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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0 生效日期: 2003-05-20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3]73号

  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汉维实业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开业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业,核准公司章程,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

  二、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全部出资的40%,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汉维实业有限公司各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各占全部出资的20%。

  三、公司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到我会领取《基金管理公司人许可证》。

  四、公司应当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自律,规范运作。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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