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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财务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关于2012年商务财会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2-26 生效日期: 2012-02-26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财综函[201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广州、沈阳市商务(外经贸)厅(委、局),外经贸会计学会,外经财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学会的积极组织推动下,2011年商务财会理论研究和论文评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根据商务部财务司和会计学会关于全国商务财会理论研究工作的总体思路,现将2012年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2年商务财会理论研究重点参考选题

  详见附件1。

  二、推荐参加全国论文评选的论文数量

  2012年各大区片组报送参评的论文数量:东北大区5篇,华北大区4篇,中南大区9篇,华东大区12篇,西北西南大区6篇,外经财会专业委员会4篇,中央企业4篇,共44篇。

  三、理论研究和论文评选时间安排

  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学会对2012年论文评选工作提前安排,提前进行。

  (一)各省区市、各大区9月30日前召开研讨会,进行论文评选。10月底前将参评论文电子文档1份,纸质稿20份报送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由评委秘书统一邮寄大区评委),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二)11月初参评论文送评委评审。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选会12月召开。

  四、设立论文评选工作组织奖

  2012年继续设立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选工作组织奖。为了加强理论研究组织工作,提高论文质量,2012年在《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选工作组织奖暂行办法》基础上增加一个条件:获得组织奖的单位必须有2篇及以上论文获全国商务财会论文奖。

  《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选工作组织奖暂行办法》及组织奖申请表见附件2和附件3。

  五、论文评选继续实行“双盲评”

  2012年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选继续实行“双盲评”(作者信息表、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分表见附件4和附件5)。

  六、进一步提高论文质量

  (一)推动大区论文评选采取“双盲评”

  2011年华东大区、东北大区论文评选采取了“双盲评”,效果很好。从2012年开始,其他大区可借鉴华东大区、东北大区经验,论文评选实行“双盲评”,使评选更加公正合理。

  (二)继续坚持论文“查重”

  为了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和质量,2012年凡是参加全国评选的论文,首先要经过清华大学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超过30%(含30%)的不能参加全国论文评选。

  (三)规范论文写作

  1.论文要有前瞻性,有深度、有见解、有创新;论点要准确明晰,论据要真实有力,论证要符合逻辑,论述层次要清楚;语言准确生动,不能空泛议论,面面俱到,或写成工作总结。

  2.与财会工作不相关的论文,或不具备论文写作要素(无论点、无论据、无论证)的文章不能报送。

  3.文字流畅,用词准确,数字标点用法正确。

  七、论文报送要求

  (一)论文采用word文档编排,并用a4纸打印清楚,同时请提供电子文档,e-mail:swck2008@126.com;

  (二)正文前写内容摘要,约200-300字;参考文献列于文末。

  (三)作者信息另填报“作者信息表”,论文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附件1:2012年商务财会理论研究重点参考选题(略)

  附件2: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选工作组织奖暂行办法(略)

  附件3: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选工作组织奖申请表(略)

  附件4: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选作者信息表(略)

  附件5:全国商务财会论文评分表(略)

  

   商 务 部 财 务 司

  

  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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