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永泰南路以东,云波路以南,友谊街、拟建九中以西,工农路加油站、御西规划二路以北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5-08 生效日期: 2012-05-08
发布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永泰南路以东,云波路以南,友谊街、拟建九中以西,工农路加油站、御西规划二路以北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上述范围内原单位、个人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废止,土地使用权终止。原土地使用者自报纸刊登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回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否则,由大同市国土资源局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2012年5月8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