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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工作组组成及相关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4 生效日期: 2011-03-04
发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11]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7号)有关精神,2月23日,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第一次会议研究调整了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重建办”)的主要职责、工作组组成及相关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重建办主要职责及调的组成人员

  

  省重建办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综合协调省直部门和灾区政府及各工作组的重建工作。具体为:

  

  (一)研究提出灾后重建重大事项及相关工作建议,报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灾区市州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下达灾后重建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整理汇总重建规划实施和重建工作进展等情况,并上报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强与国家重建办和有关部委的工作联系,密切关注国家灾后重建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四)协调督促省直有关部门、灾区市州按照灾后重建工作总体安排和重建规划,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五)做好对口援建的衔接协调等工作;

  

  (六)联络省舟曲灾后重建前方协调指导小组工作;

  

  (七)负责省重建办受理的各种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文件起草、信息报送、简报编印等日常工作;

  

  (八)完成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省重建办工作力量,增补省发展改革委赵四辈同志为省重建办专职副主任。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灾区政府要对省重建办因工作需要抽调借用工作人员给予支持。

  

  二、省重建办工作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

  

  原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了6个工作组,省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了8个工作组。鉴于5·12汶川特大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成县暴洪等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全部进入重建规划实施阶段,决定取消已完成灾害损失评估、地质灾害评价和土地利用规划、重建规划编制等工作的工作组,保留省重建办下设的5个工作组:

  

  (一)城乡建设组:由省建设厅牵头,负责组织灾区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鉴定,提出城镇规划和乡村建设布局方案,负责城镇规划实施的统筹及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导城乡住房设计和施工监督管理。省建设厅厅长李慧担任组长。

  

  (二)政策资金组: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落实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扶持政策,提出我省资金解决方案和主要政策建议,负责做好灾后重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及监管拨付。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喜泉担任组长。

  

  (三)建材保障组:负责启动灾后重建建材生产和供应工作,制定适合灾区建设需要的建材品种供需方案,合理确定运输方式并搞好衔接,切实加强建材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省工信委主任李平担任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赵彦龙、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剑担任副组长。

  

  (四)宣传报道组: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灾后重建的宣传报道工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马成洋担任组长。

  

  (五)审计监督组:负责对灾后重建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保证灾后重建工作廉洁、高效开展。省监察厅厅长李玉梅担任组长,省审计厅副厅长成荣生担任副组长。

  

  灾后重建涉及的其他工作,按职责分工,分别由省直有关部门承担,不再设立工作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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