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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检查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2 生效日期: 2011-04-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文号: 粤经信发电[2011]52号
  广州、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市人民政府,广东韶钢集团:

  

  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成考核工作组,将于4月14-28日对我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届时考核组将听取1-2个地市人民政府工作汇报,随机挑选6家左右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全部有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的地市都有可能成为被抽查对象。为顺利通过国家对我省的检查考核,防止因为个别市工作不到位影响对全省考核,请你们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根据近期省考核组到各市开展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对照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工作。

  

  二、对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和《关于检查考核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总结2010年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准备相关政策措施文件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资料,归类成册,以便查阅。

  

  三、通知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备齐各种证照文件、证明资料等有关材料,安排好现场检查事项。

  

  四、做好迎检接待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日程,指定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做好沟通衔接。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及汇报材料于4月11日(星期一)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关于检查考核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略)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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