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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04 生效日期: 2003-03-04
发布部门: 吉林省
发布文号: 吉政发[2003]11号
吉政发[2003]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遵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的要求,省计委、省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地区、各部门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依据。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三月四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言 
 
  保护与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是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的愿望。我国政府所提出的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两个基本战略,即“可持续发展”和“科教兴国”,就是向全世界表明中国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国家组织编制并正在积极实施的《中国周世纪议程》和《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正是这种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吉林省作为我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省份,生态环境类型多种多样,几乎是我国的缩影,从东到西依次是长白山地森林区、低山丘陵林农区、冲洪积台地农业区和西部草原农牧区。由于长期计划经济的体制、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使生态环境不断遭到破坏,环境污染严重。我省传统产业的改组与升级、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也正面临较大的困难。如何在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真正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而建设“生态省”,就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从吉林省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生态环境所存在的问题来看,生态环境保护是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需要;是深层次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建立吉林省特色经济、形成我省特有的生态产业或绿色产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开放带动,科教兴省,县域突破,人才兴业”我省中长期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把我省建设成‘“工业省。科教省和生态省”的需要。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精神,以当代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生态省”、实现“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目标出发编制的全省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也是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根据国家的要求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到“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中的指示精神,由省计委和省环保局组织编制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编制的目的 
 
  党和国家一直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特别是国家正式发布《中国对世纪议程》和《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后,从国家到地方进一步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许多诸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大江大河的保护以及草原恢复性建设等大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均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使全国一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地区得到有效的恢复与改善。 
  我省也和全国一样,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全省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省委七届二次全会正式提出了“开放带动,科教兴省,县域突破”三大战略,1999年省委、省政府又根据全省资源、环境、人口和未来发展设想,提出了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决策。这一决策是完全符合当代“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吉林省实际的。 
  由于我省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性地改变,长期以来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的发展仍然未得到完全地转变,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全省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相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全省的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全省范围内总体上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有所遏制与缓解,但土地退化、西部荒漠化、水质污染和水资源不合理利用、生物多样性下降等生态恶化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本次《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目的,就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完善《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促进“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发展。本规划的编制,应对全省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起到指导作用,提高全省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为保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各项目标的落实,应按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近期的主要内容与项目纳入到“十五”计划当中。同时,鉴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作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或部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又是生态省建设中重要的内容,因此规划目标、主要规划内容与项目,均应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并应纳入到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当中。 
 
 
第二节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 
  按国务院“通知”精神,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以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为中心,以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和环境对实现全省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支撑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全省重点地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加强法制、严格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的恢复能力,努力遏制全省生态环境恶化、资源退化的趋势,为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实现全省范围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并且使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的建设统一起来。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时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改变部分地区边建设边破坏的局面; 
  坚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全省城乡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在资源开发、特别是可更新资源开发的过程中,要坚持统筹规划、综合决策、合理开发,正确处理好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使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会破坏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原则,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责、权。利的关系,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 
  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力求使规划目标有可达性、方案设计有科学性、对策措施有可行性,使整个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三节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规划期及深度 
 
  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将吉林省列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的复函》(环函[1999]436号);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发[1998]36号); 
  《中国21世纪议程》; 
  《吉林省对世纪议程行动计划》; 
  《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划期的确定: 
  本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规划期,主要考虑了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是以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30年和2050年,而我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规划期分别为近期2005年、中期2015年、远期2030年,考虑到应与全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相衔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与全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规划期一致。 
  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精神,本次编制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性质属于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专项规划。规划中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与对策,是在国家现有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框架下,根据国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在新的经济发展时期集中体现全省在今后一个时期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态度与要求,并从“生态安全”的高度,对全省今后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因此,本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深度,应能与全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并从保证生态省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这一任务出发,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资源的合理开发等方面进行必要地规划安排,有的内容应宏观一些,但有的内容则应更为具体,如关于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从项目目标、任务、投资等方面应具体化。规划的近期内容更为具体,中期应在项目上有所安排,而远期则应主要提出规划目标的总体要求。 
 
 
第二章 吉林省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吉林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圆满地完成了第二步发展的战略目标,为实现第三步发展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较坚实的基础。主要表现在: 
  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良好的体制条件。目前全省初步完成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大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国企改革与脱困目标已初步实现; 
  对外开放向高层次、宽领域、纵深化发展,目前已与近5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恢复性增长; 
  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加快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20亿元,年均增长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达到6842元,并于1997年提前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财政收入达到181亿元,年均增长9.l%。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810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030元,全省基本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 
  经济结构性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参与新世纪国内外竞争与发展构筑了合理的产业框架。目前全省三次产业产值结构已调整到22∶44∶34。农业结构性调整也取得明显成效,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2%,农业产业化经营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汽车、石化为支柱,食品、医药、电子为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具有吉林特色的产业群体; 
  科教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促进经济、生态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保障。近年来,全省科技与经济的结合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全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教育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高等教育初步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结构,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其它各项社会事业也有新的发展,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经过分析,全省社会经济发展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经济总量不大、结构不优、效益不高、人民生活质量较低。经济结构的深层次矛盾,既有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积累的,也有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升级缓慢,表现为农业生产成本高、比较效益低下,处于初级工业化的传统工业竞争能力弱,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国有经济活力不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快。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突出,县域经济发展严重滞后; 
  社会承载能力不能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全国相比差距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大量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造成了就业和再就业的巨大压力。财政支撑能力不足,县级财政脆弱。城市集聚功能不强,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缓慢; 
  长期以来传统的资源型产业得不到根本性调整与升级,造成了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对经济与社会进一步发展已形成严重制约。由于种种原因,全省人力资源、特别是适用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第二节 生态环境现状及评价 
 
  根据吉林省各类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全国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总体上与以下特点: 
  全省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多样性较强。从东到西,自然生态环境可大体上分成四个类型,即东部长白山地森林生态环境、东中部低山丘陵森林生态环境、中部冲洪积台地森林草原生态环境、西部松辽平原草原生态环境。多年来在人为经济活动的作用下,相应地形成了不同的生态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系统,即东部长白山地区林业、特产业及相应的资源开发和深加工为主导产业的生态经济系统;中东部林业、农业及相应的资源深加工和基础工业为主导产业的生态经济系统;中部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生态经济系统;西部农牧业、基础工业为主导产业的生态经济系统。 
  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启动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并有所缓解,但局部及某些类型生态环境的恶化与退化仍较突出。如全省森林覆盖率近年来有所增加(达到42%左右),但森林生态环境由于多年来的采伐使原始林除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及局部山峰残存少部分外,全省原始林几乎消失殆尽,林相。林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成、过熟林面积与活立木蓄积量不断减少,经济和珍贵树种面积与立木蓄积量急剧下降,森林生态功能减弱,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总体上处于退化状态;草原。特别是西部草场资源自60年代以来受到了极大的破坏,“三化”仍在加剧,无论是草场面积、干鲜草的生产量和质量都在继续下降,西部可利用草场面积每年以24%的速度减少。虽然近年来随着“生态草”、“草原三化综合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实施有所缓解,但仍然是全省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 
  全省湿地类型较多、面积较大,但由于长期的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受到很大的破坏,特别是西部地区松辽低平原的湿地面积与60年代相比减少了近一半,生态功能严重减退;中部冲洪积平原由于多年来农业的“种大于养”,使原来黑土带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相当部分的耕层土壤理化特征发生了极大地改变,严重地制约了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全省的水资源同样也呈现出缺乏的状态,特别是地表水受到大范围的污染、地下水利用不够合理、水生生态环境也受到人为干扰;吉林省是全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的省份,但由于多年来保护与合理利用不够,造成许多重要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重要的经济动植物等受到明显的破坏,主要的区域生物多样性中心生物多样性下降;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由于长期未得到足够的保护与建设,多方面污染问题还相当突出。城镇生态环境由于八日期增、工业污染以及规划建设的不合理现象,使城镇生态环境的污染、交通等方面严重地制约着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与其它省、市相比,吉林省生态环境和各类自然资源的可恢复性较好、开发利用潜力较大。全省各区域生态环境虽然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但由于自然条件以及其它因素的作用,除西部盐碱化问题外,重建与恢复的可能性较好。通过“生态省”建设的实践,全省各类和各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虽然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特别是可更新资源的重建和恢复也是可能的。与全国其它省市特别是西北广大地区相比,我省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特别是可更新资源)的多样性较强,可更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建与恢复的难度相对比较小、可恢复性较强。这对于我们今后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是一个相对明显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建立“绿色”或“生态产业”方面。在恢复与重建生态环境的同时,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条件与国内其它省份如西部地区相比还是具有相对较好的基础。 
 
 
第三节 全省生态环境恶化和存在问题的基本分析 
 
  一、自然资源、特别是可更新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 
  吉林省生态环境恶化、自然资源特别是可更新资源受到不断破坏,除了自然因素(如西部地区降水量连年减少等)以外,人为活动不断扩大,以牺牲环境与资源为代价发展经济的短期行为是基本的动因。 
  在多年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吉林省长期以来是以资源初加工型经济结构为主,主导型产业就是依托资源的大规模开发为特点的。加森工的原木采伐。基础化工原料的生产、农产品生产与初加工、采矿业和其它资源型产业等。加上长期以来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开发轻保护,对资源采取掠夺式和粗放型的开发利用方式,使许多资源的开发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支撑和承载能力。如全省森林生态系统由于几十年的大规模开采,造成目前原始森林所剩无几。森林生态功能不断下降的局面;西部草原生态系统由于长期超载过牧、滥垦农田等,使可利用草场及草场生产力急剧下降;中部黑土地长期重用轻养,黑土生态系统业已基本被破坏。 
  二、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不力 
  资源破坏与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部门如政府、企业和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加上许多资源和环境主管部门权力界线不清、执法主体不明确,过多地强调部门利益,使许多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现象未能得到有效地制止,从而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加上目前国家以及我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等法律法规等还不够健全,造成了许多方面甚至无法可依的现象。如东部长白山区乱砍滥伐林木、对野生动植物资源无序开发仍然频发,甚至在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也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西部对草原过度利用和破坏、乱捕滥猎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甚至已建成的许多自然保护区,由于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能力差,个别自然保护区已处于名不符实的状态。 
  三、一些地区发展社会经济的短期行为,造成了对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 
  目前吉林省在全国属于社会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而我省许多地区甚至更为落后,如西部地区和东部个别地区。部分地区为了迅速发展经济,为了局部利益不惜采取杀鸡取卵的办法,对当地的资源进行了无节制的开发,造成了资源的严重破坏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如西部个别县、市前几年为了发展水田,大规模和无节制地从事“小井种稻”,致使大面积的可利用草场变成了水田,不仅破坏了草原生态环境,也浪费了宝贵的地下水资源。近年来我省现代中药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东部个别地区为了发展某些中药产品,不是通过人工的培育和繁殖建立自己的原材料基地,而是对长白山区珍贵的野生中药材资源进行了大规模采集,造成了许多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的破坏,使其面临濒危的局面。 
  四、由于我省经济还不发达,长期以来对资源恢复、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不足,致使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来看,我省目前属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由于经济还不发达,资金短缺,无法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必要的投入,使全省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能得到及时的遏制,这是全省资源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另~重要原因。多年来,由于体制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投资一直无正常渠道来源,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也没有计算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环境与资源的成本,不能及时充分地对环境与资源进行“补偿”与必要的投入。当然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近年来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如每年国家和省财政下拨的“草原建设费”就是为了草场恢复与建设的费用,但额度太小,而且也未完全用到草场的恢复与建设上。 
 
