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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15 生效日期: 2008-01-15
发布部门: 武汉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区旅游局、宾馆饭店、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1月11日召开的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各类安全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的监管,加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力度,有效预防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我市旅游业发展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旅游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旅游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3月份全国"两会"即将召开,8月份,我国将举办北京奥运会,今年还是改革开放30周年。因此,做好今年安全稳定的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
近几年来,我市旅游行业未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近一段时期我国其他城市和地区连续发生多起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给游客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旅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随着新的休假制度的实施,出游人数明显增加,出游方式形式多样,旅游安全监督和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搞好旅游安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全市旅游行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旅游安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旅游行业各级领导、每个员工都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坚决纠正"安全工作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和"重经济增长、轻安全管理"的倾向,以特别负责的态度,特别扎实的作风,全力做好各项旅游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措施,层层建立旅游安全责任体系
第一,全市旅游行业要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明确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二,结合本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涉及安全工作的岗位、事项和人员,全面研究确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
第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后,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目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工作网络。
第四,各单位应制定具体安全保障措施,要制订系统安全培训计划,对本地区、本单位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工作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员工预防和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同时将安全工作与学习培训、年度考核、增资晋级、以及奖惩相结合,实行强力督察,使旅游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分析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重点部位安全正常运转
一方面,要科学地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分析排查,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在元月底以前,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查,对本单位社会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运输安全、以及国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自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如实填写《武汉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自查情况表》(附后),报市旅游局及市各相关安全主管部门。力争通过自查发现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将安全隐患全部清除。
另一方面,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全面安全排查,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规范、有序运转。宾馆饭店应对电梯、锅容管特等设备、安全通道、消防设施与器材,以及食品卫生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旅游景区(点)应重点对各种游乐设施,攀岩、滑道、索道、跳伞、水上运动等特殊活动项目、游步道与摄影点、危险地段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游客疏散通道,以及山林防火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旅行社应对实施旅游保险、游客行前说明会、旅行之中的安全提示、旅游安全应急措施、旅游交通设施选择等重点方面开展安全检查;旅游交通单位应对载客设施的完好情况,车船营运管理、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超速、超载、超限驾驶,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重点方面开展安全检查。
2月初,市、区旅游局将协助公安、消防、安监、质检、卫生、国安、交通等各个安全主管部门,对行业部分单位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对不认真进行自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此外,全年还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限期整改。
四、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制度,认真制定各项安全工作预案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深入分析近年来旅游安全工作形势和变化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预警制度、重大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有效的旅游安全日常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努力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本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制订完善重大节庆活动、恶劣天气、地质灾害、各种安全事故等预警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出境旅游组团社还应认真落实《出境旅游团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运行机制。同时要教育指导旅游经营人员和从业人员熟悉各种安全预案的内容、流程、操作要点,力争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按预案有序地进行处置,努力将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五、切实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春节将至,"两会"临近,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等各类旅游企业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依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国内外旅游者平安、祥和地欢度节日。同时,要组织好人员值班,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处理突发事故,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妥善处理好,并及时向市假日办、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和旅游局报告。
各区旅游局要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狠抓安全管理,针对本区域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
(一)游船、汽车、电瓶车等游客运载工具;
(二)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索道的安全情况;
(三)各景区(点)、宾馆饭店的供水、供电、卫生、检疫工作;
(四)旅游接待宾馆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路、电器等安全状况;
(五)旅客聚集场所、大众娱乐场所、宾馆等地疏散通道、标志标识、应急照明和消防设施等状况;
(六)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工作。
附件:武汉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自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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