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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11 生效日期: 2011-02-11
发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11]2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办法

  (试行)

  


  为切实做好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工作,深化杭州“旅游国际化”发展战略,实现从“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的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社区的旅游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和展示社区建设发展水平和成就,推进杭州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定条件

  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是指基本达到杭州市“和谐社区”建设标准,且资源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具备一定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在旅游接待及推广中起到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社区建设典范。

  已被列入杭州市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的社区可直接向所在区、县(市)旅游局递交评定申请,尚未列入杭州市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的社区须先申请国际旅游访问点资格,自取得资格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

  三、评定程序

  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的评定遵循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专家评定与动态复核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每年评定一次。由各参评社区对照《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查合格的单位向所在区、县(市)旅游局递交《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各区、县(市)旅游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给予业务指导。通过初审的社区,由各区、县(市)旅游局向杭州市旅游西进暨推进旅游国际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定小组,按照《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采取资料审核、现场评分、抽样调查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定,并做好定期抽检、复核等工作。

  (四)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推荐名单经市政府批准后,统一颁发“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标牌及证书。

  四、评定内容

  (一)社区环境良好。社区自然环境优美,日常保洁工作规范,并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社区治安管理规范,有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完善的公共安全应急机制;社区居民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对社区工作满意度较高,符合“和谐社区”基本建设要求。

  (二)资源特色鲜明。社区内拥有一定旅游价值的历史遗迹、建筑设施、古树名木等自然资源或文化名人、历史事件、文学艺术、民间习俗、礼仪节庆等人文资源,资源形态完整,主题鲜明,有地方特色和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

  (三)文化活动丰富。社区定期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包括各种体现本社区居民生活习惯、传统民俗或当地文化特色的表演、交流、比赛或体验活动等。

  (四)接待系统完善。社区内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商业服务功能完善,具有一定的公共休闲空间,能够提供满足旅游需求的参观路线和相关接待设施。社区善于整合资源,能充分调动志愿者、退休人员及合作单位的积极性,共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接待服务。社区居民具有强烈的自豪感,有主动参与旅游接待的意愿和能力。

  (五)组织管理规范。社区领导班子重视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评定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有专职或兼职的解说员和联络员,能够落实各项旅游接待任务,并对旅游接待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定期统计,确保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地推进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年组织专家评定小组对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对不符合《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的社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予以摘牌处理。

  (二)抓好日常管理。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年度旅游接待活动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旅游活动信息库和接待档案;主动接受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小组的监督、指导;定期总结、汇报并推广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相关经验。

  (三)及时进行备案。如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改变名称、变动隶属关系或撤销建制,应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

  2.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略)

  

  附件1

  杭州市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实际得分
一、社区环境
(15分)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社区内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且布局合理,植被与景观配置得当,观景效果较好。
3
绿化率不达标,或空气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则该项不得分,且取消参评资格。
 
社区内无违章搭建、无证摊点、乱张贴、乱停车等现象。
2
基本达到要求得2分;略有不足得1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日常保洁工作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
1
公共活动场所卫生状况不符合卫生要求,则该项不得分。
 
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多发性、可预防性案件发生率在5%以下;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3
案件发生率每高1%扣1分;当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扣3分,且取消其当年的参评资格。
 
设立社区警务室,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完善。
3
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健全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设有社区统一标识,反映社区特色,体现社区人文内涵,且布局合理,指示或翻译无明显错误。
3
社区标识体系清晰、有特色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二、资源特色
(20分)
社区内有遗址遗迹,且保存较好,在省市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
4
拥有市级以上文保单位的得3-4分;未经认定的得1-2分。
 
社区内有古树名木、珍稀花卉或其他生物景观,且形态完整,保护较好。
3
每一类型得1分,最高限3分。同一类型不重复得分。
 
社区内有适宜观赏与休闲的建筑小品。
3
有较高艺术价值的得3分;一般类型得1-2分。
 
社区内有特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纪念建筑、特色市场、特色店铺、书院以及文化名人或民间文化传承人。
4
每一类型得1分,最高限4分。同一类型不重复得分。
 