 
第三章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与任务 
 
  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对全省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遏制住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并使其向良性循环转化,减轻各类自然灾害的危害;全面提高全省生态环境的质量,促进自然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实现自然和人工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确保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本次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是以国家和吉林省中、长期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战略为基础的,特别是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要求。并按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我省生态省建设试点的基本要求进行的。因此如何确定规划期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成为规划成败的关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和任务的确定依据是:中央和我省中、远期发展战略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生态省建设的基本内涵和建设标准,吉林省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和区位条件,规划期内有利和不利条件等。 
 
 
第一节 总目标与总任务 
 
  总目标: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总目标,就是在规划期间的30年内,把全省建设成符合国家生态省建设标准的生态环境良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并建立起新型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体系的省级生态经济示范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类自然资源、特别是可更新资源得到良好地保护与利用,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性控制和解决,各类自然和人工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可更新自然资源不断增殖;布局合理、符合生态和谐原理的城乡人居环境得以形成;全省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提高,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总任务:通过生态省建设,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特别是通过建立吉林省特色的生态产业,把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大规模的生态工程建设,努力恢复与建设各类生态环境,实现各类自然资源的高效与合理配置和永续利用;控制人口的数量,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生态文化意识,搞好城镇与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以人为本,建设好具有现代化标准的城乡人居环境。 
 
 
第二节 阶段性目标与任务 
 
  按《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三个不同的规划期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分别是: 
  一、近期(2001-2005年)目标与任务 
  目标:随着《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全面实施,全省环境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各类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进一步改善,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城市和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可更新资源开始得到合理开发与利用,优质资源的生态与经济效益提高,为全面恢复与建设好全省生态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任务:进一步贯彻省委“开放带动、科教兴省。县域突破、人才兴业”的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和建立“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搞好全省各类、各级“生态示范区”网络建设;全省生态环境重建与恢复的优先工程项目全面启动,随着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努力遏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以培育优质资源为重点,合理利用与保护可更新资源,提高优质资源的比重和产出能力;通过建立一批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进一步完善全省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强对重点资源开发区与生态良好地区的保护,强化生态与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好全省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完善与健全全省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科技进步与全省生态文化的建设,努力提高全省人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二、中期(2006-2015年)目标与任务 
  目标:随着“生态省”建设的不断深人和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格局的形成,全省以绿色优质资源为依托的生态产业群、生态城镇和生态农村为特征的绿色大省形象基本形成;已实施的全省及各地区的重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开始发挥出良好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可更新资源不断增殖,各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指标达到了全国中、上等水平;全省范围内的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得到保护与恢复,各类自然保护区形成了保护网络并全面实现有效管理,国家及省重点保护物种得到良好地保护;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监督体系,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全面、有效地执行;全省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城乡人民生活环境质量有较大幅度改善,全省经济、社会和生态复合系统呈现出良性循环态势。 
  任务:按生态省建设总体目标的要求,努力发展有吉林省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形成包括高科技产业化、符合新型工业化特点和循环经济要求的制造业、清洁生产技术和各类生态产业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格局;以建设良好与高平衡的生态环境为重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手段,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特别是部分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随着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的逐步深入,对全省资源、产业、人口的布局进行调整,并通过各类不同规模生态经济城镇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努力减轻东、西部生态脆弱带生态环境的压力;不断地提高各级政府决策者和全省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生态文化素质。 
  5、远期(2016-2030年)目标与任务: 
  目标:到2030年,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与任务全面完成,经济。社会、生态复合系统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呈现出持续、稳定与协调发展态势;全省主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完成,自然生态环境、农牧业、林业生态系统呈现出高水平的良性循环,生物多样性保持较高水平;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地保护,可更新资源得到良好保护与利用并且不断增殖,主要的生态系统得到重建与恢复;大部分城市达到生态城市和园林城市的标准,80%以上的农村地区生态系统呈现出良性循环的态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目标全面达到;全省人口实现了零增长,国民生态文化素质具有较高水平。 
  任务:不断地促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全面实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各项建设任务;按当代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不断地加大生态环境和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建设的力度,巩固与提高已恢复的各区域、各类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水平,努力提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各类可更新资源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按国际上现代化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设,全面提高全省人民的生态文化水平。 
 
 
第三节 具体目标与任务 
 
  同任何规划一样,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总目标和总任务,都应由一定数量的指标形成指标体系的量化值加以支持,其总体规划中不同规划水平年的目标要求也应利用这些相应的指标体系加以说明c 
  一、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系统性原则:即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体系必须能够全面地反映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能客观地反映生态环境系统发展的状态,同时又要避免指标间的重叠性,把评价目标与指标联成一个整体; 
  科学性原则:即指标体系应建立在科学基础上,数据来源要准确、处理方法要科学,具体指标能够反映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主要目标的实现程度; 
  动态性原则:生态环境保护既是目标又是过程,所确定的指标体系应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能综合地反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便于预测与管理; 
  可操作性原则:即指标体系应把简明性和复杂性很好地结合起来,要充分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指标量化的难易程度,要保证既能全面反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各种内涵、又能尽可能地利用统计资料和有关规范标准。 
  在上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的控制下,所选择的指标体系应有相应的层次。其主要层次应包括: 
  M 目标层:即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所追求的全省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和科学利用。生态系统处于良性循环,确保经济系统高效、持续。稳定与协调发展: 
  L 领域层:即反映或说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指标体系都应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及建设中一系列不同的领域或称子系统,而各个子系统或称领域应由若干指标加以支持。这一层次应包括: 
  L1 经济发展状况及水平,L2社会发展及进步,t3环境质量,L4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L5各类自然资源的利用及保护,L6城乡生态环境保护,L7生态示范区建设情况等。 
  D 指标层:所谓指标层就是通过建立一系列可统计、可量化的指标,来支持领域层的要求并评价系统是否达到了目标层的目标。每个领域应有一定数量的指标。这些指标应包括系统结构、系统功能。系统效益和各类控制关系等指标,并尽可能地使用量化指标加以表达和评价。 
  二、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的初步方案 
  借鉴国内外指标体系的确定,同时根据吉林省生态省建设的具体情况及生态环境特点和保护要求,本报告提出了由45个具体指标组成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体系,每个领域中具体的指标含义如下: 
  L1 经济发展状况及水平:D1(人均GDP), D2(全省GDP年增长率),D3(工业化系数),D4(绿色产业或生态产业比重),D5(全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D6(环境保护与治理投资占GDP比重); 
  L2 社会发展及进步:D7(人口自然增长率),DS(城镇化水平),D9(全省平均预期寿命),D10(基尼系数),Dll(恩格尔系数),D12(城镇登记失业率),D13(适龄青年受高等教育比例),D14(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程度); 
  L3 环境质量状况:D15(城镇饮用水源卫生合格率),D16(全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D17(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D18(全省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L4 重要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的保护:D19(已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占全省幅员面积比例),D20(已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实现有效管理的比例); 
  L5 各类自然资源利用及保护:D21(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D2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D23(农田节水灌溉面积比例),D24(地下水超采面积比例),D25(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比例),D26(土地荒漠化面积比例),D27(土地退化治理率),D28(水土流失率),D29(森林覆盖率),D30(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 D31(可利用草场占草场面积比例),D32(西部草场放牧超载率),D33(主要生物多样性中心保护率),D34(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恢复率),D35(旅游环境达标率),D36(重要湿地保护面积占总湿地面积比例); 
  L6 城乡生态环境保护:D37(城镇人均绿地面积),D38(城镇清洁能源使用率),D39(生态环保型城镇比例),D40(农村生态型住宅普及率),D41(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D42(农用薄膜回收率); 
  L7 生态示范区建设:D43(省及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达标率),D44(生态农业县(市)占全省比例),D45(全省可持续发展水平或绿色GDP年增长率)。 
  上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体系,既可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不同规划水平年的控制指标,也可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过程中经常性的考核内容。 
 
 
第四节 不同规划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具体目标与指标要求 
 
  按上述指标体系,以2000年全省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为基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个规划期的具体目标与任务可由表1示之。 
 
