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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6 生效日期: 2011-12-06
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33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进一步巩固今年以来食品安全整顿成果,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市政府决定,于2011年12月7日至2012年2月7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和省、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2011食品安全行动年工作部署要求,按照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继续排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突出重点区域进行节前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开展以鲜肉及肉制品、超市熟食卤菜、“地沟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影响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的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使加工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生猪“瘦肉精”抽检比例10%以上,上市肉品“瘦肉精”抽检合格率100%,出厂(场)肉品100%出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确保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发生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大型超市卤菜抽检全覆盖,抽检品种达20%以上,对菌落总数严重超标或发现致病菌的经营单位处理率100%,通报率100%。

  

  (三)加快推进《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和贯彻实施,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对于《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知晓率达90%以上。完成对我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普查工作,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管理数据库。按照我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将大型宾馆、饭店、机关食堂的餐厨废弃物纳入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管理。

  

  (四)全力排查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线索,查办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端掉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黑窝点、黑工厂,打击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主要任务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围绕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食品品种,重点加大对粮油制品、熟食卤菜、乳及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豆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等节日需求量较大食品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管理。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一)全面开展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

  

  按照《江苏省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畜禽养殖环节,重点治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喂食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畜禽屠宰环节,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货品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行为,严厉打击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标准要求审核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章的行为。肉制品加工环节,重点治理购进非定点屠宰企业鲜肉、使用未经定点的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流通环节,重点治理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行为。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进出口环节,重点治理备案养殖场、备案屠宰加工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原料,不按规定对原料、产品进行检测,以及使用违禁药物、以非备案养殖场动物冒充备案养殖场动物提供给备案企业等行为。各监管环节要依法严肃查处不如实准确记录生产经营过程等行为。牛、羊、禽类等其他动物屠宰治理工作,由商务部门制定治理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农委、商务局、卫生局,无锡质监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区政府)  (二)重点开展超市熟食卤菜专项整治

  

  突出大中型超市等重点单位,建立熟食卤菜销售和安全管理制度。集中检查是否落实熟食卤菜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入库检验、入库复检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店长管理责任制和不合格食品责任追究制度;是否标明熟食卤菜名称、数量、加工时间、有效期、加工单位、地址等;是否采取加盖网罩、冷链销售等措施。督查超市加强对库存食品的质量管理,对有期限的食品要严格按期限销售,对过期食品及时清理下架(柜)。加强抽样检验检测,重点监测合格率偏低、合格率突然明显下降、节假日、季节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的熟食卤菜制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的初步筛查作用,提高抽检效率。加大处罚检测不合格的违法经营行为,对经营含“瘦肉精”、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熟食卤菜等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全面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严肃查处经营者无健康证明上岗行为。加强对无证无照等违法从事熟食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责任单位:无锡工商局,各市、(县)区政府)

  

  (三)开展“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

  

  城管部门要加强全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积极营造新颁布政府令全面推行的良好氛围。要做好餐厨废弃物信息化管理软件的编制开发,建成全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数据库,将全市大型宾馆、饭店、机关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纳入统一集中收运、处置管理,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场所的规范建设,不断提升全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

  

  各地及质监、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意见》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各司其职,积极落实“地沟油”整治的监管职责。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加工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等行为;加强食用油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油批发店、小餐馆、小吃店和工矿企业、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强化检查落实食用油经营及消费单位的采购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责任,确保食用油来源可溯可查;彻底追查无标签标识、进价明显偏低和来历不明的食用油品,有效防范、堵塞“地沟油”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渠道。(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卫生局,无锡质监局、工商局,各市(县)、区政府)

  

  (四)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农委、卫生、商务、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深入开展“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公安部门的打黑除害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排查线索,强化案件侦破。各级公安机关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积极会同各职能部门,深入辖区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贸市场、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全面收集摸排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线索,不断从网上监控和群众举报中摸排线索。畅通公安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合作渠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对涉嫌犯罪移送公安部门的线索,做到第一时间查证,第一时间反馈。要集中警力,集中精力,坚决打掉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团伙,坚决端掉一批加工假劣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特别是对地下产业链条、技术来源流向、技术人员情况等线索深挖到底,做到源头、流向未查清不放过,团伙、网络未打掉不放过,主要犯罪分子未抓到不放过。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保护,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发动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动员群众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提炼和销售“地沟油”、制售假劣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市(县)、区政府)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1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有关方面积极参与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1月31日)。在2011年前期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鲜肉及肉制品、超市熟食卤菜、“地沟油”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影响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的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大督查督办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7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做好自查总结工作,于2月7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食安办(传真:82702956,邮箱:wxfdahh@126.com)。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深化食品安全行动年、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以及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相结合。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更大规模、更加深入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成效显著。

  

  (二)迅速行动,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及上下级之间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搞好衔接,避免真空,堵塞漏洞。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专业队伍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做到监管信息及时沟通,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协查任务按时完成。各级食安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实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对于漏报、瞒报、无故迟报的,要予以通报。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有效利用各类食品安全宣传阵地,采取报道、专栏宣传、信息发布等手段,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建立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制度,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及数据报送周报制(见附件),每周通报一次各地区、各条线的工作情况。各地区食安办、各有关部门联络员每周五下午4时前将本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信息和报表报送至市食安办。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防止恶意炒作。在整治期间,市食安委对群众反映的有效线索,根据罚没的3%-5%给予奖励,案值超过5000元的最低给予500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进一步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效果。市政府将组织本次专项整治的全面督查。对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或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查处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对经查实有非法制售窝点,仍然没有及时排查、取缔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区要建立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级食安委、监察等部门要邀请本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到位。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作法,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发现机制和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不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和制度。

  

  附件: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月日

  

  
项目
数量
项目
数 量




领导参与整治工作情况

人次







查处食品案件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查情况

人次
移送司法机关数


新闻报道刊播整治情况

篇次
抓获犯嫌疑人人数


督导检查情况


逮捕人数


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生猪瘦肉精抽检情况

批次
涉及货值金额

万元
上市肉品“瘦肉精”抽检合格率

%
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
出厂(场)肉品出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比例

%
涉及货值金额

万元
大型超市卤菜抽检覆盖率

%
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
抽检品种比例

%
取缔无证照生产企业数


对菌落总数严重超标或发现致病菌的经营单位处理率

%
取缔无证经营企业数


对菌落总数严重超标或发现致病菌的经营单位通报率

%
取缔无证照餐饮单位数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关于《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知晓率

%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数


纳入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系的全市大型宾馆饭店、机关食堂数量


查处不明餐厨废弃油脂

千克
检查情况
出动执法人员数

人次
查处不合格食用油

千克
出动执法车辆数

台次
查处不合格肉及肉制品

千克
检查各类食品企业数


查处不合格水产品

千克
责令整改数


查处不合格豆制品

千克
提出整改措施


查处不合格奶制品

千克
食品抽检批次


查处不合格白酒 

千克
其他


查处不合格葡萄酒

千克
查处不合格儿童食品

千克


  备:典型案件情况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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