社区内有传承文化或曾经是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
3
有历史内涵且有历史依据得3分,有口头传承文化但无历史依据得1-2分。
 
与周边学校、医院、教堂等共建单位有较好的合作关系。
3
有1家长期共建单位得1分;有2家及以上共建单位得2-3分,最高限3分。
 
三、文化活动
(15分)
社区居民积极向上,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日常文化体育活动。
3
日常活动内容健康向上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能够提供体现本社区居民生活习惯、传统民俗或当地文化特色的表演或各类展示。
3
每一类型得1分,最高限3分。同一类型不重复得分。
 
能提供适合不同类型旅游者的参观交流活动。
3
每设计1个主题交流活动得1分,最高限3分。
 
有良好的对外合作交流机制,社区居民愿意参与旅游交流活动。
3
在抽样调查过程中,社区居民愿意参与率在80%(含)以上得3分;60%(含)-80%得1-2分;60%以下则该项不得分。
 
社区有旅游节、邻居节、文化节、商贸农事节、体育节等自己的节庆或活动。
3
每一类型得1分,最高限3分。同一类型不重复得分。
 
四、接待系统
(30分)
有1部承担旅游接待活动的对外联络电话(专线或共享电话均可)。
1
无对外公开联络电话的该项不得分。
 
有1条满足旅游需求的参观路线。
3
线路设计科学合理,有特色,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有1份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社区导游词。
3
有中文、英文或者其他语种的导游词得3分;只有中文导游词得1-2分;没有导游词则该项不得分。
 
有1份内容丰富、信息充实的社区宣传册。
3
宣传册内容清楚、详实,则该项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无法提供宣传册则该项不得分。
 
有1张介绍社区旅游接待工作的视频光盘。
3
宣传内容清楚、画面清晰美观,则该项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无法提供宣传视频则该项不得分。
 
社区内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商业服务功能完善。
3
商业服务网点门类齐全,品牌和连锁经营网点占商业服务网点30%(含)以上,且管理规范到位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无商业服务网点则该项不得分。
 
有满足旅游者需求的便利店、公共厕所、初级医疗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
4
每一类型得1分,最高限4分。同一类型不重复得分。
 
有1名以上较为专业的解说人员(专职或社会人士兼职均可),语言表达能力强。
3
有普通话等级考试二乙水平以上或能运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解说人员得3分;能基本完成讲解任务的,得1-2分;无法提供解说服务的则该项不得分。
 
有1名以上对外联络人员(专职或社会人士兼职均可),负责旅游接待工作的联系和落实。
3
长期有对外联络人员得3分;不定期地由社会兼职人员负责联络得1-2分;无联络人员则该项不得分。
 
拥有满足旅游接待需求的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或室外文化活动场所。
2
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2分;面积在5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的得1分;无法提供交流活动场所的则该项不得分。
 
有1套与旅行社或其他相关部门合作营销的网络。
2
合作营销网络构建成熟得2分;略有不足得1分;无合作营销网络则该项不得分。
 
五、组织管理
(20分)
成立精品社区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有长期建设目标及精品社区工作方案,分管领导明确。
3
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该项工作,建设方案明确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有1套针对讲解员、外联员及积极参与旅游接待工作人员的培训机制。
3
有定期的培训机制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有旅游接待工作相关管理制度,有规范的接待流程。
4
有规范的接待流程得3-4分;略有不足得1-2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工程,定期将精品社区宣传资料及接待情况上网公布,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4
能在网上查到该社区的完整资料及旅游接待信息得3-4分;略有不足得1-2分;无任何网上资料则该项不得分。
 
有相应的接待情况统计资料,能认真做好定期统计工作。
3
能定期做好旅游接待统计并分类存档的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有投诉热线负责接受旅游者、旅行社的各类投诉,并及时处理、积极反馈。
3
能主动地处理各类投诉,及时掌握反馈信息得3分;略有不足得1-2分;明显不足则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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