 
表1 不同规划水平年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与任务 
 
  规划年 2000年 2005年 2015年 2030年 
  1 人均GDP(元/人) 6842 >10100 >20000 >45000 
  2 全省GDP年增长率(%) 9.8 >9.0 >9.0 >6.0 
  3 工业化系数 0.112 >0.120 >0.150 >0.200 
  4 绿色产业比重(%) 3.0 >12.0 >30.0 >60.0 
  5 全局财政收入占 GDP比重(%) 9.5 >11.0 >12.0 >13.0 
  6 环境保护与治理投资占GDP比重(%) 1.0 >1.2 >1.5 >2.0 
  7 人口自然增长率(‰) 42 <6.7 <4.0 <2.0 
  8 城镇化水平(%) 43.0 >48.0 >55.0 >65.0 
  9 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岁) 70.0 >71.0 >71.5 >72.0 
  10 基尼系数 0.39 <0.39 <0.37 <0.35 
  11 恩格尔系数 0.46 <0.40 <0.36 <0.30 
  12 城镇登记失业率(%) 3.7* <5.0 <4.0 <4.0 
  13 适龄青年受高等教育人口比例(%) 6.5 >8.0 >15.0 >25.0 
  14 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程度(%) 38* >65.0 >75.0 >85.0 
  15 城镇饮用水源卫生合格率(%) 95.0 >98.0 >99.0 >100 
  16 全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 30.0 >50.0 >80.0 >90.0 
  17 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 40.0 >50.0 >90.0 100 
  18 全省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54* >65.0 >85.0 >95.0 
  19 已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占全省福局面积比例(%) 9.9 > 15.0 >25.0 >35.0 
  20 已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实现有效管理的比例(%) 25.0* >40.0 >90.0 
  21 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 65.9 >80.0 
  22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10.0* >40.0 >70.0 >90.0 
  23 农田节水灌溉面积比例(%) 12* >30.0 >50.0 >70.0 
  24 地下水超采面积比例(%) <12.0 
  25 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比例(%) 70.0* > 80.0 >85.0 >90.0 
  26 土地荒漠化面积比例(%) 12.8 <12 0 <11.0 <9.0 
  27 土地退化治理率(%) 20.0* >30.0 >50.0 >70.0 
  28 水土流失率(%) 14.0 <12.0 <10 0 <8.0 
  29 森林覆盖率(%) 42.5 >43.0 >45.0 >46.5 
  3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50.0* >70.0 >85.0 >95.0 
  31 可利用草场占草场比例(%) 50.0 >70.0 >85.0 >95.0 
  32 西部草场放牧超载率(%) 60.0 >80.0 >90.0 >95.0 
  33 主要生物多样性中心保护率% 35* >60.0 >75.0 >90.0 
  34 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恢复率(%) 15.0 > 30.0 >50.0 > 80.0 
  35 旅游环境达标率(%) < 40* >60.0 >80 0 >90.0 
  36 重要湿地保护面积占总湿地面积比例(%) 25* >30.0 >40.0 > 70.0 
  37 城镇人均绿地面积(m2/人) 5.9 >8.0 >10.0 >12.0 
  38 城镇清洁能源使用率(%) 45* >65.0 >80.0 >95.0 
  39 生态环保型城镇比例(%) >15.0 >25.0 >50.0 
  40 农村生态型住宅普及率(%) <10.0 >15.0 >20.0 > 50.0 
  41 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2.00* >10.0 >50.0 >80.0 
  42 农用薄膜回收率(%) 30.0* >50.0 >75.0 >90.0 
  43 省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达标率(%) 20 > 50.0 >80.0 >100 
  44 生态农业县(市)占全省比例(%) <10 >20 >30 >50 
  45 全省可持续发展水平(%) >1.0 >2.0 >2.5 
 
 
第四章 吉林省生态环境区划 
 
 
第一节 生态环境区划的目的、任务 
 
  区划是规划的基础与前提。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对全省经济的深层次调整,对各类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利用与保护,实施各种类型与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等,使全省及不同地区的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适应,彻底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实现全省范围内生态环境良好的目标,从而促进全省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持续、稳定与协调发展。 
  为了实现这地目标,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具体规划方案的实施,都必须在对全省进行科学、合理地生态环境区划基础上进行,因此在规划中必须首先进行全省生态环境的分区。生态环境区划的对象是全省不同的生态环境,这种区划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全省进行生态环境分区,反映出不同生态环境区域的生态环境结构、不同生态环境因子的相互制约关系,展示出区域间各生态要亲自身及相互间的矛盾及运动规律,找出不同区域关键的制约因素和所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从而为保护与建设不同区域生态环境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二节 区划方法与指标选择 
 
  由于生态环境区划涉及了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中众多的要素(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环境区划更贴近于生态经济区划),生态环境区划中所要研究和确定的因素、许多指标均具有多元性。在每一种类型的系统中,各个组成要素都从某一个侧面反映出系统的特性。在许多因子中,总有一些决定性的因子,即主导因子。因此,在区划过程中,在综合分析自然、社会和经济要素的基础上,找出主导因子,并由若干区划指标共同决定生态系统。生态经济系统类型及其边界,以达到客观真实地进行区划的目的。 
  区划的方法有多种,在对吉林省生态环境区划中,我们将主要采用类型法、叠置法相结合的综合区划法。区划指标的选择应包括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主要生态环境指标。 
 
 
第三节 生态环境分区的原则与依据 
 
  吉林省土地面积较辽阔,地域自然和经济差异相对较为明显。由于不同区域间的资源和产业结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条件直接相关,因此在生态经济区划分时,仍要根据全省不同的自然生态环境分异和业已形成的经济区域进行划区,这也是总体规划所要求的。 
  本次对吉林省进行生态经济分区的原则是: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以及工农业生产的特点和生态经济建设方向的一致性;人口分布。交通及其它社会经济条件的类似性;现有生态经济系统结构和功能的一致性;尽量保持现有行政界线的完整性(本次区划界限大体以保持县级行政界线为主);区划时要尽量考虑到分区的实用性,即找出不同区域生态和经济所具备的潜力和所存在的问题,直接为今后全省的生态省建设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服务;区划时尽可能地与全省原有的农业区划及其它区划成果相一致。具体区划可分成一级、二级或三级分区系统。具体的分区命名是先冠以区域的主要特点、然后加上该区域今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主要方向。 
  根据上述原则,在进行具体的区划时,主要按以下依据进行区域划分;自然生态环境与资源条件基本一致;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今后规划方向和生态省建设及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方向基本相同;每个生态经济区都有可能建立相对完整的生态产业体系、发展成为特定的地域生态经济综合体。 
 
