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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01 生效日期: 2000-09-0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0]165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7号)精神,做好我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我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 
  组 长:王汉民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祖华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陈鸿起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刘永芳 原自治区冶金局副局长 
  苏道严 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专员 
  李万富 中色南宁公司经理 
  成 员: 
  詹开基 自治区企业工委副书记 
  张忠国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余远辉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张 敢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文起洁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罗在明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车芳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谭明杰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何小玲 自治区外经贸厅副厅长 
  沈德海 自治区编制办副主任 
  李显光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明汉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金坚强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金 田 广西建工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贸委,陈鸿起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万富、罗家玲(自治区经贸委企业处调研员)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综合、接收安置、关闭破产、清产核资4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成员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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