)配套资金25亿元。围绕户户增收目标,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抓好规划到户增收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实施龙头驱动、科技带动、销售促动、政策推动,打造品牌、集中营销,努力构建产加销一体化体制。实现“两翼”农户户均增收3500元,缩小“两翼”与“一圈”地区农民收入差距。

  

  (二)加快“一圈”地区农民增收步伐。坚持分类指导,实施重庆主城近郊都市农业提升工程,发展休闲观光、体验农场等旅游农业,加快精品蔬菜、花卉苗木产业化进程;实施渝西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循环生态农业,建成全市农业新品种、新农艺示范区,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三)开发农村闲置资源。引导农村闲赋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发展生产,严格防止耕地撂荒,合理开发冬闲田和荒山、荒坡、荒地、林地资源,充分利用农村闲置资产,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实现增产增收。

  

  (四)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快推进贫困村整村脱贫,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和开放式扶贫,开展贫困村整村搬迁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对不宜人居的村、社实行整村、整社成建制搬迁。投入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0亿元,实现45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达标,新启动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工作;培训转移贫困农民10万人,扶贫移民2.5万人,实现12万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

  

  六、大力发展非农产业

  

  (一)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组整合,组建一批贸工农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100亿元。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支持特色加工产品注册登记与品牌开发。建立紧密型农企联结机制。引导企业向现代农业园区集中,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

  

  (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合理布局农产品市场,在江津区建设我国西部地区最大的农产品贸易城,在万州区、涪陵区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一批二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各区县(自治县)建设一批三级农产品批零兼营市场或特色市场。加快“两翼”农产品综合市场建设,新建、改建乡镇农贸市场200个,完成110个城区菜市场整治改造。在部分生猪定点屠宰场、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开展蔬菜和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加强市场监控,严厉查处恶意炒买炒卖农产品行为。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开办“两翼”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展厅。

  

  (三)促进劳务经济与农民创业。继续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市内转移就业,保障重点产业用工需求。深入推进创建“充分就业村”工程,“充分就业村”达到40%以上。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促进农民自主创业。加大市级农民返乡创业园区支持力度,对返乡创业重点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积极承接、加快发展沿海劳务外包。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培育1万名劳务经纪人。

  

  (四)发展小城镇经济。继续加强105个市级中心镇和4个重点示范镇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综合配套功能,力争80%的市级中心镇完成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在镇区集中,增强镇域经济实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七、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突破

  

  (一)推行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继续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完善农村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发挥农村资产评估机构和农村资产交易平台作用。建立“三权”抵押登记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行政、信用和法制环境。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户籍问题,全面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第一阶段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住房、就业、教育、社保等配套政策,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社会福利,形成有利于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制度体系框架,为制度性转移奠定基础。新增转户进城人员18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上升到37%。

  

  (三)搞好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新增10个区县(自治县)开展土地流转市场建设试点,选择部分区县(自治县)开展土地纠纷规范化仲裁庭建设试点,完善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仲裁体系。推进林地流转,探索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改革。

  

  (四)促进农民联合与合作。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社项目”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00个,新评定市级示范社100个。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与现代商业组织直接对接,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活动。

  

  八、着力改善农村民生

  

  (一)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80%,60岁以上老人实现应保尽保。新建和改扩建5个区县社会福利中心、95个乡镇敬老院,新增床位1万张,实现乡镇敬老院全覆盖,农村敬老院供养能力达到“五保”老人的50%。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改扩建142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区县全覆盖,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扩大到“一圈”内23个区县;实施农村改厕、儿童计划免疫等20项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障覆盖面和待遇水平。

  

  (二)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扩大中职免费教育范围,继续实施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切实解决好130万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问题,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2个,为108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添置主要基本医疗设备。启动1万名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

  

  (三)完善基层组织服务功能。搞好乡镇换届选举。深化“三进三同”、“干部大下访”、“结穷亲”和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实施“三万”计划。坚持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聘市级部门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搭建基层服务管理平台。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待遇,力争村干部报酬与当地务工收入基本持平。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民主法制村(社区)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到85%。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抓好农村平安建设,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

  

  附件:重庆市农业农村发展2011年度目标测算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重庆市农业农村发展2011年度目标测算表

  

  
指  标
2010年
2011年
2015年
绝对值
增幅(%)
农村
经济
农村经济总量(亿元)
2100
2373
13
4000
农业增加值(亿元)
640
672
5
880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5277
6227
18
12000
大宗
农产品
粮食总产量(万吨)
1156
1100
/
1100
生猪(万头)
2010
2000
/
2000
蔬菜产量(万吨)
1300
1350
2.3
1800
柑橘(万吨)
160
180
12.5
250
水产(万吨)
28
32
14.3
50
农村
基础
森林覆盖率(%)
37
39
提高2个百分点
45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26
30
提高4个百分点
50
行政村公路通畅率(%)
55
60
提高5个百分点
85
农村
民生
农村饮水安全人口(万人)
300
200
/
累计1341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74
80
提高6个百分点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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