 
第四节 吉林省生态环境初步分区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区划指标集,按上述区划原则与方法,一级区可将全省划分为四个生态环境区域,总的区域划分与农业区划的分区有一定的共同点。但由于此次区域划分是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的,又与农业区划的分区有一定的区别。其主要的区别是,一方面考虑到目前全省不同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条件的一致性和差异性,另一方面又考虑到今后生态省建设的方向和生态建设工程的布局,也就是今后发展方向的异同,同时也考虑到未来生态环境建设的行政区域特点,因此尽可能地考虑行政区域的~致性。经过反复调查研究,科学评估.确定全省一级区可分为四个生态环境区。即:东部长白山地生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区、中东部低山丘陵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区、中部台地平原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区、西部松辽低平原草原生态恢复生态环境区。在每个一级区内又划分出若干个二级区,至于三级或四级区划,本次规划暂不进行,可由各市(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解决。本次规划对一级区的划分,主要是把全省大的地貌背景的差异性作为主导因子进行划定的,而二级区则是在此基础上,再把各区的流域特点作为主导因子加以划分(详见附图)。 
  一、东部长白山地生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区: 
  本区包括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通化和白山市的全部。总土地面积为7635197公顷,占全省总幅员的39.95%。其中耕地面积为961114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6.28%;林地面积为6116988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70.26%;草地面积为473653公顷,占全省草地面积的22.0%。 
  本区生态环境的主要特点就是长白山地构成了区域的主要地貌类型,区内森林生态系统完整、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林业基地和物种基因库;该区是吉林省三大水系即松花江、图们江和鸭绿江的发源地,水利和水能资源相当丰富;本区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如煤炭、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著名的长白山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第一批被列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留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区以粗犷的自然景观、天然的特色旅游资源而蜚声中外。 
  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本区经济及产业发展特点一直是以资源开发型为主,特别是以森林资源开发、矿产开发、水力资源开发以及特产资源开发构成了本区主要的支柱产业,初级产品的生产与输出是本区主要经济特点。这种资源型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长期的破坏。目前全区原始森林除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外,几乎已不复存在,虽然近年来由于加强了营林建设等管理,森林覆盖率有所恢复,但天然次生林的林相、林龄以及林种结构与二十年前相比已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全区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本区在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过程中,应通过“天然林保护工程”这类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努力恢复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对原有的经济及产业结构进行全面调整,大力发展诸如依托长白山和现代中药、生物制药、以野生动植物资源人工培育为依托开发生产滋补类产品为代表的“生物资源产业”;彻底改造传统的森林工业格局,在保护好80%左右面积的天然公益林的基础上,规划用20%左右的林地开发成商品林基地,变原本输出为主为林木系列产品深加工的新型林业;利用林下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发展本区特有的“有机食品”产业;充分利用区域内丰富的饲草、饲料资源,发展绿色和特色牧业;合理开发利用区内的各类矿产资源,并进行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在区内主要城市如通化、白山、延吉、敦化建设备具特色的区域产业中心;利用图们江下游地区的国际性开发这一有利环境,建立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的外向型经济中心。 
  本区还可划分4个二级生态环境区:即 
  (一)图们江流域国际水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区: 
  本区包括图们江流域的珲春、汪清、延吉、龙井、和龙和图们等市县。该区位于图们江流域左岸中国一侧,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多种原因,图们江这一国际水域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区域生物多样性也受到很大的破坏。考虑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关于图们江流域、特别是下游地区的国际性开发设想,对该区域地表水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已迫在眉睫。因此,该区域在今后建设生态省、发展区域社会经济的过程中,应在保护图们江国际水域、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予以充分的重视。 
  (二)鸭绿江流域森林及生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生态环境区: 
  本区包括鸭绿江上游流域中国一侧的长白、临江、八道江、江源、通化市、通化县、集安等市。县。目前,该国际河流污染尚不严重,但由于该河水力资源的梯级开发,水土保持显得极为重要。该区域也是我省重要的区域生物多样性中心,物种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经济物种丰富,支撑了该地区生物产业的发展。如以人参为代表的,以各类现代中药开发与生产为主的产业等。为保护该区域的生态环境,今后应特别对区域内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加以重视,如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全地区的水土保持,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建立“种质资源库”、研究与开发各类中药资源的人工繁育并建立中药材基地等途径,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 
  (三)牡丹江流域生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生态环境区: 
  本区域主要指敦化市的范围,即松花江一级支流一牡丹江上游在吉林省的流域部分。由于多年来敦化市域范围内有省三大森工企业,北部还有黑龙江省部分森工企业的主伐林场,其主要生产活动是砍伐原木,造成了森林资源的巨大破坏,使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的功能不断下降。近年来该市政府通过建设“生态示范区”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一系列的生态产业,同时也对林业企业的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今后应继续进行这一工作,保护好牡丹江上游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区内的各类生物资源。 
  (四)松花江上游水源地保护和生物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区: 
  本区主要指松花江上游包括抚松、靖宇、安图三个县。由于处于第二松花江这一吉林省特殊重要的水系上游,又是长白山区的核心部位,其生态功能与价值十分重大。该地区森林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极为丰富。但由于多年来的人为活动干扰(如林木砍伐和“参地”不断扩大等),这一重要的水源保护地和森林生态环境也受到明显的破坏。今后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特别注意通过诸如“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措施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区域内应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等防治工业和生活污染,保护好第二松花江的水质和水生生态环境,特别是区域内良好的天然矿泉水资源。在加快“参业”产业等生物资源产业的升级过程中,要注意对区域内野生生物资源的保护。 
  二、中东部低山丘陵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区 
  包括rt林市和辽源市的全部。总土地面积为3294073公顷,占全省总幅员面积的17.24%。其中耕地面积为1071287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8.15%;林地面积为1845594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1.20%;草地面积为175707公顷,占全省草地面积的8.0%。 
  本区生态环境的主要特点是地貌类型以低山、丘陵为主,原始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但由于多年来的过度开发,目前原始林已不复存在,森林大部分为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草地面积不断减少。该区水资源丰富、利用程度较高。多年来由于垦殖强度过大,造成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其中东辽河流域是全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本区特产资源丰富,多年来形成其特有的中药材种养加、野生动物如梅花鹿的人工培育已成规模。吉林市多年来已形成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冶金、造纸、建材等传统基础产业基地之一。 
  在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过程中,应考虑到由于开发早、破坏程度大、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小的特点,应注意在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建设的同时,通过发展生态产业、突出多种经营,重点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初级产品的升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对传统产业,要通过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措施,努力提高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的竞争力,提高国内外市场份额;努力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产业格局,如绿色化工、绿色建材、绿色食品和绿色健康产品等。 
  本区还可划分3个二级生态环境区:即 
  (一)松花江中游水源涵养与保护生态环境区: 
  本区包括吉林市的舒兰、蛟河、桦甸等三个市县。这一区域是松花江中游、特别是松花湖水源涵养的重要地区,该区生态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松花湖这一吉林省最重要的水源的安全。由于长期以来该区域传统资源型产业的发展,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明显的破坏,如森林的采伐、耕地的扩大以及工业污染等。今后在建设生态省、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应特别注意对区域内通过森林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防治水质污染、发展特色产业等措施,保护好这一全省重要的水源地。以支撑全省、特别是吉林、长春两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辉发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包括通化市的柳河、梅河、辽源市的东丰以及吉林市的磐石等四个市县。该区域是松花江中游特别是汇入松花湖的支流-辉发河的流域,由于长期以来传统产业的发展,对该支流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并直接影响到松花湖的水源安全,特别是由于这一地区各市、县至今还没有建设城市污水场,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松花湖。加上该区域大部分地区属于低山丘陵区,水土流失也较严重。因此,今后应特别加强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减少对松花湖的污染。同时。还应通过天然林保护、小流域治理等措施,加强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工作。 
  (三)东辽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域包括东辽县和辽源市区,是东辽河上游发源地。历史上由于种种原因,使这一区域成为全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在今后该地区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特别是在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应特别加强对东辽河源头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即通过植树造林、小流域治理等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对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以恢复与保护好东辽河上游的水源涵养地。 
  三、中部台地平原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包括长春市、四平市全部,总土地面积为3490346公顷,占全省总幅员面积的18.27%。其中耕地面积2155072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6.51%;林地面积为391057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4.49%;草地面积为194500公顷,占全省草地面积的9.0%左右。 
  本区由于地质地貌是冲、洪积台地,原始自然生态环境以森林草原为主。但由于区域开发在全省相对较早,特别是农业开发活动规模是全省最早。程度最高的地区,因此原始自然生态环境已基本改变。目前本区总土地面积的61.74%已开垦为耕地,不仅成为全省主要的种植业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由于区位条件,本区以长春。四平等主要工业城市为主,业已发展成全省重要的以高新技术、行走机械、电子、化工等产业为主的工业基地。但由于人类活动程度不断加大,本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受到的压力与破坏程度也相当大。特别是地表水和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水土流失、地下水超采、农田土壤污染和破坏较突出。 
  本区在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旨在恢复与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建设,重点治理环境污染、恢复与保持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注重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 
  本区还可划分出两个二级区,包括: 
  (一)松花江中、下游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处于松花江中下游,包括长春市所属的全部5个市县(区)和四平市的伊通县。该地区由于历史上开发较早,原始生态环境即森林草原早已不复存在,土地开发程度相当高,农田生态系统成为了本区域的主体,加上该地区中心城市一长春市工业发展较快,不少城镇传统和落后产业造成了对地表水的严重污染。在生态省建设和保护全地区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应特别加强对地表水污染的综合治理,通过产业结构的深层次调整、引进清洁生产工艺、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等措施,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并进行深度处理;通过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场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以减少对地表水的污染,同时加强“中水”的回用和采取各类节水措施。在城镇和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发展集约化可持续农业、推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城镇的建设等措施,把城镇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好。 
  (二)东辽河中下游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属于东辽河中下游流域,包括四平市区和梨树、双辽、公主岭等市县。由于四平市及各城镇目前传统产业仍占优势,对地表水所造成的污染还比较严重,同时也由于开发历史较早,原始生态环境早已不复存在。因此该区域地表水污染、自然生态环境破坏比较突出。在今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侧重点应放在地表水污染治理、沙化土地治理、农业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等方面,在恢复与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四、西部松辽低平原生态恢复与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包括白城市和松原市的全部。总土地面积为4689752公顷,占全省总幅员面积的24.54%。其中耕地面积1717388公顷,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29.06%;林地面积为352924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4.05%;草地面积为1349300公顷,占全省草地面积的52.85%。 
  由于本区地貌以松辽低平原为主,原始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以草原及湿地生态为主要特点,全区处于科尔沁草原的东部和松嫩低平原中部。多年来,资源和环境的特点使本区形成了吉林省的农牧区及石油化工基地。如前所述,由于多年来的人为过度开发,造成了本区原始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特别是近十年来,草原“三化”日趋严重,每年可利用草场以24%以上的速度减少,草场质量严重下降,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沙化问题有所控制,但草场退化、以土地盐碱化为主的土地荒漠化问题依然是一个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此外如地下水利用不合理、农牧业生态环境恶化、经济结构不合理。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低等,始终是;困扰该区域和影响全省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在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过程中,应当把本区作为生态环境重建和保护的重点。在大规模实施各项生态建设工程中,应特别注意把如何通过生态环境恢复性建设与发展区域社会经济结合起来,找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切入点,建立本区特色的绿色或生态经济体系,发展自己的生态产业;重点研究如何通过生态省的建设,从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目标出发,走出一条“生态环境恶化、经济发展落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的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如对草原“三化”的治理中,应通过根本性改变传统“放牧型”牧业,通过实施草场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逐渐实现“舍饲”养畜,发展无公害畜牧业产业;对沙化土地治理中,应把传统的植树造林改变成种植“生态经济林”,形成生态经济林业格局;对盐碱化土地治理中,应通过工程和生物措施建立盐碱土地经济,追求生态一经济综合效益;大规模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的生态工程,发展生态型可持续农业,发展绿色、特别是有机食品并形成产业化。 
  本区的二级区划包括: 
  (一)松花江和嫩江下游湿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处于松花江和嫩江下游地区,包括松原市的扶余、前郭、乾安和白城市的镇赉、大安等市县。该区域历史上就是松花江和嫩江的下游洪泛区,并且由于自然因素作用,自然生态环境以湿地和草原为主。该区域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如湿地、草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石油资源等。由于长期的人为生产与生活,造成了原始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特别是以草场资源的“三化”(沙化。盐碱化和退化)为代表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十分突出,成为了吉林省生态环境重建与恢复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该地区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性因素。在今后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发展区域可持续性的社会经济当中,应通过实施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对该地区的湿地加以恢复与保护,对全区“三化”草场进行重建与恢复。同时,也要在规划的指导下,通过经济结构的深层次调整。特别是农牧业的结构调整,把传统的放牧型畜牧业转变成集约化的舍饲与半舍饲型,发展人工种树。种草,强化退耕还林、还草。 
  (二)洮儿河中上游及松辽分水岭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位于吉林省最西部的洮儿河中上游区域,包括白城市的洮北、洮南、通榆、长岭等县市区。本区内的草原、湿地等是全区主要的生态系统类型。历史上这里曾是全省草场资源最多、畜牧业生产最发达的区域。但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近二、三十年来全区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始的“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观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大面积的沙化、盐碱化土地和严重退化的草场,生态环境正在急剧的恶化,成为全省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区域之一,也是制约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最大限制性因素。为此,在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特别是要通过以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为主线,通过实施大规模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如沙化、盐碱化土地治理、草原退化的治理,恢复与重建良好的草原生态环境。在这一领域中,应特别注意改变以往传统、粗放型的农、牧业格局。通过发展人工草场、建立采草场等方式,发展集约化可持续“草业”和牧业;通过大规模退耕还林、还草,发展集约化可持续农业;通过“三北”防护林等林业生态建设,进一步治理沙化土地,建立西部生态经济型林业等。 
  上述对全省进行的生态经济分区只是进行了二级区划,至于三级和四级区划,则应在深人研究与编制全省各市(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时进一步加以解决。 
 
 
第五章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与领域 
 
 
第一节 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一、建立全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网络 
  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要求,应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建立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不同级别与类型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所谓“生态功能保护区”系指对具有国家、省或地区性重要生态功能意义和价值的区域加以保护的地区,它与“自然保护区”不同,它是通过对该区域实行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保护与发挥区域内重要生态系统的功能,实行严格保护下的适度利用和科学恢复,以保持和提高对区域性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这种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江河的源头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与监督区、江河洪水的调蓄区、防风固沙区和重要的渔业水域等(根据吉林省的具体情况,还应包括重要的“区域生物多样性中心”)。这些区域对保护流域、区域的生态平衡、确保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目前,虽然国家已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但由于国家有关部门还未制定出生态功能保护区划分的标准和相应的规范,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规划建议优先应建立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如表2所示。其中规划建议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各4个(具体区划见附图)。 
  规划建议的国家级和省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在保持全省的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和确保国家和我省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加上相应的地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所形成的全省生态功能保护区网络,将在未来强化各种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提高其对全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建设生态省的资源与环境支撑能力和作用。 
  至于市、县级是否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本规划暂不涉及。 
 
 
表2 建议建立的第一批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 
 
  项目级别 
  国家级 
  名称 1 三江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 2 松嫩低平原蓄滞洪及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 3 科尔沁草原防风固沙生态功能保护区 4 珲春天然林保护及东北虎生态功能保护区 
  范围及界线 松花江、鸭绿江和图们江源头区,包括查干湖、月亮湖和莫莫格自然保护区在内的湿地区域西部以科尔沁草原为主的草原区域;拟建三国国际东北虎自然保护区中方区域 
  主要恢复与保护的生态功能 保护三江水源地,天然林,生物资源;保护松嫩低平原湿地及减轻松嫩洪水危害;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防风固沙;保护区域天然林和东北虎栖息地 
  项目级别 省级 
  名称 5 中部冲洪积平原黑土带生态功能保护区 6 “三湖”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 7 延吉盆地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保护区 8 东辽河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四平和长春地区主要玉米产区的黑土地带;目前已建的“三湖保护区”范围;延吉盆地及周边区域;东辽河上游地区。 
  主要恢复与保护的生态功能 恢复与保护黑土地的良好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三湖”区域水源涵养功能;水土保持预防与治理;保护东辽河上游水土资源 
 
  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管理与保护措施 
  各级、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应由同级政府批准,对已批准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与管理措施。生态功能区的管理应以地方政府为主,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可由省政府委托的机构管理。各级政府应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给予积极地支持,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保护与建设的监督。 
  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主要保护措施应包括: 
  停止一切可能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生产开发及其它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一切可能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活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区内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移民等;与“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相结合,彻底改变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发展模式,努力发展生态或绿色产业;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第二节 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前已述及,吉林省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长期以来我省传统的资源依赖型产业结构,导致对各类自然资源、特别是可更新资源的严重破坏,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因此,未来在发展全省社会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地、矿产及生物等重要的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资源开发的重点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在得到相应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在建设过程中和运行中实施跟踪监督,实行严格的环境审计制度。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吉林省相对其它省市来说是一个缺水地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1580立方米。加上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工农业结构不尽合理,结构性缺水突出。因此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未来全省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合理利用水资源 
  全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必须坚持全流域统筹兼顾,生产、生活与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近期重点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必须全面开展节约用水 
  目前,全省水资源的利用情况是,农业年用水总量约为8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总量约为20亿立方米、城镇生活用水量约为10亿立方米,总量达到110亿立方米左右。其中农业是一个用水大户。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全省的水资源、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发展与提高,在生态省建设过程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中,都应始终把节约用水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把传统的“工程水利”观念转变为“资源与生态水利”的轨道上来。 
  农业要全面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努力减少农田灌溉定额。我省农业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产业,而在传统农业向集约化可持续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必然对水资源提出更多的需求,随着我省水资源不足问题的日益突出,如何发展节水型农业、特别是旱作农业十分重要。除了应加大科技投入、开发各类行之有效的节水农业技术外,对灌溉技术要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应在短时期内改变以往大水漫灌的方式,逐步发展如喷灌、滴灌等技术。 
  城镇工业和生活用水要首先认真搞好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一是要使群众认识到水和其它资源、能源一样,是工业生产重要的经济资源,要象节能那样狠抓节水;二要是认识到我省工业用水浪费多,节水潜力很大,门路很广;三是要认识到节约工业用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决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长春。四平、公主岭等城市处于水资源缺乏地区,城市供水靠外流域调水解决,要狠抓节约用水,并逐步发展节水型工业。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狠抓工业用水大户的节水和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强化“中水”回用是解决水资源缺乏的重要途径 
  城市搞好“中水”回用,就是污水经过适当的处理,使其水质介于上水与下水之间,然后回收作为杂用,这样的水称作“中水”。人们对水资源的水质要求是根据不同的用途对水质提出不同的要求。某些水质要求不高的部门,如工业用水的冷却水、洗涤水、某些工艺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中的非饮用水等,都可以不用水质很高的“上水”,而改用中水代替。 
  (二)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保护地表水水质 
  规划期间,应继续加强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保护地表水水质。由于吉林省主要地表水水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九五”期间由于实施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全省地表水水质有了一定程度地提高。但由于工业废水排放量继续增加、特别是生活污水对地表水污染的“贡献”已逐渐超过工业污染,因此规划期间应继续提高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通过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减少对地表水水体的污染。 
  (三)强化水资源管理 
  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我省是水 
  资源贫乏的省份,城乡供水矛盾突出,地表水与地下水又有一定联系,所以,水资源必须统一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开发利用,统一管理。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随着我省工业建设迅速的发展和民用设施的增加,部分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给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危害及潜在威胁,所以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严格按照“四部一局”颁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划分各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严格按各级保护区的规定执行。 
  2、完善水资源管理法制建设 
  为了提高全民族、全社会的水法观念和执法的自觉性,还必须树立保护水、水域和水工程观念。这就是依照法律规定,一切从事与水有关活动的部门、单位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防止水污染、水源枯竭和水流阻塞的发生。只有防治好水土流失,保护好水和水域的良好生态环境,管好水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才能实现水、水域和水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加强地下水保护 
  1、做好超采区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 
  吉林省地下水超采区分布特点:一是在地表水资源比较贫乏的中西部县以上城市或城镇,如长春、四平、公主岭、松原等市(县)。二是超采区均分布在中深层的半承压、承压水含水层或构造破碎含水带中。三是半承压水、承压水及构造破碎带中的地下水水质好,不易污染。因此无论工业、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都大量开采地层水。上述几种含水层(带)中的地下水由于不能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补给来源相对困难,因此常常造成开采量大于补给量的情况,局部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为使上述超采区有限而宝贵的地下水资源能永续利用;防止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继续扩大而引起更为严重的不良后果,应充分利用法制、科学的手段管理,保护好超采区地下水资源。 
  要限量开采第三系、白垦系及构造带内的承压水,逐步达到采补平衡,缩小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在超采区禁止增加新井;地下水优质优用,承压水水质好,应作为居民生活及食品、饮料等工业用水水源,一般工业用水禁止开采深层承压水。禁止开采半承压、承压水用来开发水田。 
  此外,还要积极开展有关水资源方面的科学研究,逐步实现地表水、地下水联合优化调配。地下水丰富的地方应大力发展井灌区,优先开发利用地下水。如松花江、东西辽河、跳儿河、嫩江、饮马河。伊通河等大江大河沿岸优先开发利用地下水。努力提高地下水的利用效率。在白城、松原以及双辽、榆树等半承压水地区实行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发展喷灌技术,努力提高地下水资源的利用效益。地下水贫乏地区农业用水应考虑使用地表水。农安大部、长岭东部及南部、榆树西部及东南部以及德惠、公主岭、梨树、双辽等黄土台地区地下水资源贫乏,上述地区浅层地下水仅能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农业灌溉问题仅靠地下水难以解决,应引地表水解决。 
  2、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 
  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是地下水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基础工作,是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对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应引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解决目前地下水监测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保护水源、防止污染 
  对吉林省地下水水源地的补给区要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泄,做好室外厕所和畜禽圈舍的改造,以防止各种污染物入渗污染地下水。要合理施用化肥、农药,要禁止在水源地补给区新建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工业污染源。对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治理,使其不再污染地下水。 
  4、加强矿泉水及地下热水的管理及开发利用。吉林省中、东部矿泉源及地热资源比较丰富,为发展饮料工业及天然矿热疗养提供了资源保证,建议加强矿泉水及地下热水的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 
  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一)合理利用与保护土地资源: 
  1、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建立现代集约化可持续性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土地资源来保证。吉林省作为国家商品粮基地,必须对耕地进行有效地保护,特别是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制度要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保农业生产用地。对需要兴建各种工程和各种产业发展确需占地时,要有全局观念,尽量避开高标准保护的农田,使耕地真正得以保护。 
  2.加强植树造林,保护好土地生态环境 
  森林资源对土地生态环境保护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随着森林植被的破坏,许多丘陵、低山已成荒山秃岭,土壤侵蚀与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对此,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严禁乱砍滥伐,在搞好“天保工程”的同时要大力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加强对天然次生林的抚育,对采伐迹地要及时进行更新,对疏林和宜林地要加快改造和建设。对坡度20°以上的坡耕地,要坚决退耕、还林、还草。对西部地区,加强“三北”防护林的营造力度,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3、加强西部草原保护与建设及“三化”治理,防止土地资源退化 
  我省西部松嫩平原地域辽阔、草原丰富。但由于多年对草原不合理利用、盲目滥垦、超载放牧等原因,土地沙化、碱化、退化十分严重,草地面积减少很大,今后草地仍有退化趋势。因此,防治“三化”土地的发展迫在眉睫。应从大环境人手,进行综合治理,沙地建立林、草、田复合生态系统,在广大盐碱甸地,要通过生物与工程措施,加强对草场的保护,改良草场。种植耐盐碱的碱茅、芦苇、红麻等,采取综合配套措施,使土地“三化”问题得到控制和治理。 
  4、培肥提高地力,重点保护好中部黑土资源 
  由于长期“种大于养”、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的原因,我省中部黑土层普遍变薄,土壤有机质每年按0.01%速度递减。全量养分、速效性养分、微量元素普遍下降,为保证作物产量,只有靠大量施用化肥提高产量。为此,规划期间,应通过“中部黑土地保护工程”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土壤改良,科学培肥地力,增施优质农肥,推广秸秆还田、根茬还田,同时兴办水利,修建灌溉系统。加强水土保持,控制水土流失,下大力气遏制黑土资源的退化趋势。 
  (二)加强西部土地荒漠化防治 
  吉林省西部生态环境恶化程度是全省最重的地区,特别是土地和草场的“三化”问题近年来有加重的趋势,如何遏制并从根本上解决西部地区的“三化”问题,对于建设生态省,发展全省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对西部地区土地荒漠化的综合整治除一些常规措施外,主要应采取如下措施:建立生态环境整治的示范区、实施生态环境整治的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1、建立生态环境整治示范区,推广土地沙漠化综合治理技术 
  根据不同的生态环境类型、建设土地沙漠化综合整治示范区,进行典型样板的示范和技术推广。吉林省西部可分四种类型,在三个主要沙带分别建立三个典型示范区: 
  洮儿河右岸沙带,以安广为中心,建设安广沙碱交错带沙碱示范区。 
  向-乌沙带,以通榆县瞻榆镇为中心建设沙质沙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 
  海-丰大沙带,以双辽地区为中心建设沙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 
  2、设计与实施吉林省西部生态环境整治的重大工程项目 
  实施沙质沙漠化整治工程项目,如白城市“造绿工程”。在规划重大的沙漠化综合整治工程中,一方面争取国家支持并立项,一方面省内和地区也要筹集必要的资金加以配套。实施“三北”防护林的完善、改造、更新工程和病虫害防治工程。重新合理规划区域防护林的布局。 
  建立与发展西部沙化土地区域生态产业,如配合“三北”防护林工程,通过发展以“仁用杏”、“沙棘”等经济林种,建立以其为资源依托的生态产业。 
  3、强化土地利用的规划与管理,有计划退耕还林还草 
  土地沙漠化的治理不只是治理技术问题,首要的还是靠政策、靠管理,然后才是治理技术问题。对西部土地、草地的开发利用,应在生态省总体规划的框架下,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农、林、牧的全面发展,真正做到因地制宜,按生态一经济规律办事。要根据本区土地资源、土地利用现状,三北防护林现状,土地沙漠化、盐渍化现状、草场退化现状及西部地区目前经济、技术实力,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地方政府部门,切实制定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此基础上,规划出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目标,作出逐步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计划。 
  西部“三化”严重的地区都是贫困地区,因此,治理土地退化应与扶贫挂起钩来,政府应增加对生态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在治理沙化过程中,要与建设生态省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结合起来,如西部地区可从生产“有机食品”、改变传统的土地粗放经营的方式人手,逐步建立特有的“生态产业”,使生态环境的重建与当地农民的脱贫、振兴与发展区域经济密切地结合起来。 
  (三)盐碱化土地的治理措施 
  我省西部土地盐碱化是西部以及全省重大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之一。土地盐碱化是由自然和人为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它从理论上也是一种现代“成矿”过程。草原与土地盐碱化是吉林省西部重大的、治理难度相当大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之一,如何控制与解决西部土地盐碱化,是西部生态环境重建与保护的重大课题,它并不是经过几年和十几年就能从根本上解决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吉林省西部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生态省建设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亟需解决的生态环境建设内容。根据多年的研究,我们认为盐碱化是一种以B然因素为主的土地荒漠化现象,从根本上解决难度极大,人类只能对其发展进行控制,使其不再更大范围地扩大。 
  对西部盐碱化的控制,目前以至更长的时间内,应采取如下措施:水利措施,农业措施,工程措施,化学改良措施等。在规划期间内,可考虑建设以F各类生态建设工程:封闭型盐碱洼地稻苇渔生态建设工程;敞开型盐碱涝洼地打井种稻排水建设工程;中轻度盐碱化草地围栏封育自然恢复建设工程;重度盐碱化草地综合治理人工草场建设工程等。 
  三、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森林资源是吉林省重要的可更新资源之一,森林生态环境对于全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至关重要。如何合理保护与利用森林资源、恢复与保持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是今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森林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环境恢复与发展生态经济型林业 
  吉林省森林生态系统与森林生态环境所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森林资源、特别是可采伐资源日趋下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不断衰退,国有林业“两危”(即资源和经济危困)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本省实际出发,按森林生态经济学原理,可大体将全省划分为三个森林生态经济区,即中西部农牧区、中东部低山丘陵多种经营区及东部长白山国有林区。各区森林生态建设方向及任务: 
  1、中西部农牧区:中西部地区是“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区域,大力营造以农田防护林和防风固沙林为重点的防护林体系,改善这里的生态环境,促进农牧业发展,是该地区森林生态建设的根本任务。 
  该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脆弱的生态环境还没有改变。还存在着森林覆盖率较低、林分质量不高、树种较为单一、林种结构不尽合理、生态经济效益较差等问题。为此,必须要立足于从根本上改善农牧业生态环境,大力发展集约型农用型林业,建立复合农、林、牧业系统,按照生态一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模式搞好防护林体系建设,从改善西部地区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的根本目的出发,推动农牧业沿着优质、高效、稳定、协调、持续的方向发展。 
  2、中东部低山丘陵多种经营区:中东部低山丘陵区是松花江、东辽河、辉发河等大江大河两岸及源头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段,是典型的次生林区。该区域森林资源较为丰富,除林木资源外,还有大量依附于森林的野生经济植物、经济动物。食用药用菌类、微生物及旅游资源。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次生森林群落向顶级群落演替,充分发挥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作用和生态经济功能,大力开展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综合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搞好该区域森林生态建设的根本目的。要搞好该地区的森林生态建设,按照现代林业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要坚持生态经济型林业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在保护培育森林资源、遏制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林地生产潜力,大力抓好以林为主的“生态经济沟”建设。为此,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必须立足于管护、培育好森林资源,抓好以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办好以沟系综合开发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产业。要破除“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传统林业观念,按照现代林业思想调整林业建设思路。 
  目前,要重点抓好水土流失易发地段的综合治理,坡耕地、参地还林,抓好护坡林带建设和低质林地的有效利用。做好林下资源的文章,打好绿色品牌,在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综合开发、科学地利用依附于森林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促进区域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3、东部长白山国有林区:长白山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约占全省的五分之四,既是国家的商品木材生产基地,又是东北松辽平原绿色生态屏障。保护和改善这里的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质量,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使其“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将关系到本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整个东北地区生态平衡和经济建设也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该区域森林生态建设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要求,重点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在充分发挥现有森林资源生态效益和绿色屏障作用的前提下,让已经超采过伐的天然林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气。 
  国家为了保护目前已为数不多的天然林,于1998年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我省被确定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范围,是长白山国有林区18个森林经营局和4个地方森林经营局。这里是“三江”。“两河”的发源地,森林生态建设的重点是要抓好大江大河源头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要突出森林资源保护,做到该禁伐的要禁伐、该限伐的要限伐,并加大人工恢复森林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力度。在天保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的要求抓好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分类经营,搞好走向培育和经营。生态公益林由各类防护林构成,是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主体,比重应在70%以上,严禁“杀鸡取卵”式的森林采伐;商品林选择立地条件好、交通方便的地段实行集约化经营,以保证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对以木材为主的各类林产品的需要,比重应控制在30%以内。在生态公益林中,除江河源头、高山陡坡易破坏水土的禁伐区外,一般性公益林属过渡性林地,兼有生态及经济效益,应在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前提下,适当地进行木材生产,比重可适当大一些。通过实施“无保工程”,充分发挥长白山森林生态经济功能和绿色生态屏障作用。 
  我省森林生态建设,除上述面上的重点内容外,还应特别注意搞好“点、线”的建设,形成全省范围内的森林生态网络。即抓好江河两岸、交通线两侧的植树造林。在实施包括长春和吉林市两个特大生态经济城市、7个大型生态经济城市和14个中等生态经济城市以及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特别要注意搞好绿化工作,分批、分类建设“森林城市”。继续实施与完善包括松花江、嫩江及东辽河等流域林业生态工程,以增强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二)有关对策与建议 
  要保护与改善我省森林生态环境,必须要立足于抓好全省林业生态体系建设,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提高各级领导的生态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绿色宝库”。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要认识到,林业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搞好生态建设是林业的首要任务,要抓好林业工作必须要高举生态建设大旗。只有从生态的角度、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去看待林业,才能把造福于子孙后代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搞好,我省的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才能跃上新台阶。 
  2.加快产业结构及布局调整进程 
  解决我省林业、特别是国有林业自八十年代初出现的“两危”(即资源和经济危困)的过程中,应加快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进程。一是尽快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企业,推出名牌产品,在目前尚可维持的条件下,尽快将一些技术力量相对雄厚、设备相对先进的林产工业企业按地区合并或转产,提高木材加工的科技附加值,提高企业抵御市场冲击的能力,尽快推出有特色的名牌产品;二是应加强林区“生态为”综合开发力度,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基础,向林副产品要效益。如中东部山区近年来在探索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很多的有益经验,如林蛙养殖就是一个很好的模式,小浆果种植。林下放牧也有广阔的前景。按生态经济原则进行了在保护森林资源前提下的综合开发,取得了明显的生态和经济效益,这种“生态沟”建设模式,为林区进行以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生态产业的形成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应在东部和中东部进一步加以推广;三是应加强商品林基地建设,尽管已经开始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但吉林省木材生产大省的地位仍将维持一定的时间,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木材、人民日常生活也需要木材。所以,应当考虑在进行全省林业及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选择一定的林地面积(应考虑立地条件较好、且不处于大江大河的上游)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的商品林基地;四是要加大森林生态建设投入,要搞好森林生态建设,必须要有资金作保证。森林生态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应该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支持。用于国土整治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经费,除国家拨专款外,各级财政都应有一定的投入,要构造一个多元化的森林生态建设资金投入渠道。五是要解决好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生态建设体制问题,目前,吉林省林业建设正处在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森林资源管理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把握不好、处理不当,将会给我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带来不良后果乃至重大损失。 
  3、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森林生态建设运行机制 
  林业生态体系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不能独家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不能由国家包打天下,必须要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 
  目前,我省在森林资源培育和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方面的大锅饭还比较严重,这种状况必须加以解决。要搞好我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必须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只有把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同经营者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才能激发群众林业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 
  开展国有民营性质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要从林业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政策要稳定,要有连续性,至少要允许承包经营三十年甚至五十年以上。现有森林资源在承包期内新增长的部分,应利益分成。要允许经营者在管护承包森林期间开展林万多种经营活动,前提是管护培育好森林资源。同时,要允许承包经营者依法相互转包经营权,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实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就是要调动大家培育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目的是要搞好森林生态建设。离开了这个目标、达不到这个目的,就失去了承包经营的目的。 
  四、草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草地资源是吉林省优势资源之一,草地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对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根据对全省草地资源及草地生态环境的调查。预测与评价,全省的草原资源和草地生态环境受到的破坏远远超过其它类型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西部的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如按目前的趋势,未来10年或20年,西部的草原资源很可能将不复存在,整个西部的生态环境将更加恶化,而且这种恶化的后果很可能会波及到中部地区。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状态,恢复与改善草地生态环境,合理利用与保护草地资源,应从多方面加大措施,特别是要从生态省的建设、发展全省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大局出发,重点强化对退化草地的综合治理;建立新型的以舍饲、半舍饲为主的草地牧业;通过合理规划,实施重大的草地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以重建良好的草地生态系统。 
  (一)遵循自然规律,加强草地生态经济意义和作用的再认识 
  草地是最宝贵的可再生资源之一,又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维持良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草地资源的兴衰和草地生态环境的好坏,不仅关系到该地区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子孙后代有无立足之地的大问题。我省西部草地生态系统是整个区域生态环境的主体,正是由于草地生态系统的不断破坏、草地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了西部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断下降。 
  吉林省西部是一个内陆盆地即松嫩低平原的一部分,地表形成了耐盐碱的草原植被群落,是发展畜牧饲养业的宝贵财富。这些植被一旦受到人为破坏,便形成大片盐碱地。多年来,由于对草地实施掠夺式经营,超强度利用,致使高产优质的羊草草地严重退化,到目前干草产量仅为每公顷450-750公斤,且杂类草占30%以上。加上多年来“以粮为纲”传统观念的限制,大规模毁草种粮,由于土壤盐碱太重,既破坏了草原,也未获得粮食丰收。其实草地属再生资源,只要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退化的草地仍可更新复壮,产草量可提高几倍或几十倍,其生态经济效益完全可高于单纯粮食种植。 
  (二)彻底转变发展畜牧业就是发展牲畜数量的旧观念,牧业生产指标应该以畜产品数量和质量为依据 
  家畜数量的盲目发展一方面增加了草地负担,破坏了草原生态环境,使草地生产能力枯竭;另一方面饲草严重缺乏,使家畜的生长周期长,畜产品品质和数量变低,得不到应有的效益。草地牧业的发展应以草定畜,从暂时看,家畜的数量有所降低,但从长远看,这是草地牧业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有效利用的第一步,是草地牧业发展的能量积蓄。 
  其次,要改变“重农轻牧”的旧观念。要像保护耕地那样保护草原,像种粮食作物一样种植牧草,像推广农作物新品种一样推广牧草优良新品种,加大草原建设力度。草地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不可替代的。 
  第三,要逐步改变目前西部放牧型牧业模式为“舍饲、半舍饲”牧业模式。众所周知,我省西部草地的土壤是苏打盐土,其中主要生长羊草等植物。这种草场不宜实行放牧式牧业,因为大牲畜随意践踏就可能形成“碱斑”,成为盐碱化的开始,何况多年来愈来愈突出的“超载放牧”造成了草地生产力的不断下降,成为草地盐碱化的动因之一。目前,西部地区由于近年来种植业的发展,农作物秸杆资源十分丰富,通过利用“复合菌”进行发酵,各种大牲畜都可以其作为饲料,减轻对草场的压力。因此,通过改变放牧型的传统牧业模式,实施草原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舍饲和半舍饲养畜制度,是恢复与重建西部良好草地生态系统的重要措施。根据西部目前的具体情况,应利用十年时间,对西部现有草场实行“三三制”的改造,即1/3建设人工草地、1/3作为改良草场、1/3通过建设围栏形成“草库仑”以重建西部草地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良性循环的草原生态环境。 
  (三)加大投入,改变杯水车薪的投资方式,对草地实施集约化经营管理,以促进草地更新复壮 
  首先要大面积建设人工草地,走种草养畜之路。人工草地效益一般是未退化天然草地的3-4倍,在草地牧业发达的国家,人工草地数量占有很大的比例,如美国,有人工草地38亿亩,占草地总面积的10%;加拿大有0.75亿亩,占24%。人工草地比例大小,代表着草地牧业发展水平。在我省西部草原区,60%的草地可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改良建成半人工草地;另外40%的严重退化草地可经过人为的改善生态环境后建成人工草地。在对退化草地进行改良与改造当中,要分别采用不同的科技手段与措施,如对严重退化的草地主要应进行人工种草的方式;对半退化的草地可采用深松、施肥、补播等综合措施进行改良更新。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不同类型的草地建设示范区,如天然羊草草地高产栽培及管理示范区、重度盐碱化草地改造与恢复示范区。新型草地牧业优化模式示范区等。但这种种措施都需要建立多元的投资主体进行有效的投入才行。 
  (四)加强执法,落实有偿承包责任制,解决草原“大锅饭”问题 
  多年来,草原之所以连连减少和退化,原因之一就是《草原法》贯彻落实不到位,草原承包责任制落实不具体,致使草原被大量开荒,农民也形成了谁多吃谁就多占的心理。为了调动群众保护草原、建设草原的积极性,解决牲畜吃草原“大锅饭”的问题,应当全面推行草原承包责任制,把草地象农田一样承包到户,并建立合理的草场有偿流转制度。目前,虽然西部地区不少地方也实行了草场承包责任制,但由于比例小、政策不落实,加上牧民尽管承包了,但由于经济实力不够,无力进行草场建设的投资,使草场过牧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五)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草地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 
  在西部草原区,由于土层薄,盐碱化程度高,不适合粮食作物的生产和大面积的林木种植,应以草地畜牧业的发展为主,进行大规模的种草养畜,特别是利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研究如何发展无公害的绿色畜牧业产业,以抢占国内和国际市场。至于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种植,则应列为次要地位。 
  (六)开发秸秆及其它饲料资源,缓解草畜矛盾 
  在冬春季节及忌牧期进行家畜舍饲,既保护了草原又提高了畜产品质量。该区有大量的秸杆和葵花籽饼、蓖麻饼、大豆饼和甜菜、胡萝卜及农副产物等,都是很好的替代饲料,应充分利用。在退耕还草的土地上可考虑利用一定的面积种植青贮玉米,有利于家畜冬季育肥。 
  五、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吉林省湿地资源相当丰富,可划分为四大类: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湖泊湿地、河流湿地、人工湿地,其中沼泽湿地面积最大。湿地广泛分布于全省各地,受气候和水文状况的影响,东西部有明显的区域差异。湿地由于其重要的生态功能,近年来受到国内外的极大重视。但由于种种原因,吉林省湿地近几十年来受到很大破坏。为保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功能,全省建立了如向海和莫莫格以湿地及其珍稀濒危物种为保护对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查干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其他级别、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内也分布有多种典型的湿地,如长白山国家级森林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大布苏狼牙坝省级自然遗迹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在对自然景观、自然遗迹及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对该区内的湿地进行保护。在建设生态省、保护与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应特别强调采取如下对策与措施,以保护好全省湿地生态环境。 
  (一)加强湿地全面、系统的科学研究。逐步建立全省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网络 
  在全面调查全省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从定性、定量的角度分析湿地的防洪能力及其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省的湿地保护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不断地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建立湿地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以达到保护湿地、发挥其各类生态功能的目的。 
  (二)加强流域湿地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湿地保护与森林、草原保护一样,需要强化其管理体系和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了湿地的恢复、保护与持续性建设,必须对流域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对低漫滩上已经被开发的湿地应逐步恢复。在各类重要的蓄滞洪区、河流湿地和各类主要的沼泽、草甸,不得从事影响该区域湿地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如开采泥炭、开发芦苇、开发水田等。 
  (三)加强生态水利建设,进行必要的退耕、还草、还湿 
  在建立全省生态水利、资源水利、效益水利的过程中,要有规划地保证各类主要湿地的补水量,科学开发地下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以解决湿地水资源短缺问题。 
  六、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吉林省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之一,特别是东部长白山地区、中东部低山丘陵区和西部草地的动植物物种资源在全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类经济、药用、食用以及多种在国内和国际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珍稀物种,具有极大的经济、生态和科研价值。同时,这些物种资源对于发展全省特色经济。特别是中药现代化基地以及各类绿色和生态产业构成了吉林省特有的优势。但由于多年来对生物物种的保护认识不足,许多具有重大价值的保护意义的物种资源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生物多样性和多种物种资源进行保护、并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一)应把合理利用与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到确保国家和地区生物安全的高度来认识 
  生物物种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在开发利用生物物种资源的过程中,必须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非法捕杀、采集濒危野生生物,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无限期禁猎的决定。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和贸易活动。严格限制捕杀、采集和销售益虫、益鸟、益兽。 
  (二)在开发生物资源、发展吉林省特有的生态产业中,要对野生生物资源加强保护与管理 
  目前吉林省在开发利用生物物种资源、发展具有吉林省特色的生态和绿色产业方面已具有一定规模,特别是现代中药、各类天然有机食品的生产等。必须严格禁止对各类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滥捕、乱挖现象,必须在解决人工饲养、入工种植的前提下才能发展相关产业。与此同时,还要对各类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的主要栖息地进行保护(如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筹措施),切实搞好重要生物及其生境的保护。 
  (三)进一步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在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应在国家有关规定及法律框架下,建立转基因生物活体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对引进外来的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加强进口检疫工作,以防止国外有害物种进入我省,造成重大的生态后果。 
  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矿产资源的开发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吉林省矿产资源主要包括非金属、能源(煤炭和石油等)、有色金属、贵重金属等。作为这类不可更新的资源,一方面要对其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一方面还要充分注意在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制与规划 
  在生态省建设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过程中,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须严格地按规划管理,各类矿产资源的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和方式,尽最大的努力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防止开发中产生地质灾害,开发后要注意生态环境的恢复 
  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按开发许可证制度进行,同时要注意防止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划前期,要制定与完善矿区开采的“生态恢复准备金制度”,即在矿区已被正式批准开发后,业主应准备出占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生态恢复准备金”以用于开发后的生态环境恢复建设费用。在沿江、沿湖地区开发矿产资源,必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防止和尽量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已造成破坏的,必须限期恢复。已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坑口,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 
  (三)设立必要的矿产资源禁采区域和严格控制区域 
  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各类森林公园内采矿。严禁在地质灾害多发区如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 
  八、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吉林省旅游资源有自己的特点,特别是以长白山为代表的自然景观和北方冰雪景观等独具特色。发展旅游产业、尤其是以生态旅游产品为主的旅游业,应当成为全省今后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应注意和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根据全省旅游资源的特点,制定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的总体发展规划 
  为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发展全省旅游产业,必须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编制好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在规划中,首先要确定如何在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加强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防止由于旅游资源的开发造成新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其次,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旅游资源开发范围与规模,确定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模式与方向;第三要确保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科学地确定各旅游区和旅游点的旅游容量,合理确定与设计旅游线路,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二)加强自然景观、景点和重要的自然遗迹的保护 
  在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各类自然景观和景点的保护力度,从严控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开发,严格管制索道等旅游设施的建设规划与数量,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设施,必须限期拆除。旅游区由于旅游活动所产生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理。 
  九、城镇生态环境保护 
  在未来吉林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城镇化是个必然的趋势。如何在城镇化过程中,加强对城镇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是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领域。规划要求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必须重视城镇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在全省城镇发展与建设总体规划中,应特别加强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首先,在城镇规划中,应切实保护好各类重要的生态用地。无论是大、中城市和小城镇,都要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要创建各类生态或园林城市,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其次,严禁在城区和城镇郊区随意开山填湖、开发湿地,禁止随意填占溪、河、渠、塘等。在《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中所规划出的长春、吉林两个特大型生态经济城市建设,7个大型生态经济城市以及14个中等生态经济城市建设,应特别重视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二)继续加强城镇环境的综合整治 
  多年来城市综合整治在保护全国城镇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应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快城市能源结构的调整和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切实加强城镇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的环境管理,积极促进环保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城镇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城镇的建设,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生态省建设规划中,应特别重视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在清洁能源的使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方面。规划前期,应在主要城市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污水处理场,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0%以上。规划中期,应在大、中生态经济城市和主要生态镇全面建设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全省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主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十、加强生态示范区网络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在区域性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各类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吉林省共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0个,省级生态示范区11个,其中有两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业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吉林省各类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在全国开展的相对较早,在促进区域性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未来全省区域性生态环境方面保护中,应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生态示范区的建设,特别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要尽早达标,省级生态示范区要编制好总体规划,并加大建设的力度。与此同时,有条件的市(州)也要确定~批地、市级生态示范区,以形成全省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态示范区建设网络,促进全省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在各类、各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中,应特别注意不能只走形式、不求效果的做法。只要被省、国家和市、地州正式批准的生态示范区,都要加强领导,切实把示范区建设好。 
  十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是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规划期间,应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努力发展全省农村社会经济的同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 
  (一)通过“生态示范区”网络的建设,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各类、各级生态示范区网络的建设,要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予以充分重视。特别是在各类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包括退化土地治理、植树造林、草原恢复等,都要考虑到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在农村生活用能源多元化、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型住宅普及、畜禽粪便无害化与资源化、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等方面,要通过示范区的建设,在规划前期有明显地改善,在规划中期争取初步得到解决,力求使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更好地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发展绿色产业、促进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保护生态环境 
  在《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的重点产业和优先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发展全省的集约化可持续农业、有机和绿色食品产业、生态林草产业和生态旅游产业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通过逐渐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采用新型农业技术,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面源污染”,恢复与保护土地生态系统并促进其实现良性循环。 
  在全省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中,要通过发展农村工业、特别是加工业,逐渐吸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农村人口,从而减轻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压力。对某些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恶化并且恢复难度较大的地区,还可考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适当进行“生态移民”,以恢复其实现良性循环的能力。 
  十二、生态良好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吉林省总体上来说,生态环境虽然局部处于恶化状态,但与我国其它省份、特别是与西部部分省份相比,生态环境还相对好一些,不少地区和有关类型的生态环境可恢复性较强。目前,全省生态相对良好的区域已相继建立了28个自然保护区,还计划建立6到8个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在对这些生态相对良好的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中,应当特别注意保护重点物种栖息地、特有物种的集中分布区、自然景观保护较好的区域等;同时还要对一些应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区域,尽早开展自然资源与环境的综合性调查、制定规划,以建立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加以保护。这些地区包括东部延边地区东北虎自然保护区、图们江流域下游敬信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东部和西部重要的森林生态系统、湿地以及区域生物多样性中心自然保护区等。 
   
 
第六章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和优先建设项目 
   
  为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目标,本规划确定了不同规划期生态系统恢复与建设的优先和重点项目,作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支撑,近期和中期共规划了8个领域的若干个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25亿元,其中近期投资约217亿元,中期投资约208亿元。 
 
 
第一节 东部长白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 
 
  本项目系指在全省生态环境区划中的一级区即“东部长白山地生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区”内,通过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工程、发展林地经济以保护依存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各种生物资源、天然矿泉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保护“三江”(松花江、图们江和鸭绿江)源头区水源涵养功能、全面开展包括三江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项目,达到保护该区域生态环境与各类自然资源的目的。 
  本项目近期投资预计可达120亿元左右,中期投资预计122亿元左右。投资来源可通过争取国家投资、省内财政支持、企业投资以及引进域外资金等加以解决。 
 
 
第二节 松花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本项目主要包括在“中东部低山丘陵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区”以及“中部台地平原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区”,重点通过在松花江中下游各大中城市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程性措施,达到保护松花江水资源和水域生态系统,以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本项目主要内容已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列出。 
  本项目近期投资约为40亿元左右,中期投资预计为10亿元左右。投资来源可通过引进域外资金、争取国家投资、企业投资以及采取“BOT”等方式加以解决。 
 
 
第三节 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本项目主要针对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包括四平、辽源等城市以及其它县、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场建设、东辽河上游水源地保护工程。二龙湖污染防治及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以达到在规划期间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目标。 
  本项目近期投资约12亿元左右,中期投资预计约10亿元左右。具体投资来源可争取国家投资、地方财政配套以及引进域外资金或“BOT”方式加以解决。 
 
 
第四节 中部黑土地区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我省中部台地黑土地区是我国东北松辽平原黑土带的核心部分,也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但由于多年来的“种大于养”,黑土生态系统已受到严重破坏。本项目系指在“中部台地平原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区”的主要黑土地区,重点进行包括改进传统耕作方式、培肥地力、发展绿色或有机食品生产。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水土流失等工程措施,达到恢复与保护中部黑土生态系统的目的。 
  本项目近期投资应达到10亿元左右,中期达到15亿元左右。投资的解决可采取争取国家投资、引进域外资金、利用社会闲散资金等方式。 
 
 
第五节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 
 
  即在中、东部地区,完成“三北”防护林建设四期工程,总面积约60万公顷左右。规划要求该项工程应按《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目标,按生态经济原则,重点营造防护林、经济林,以达到防风固沙、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目的。但在具体造林设计中,应特别考虑与我省业已实施的“生态草”工程相配套、防护林与经济林相配套,形成生态经济林体系。 
  项目近期投资约为2亿元左右,中期间亿元左右。主要投资来源为国家投资、地方配套以及引进域外资金等方式。 
 
 
第六节 自然保护区网络建设工程 
 
  规划期间,应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网络的建设,争取再申报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要进行全面建设和有效管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人力资源建设以及生态旅游设施的建设等。 
  本项目近期投资估计为2亿元左右,中期投资预计为3亿元左右。投资来源应包括争取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引进域外资金和自然保护区自筹等。 
 
 
第七节 西部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工程 
 
  为达到本规划所确定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总目标,必须对西部所存在的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大规模的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包括西部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如向海、莫莫格、查干湖和月亮湖等)、西部草原“三化”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 
  本项目近期投资约16亿元,中期预计为34亿元左右。投资来源可采取争取国家专项投资、地方财政配套、引进域外资金以及利用社会闲散资金等。第八节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与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工程 
  为了全面、系统地实施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尽早建立全省范围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的预警体系。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应采用目前先进的“3S”技术,并结合目前已有的监测手段,对全省的森林、土地、水域、草原、城镇、环境空气、湿地、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农业等进行动态监测并建立数据库,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省的建设的决策部门提供动态和准确的依据。本项目应在近期完成,总投资估计为2亿元左右。 
 
 
第七章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为实现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要求,必须采取一系列必要的对策与措施,以保证规划中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一节 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中,作为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当代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观念,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人类“发展”的组成部分。因此,应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到《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中,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与任务,作为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重要内容。本规划作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其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均应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生态省建设的总目标与总任务,都应考虑到全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支撑能力及如何恢复与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二节 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决策群体和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建立现代化生态文化,提高全民和决策群体的生态意识,是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实施的保证,同时也是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前提。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深入开展环境国情与国策教育,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建立现代化的生态文化。要使各级决策者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立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同样也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规划期间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成效作为各级干部政绩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在加强对各级决策群体生态环境保护培训的基础上,提高其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强化新闻等大众媒体的监督,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各阶层的共同目标。 
 
 
第三节 强化法制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 
 
  完善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各项立法、加强执法是实现本规划的重要保证。规划期间,首先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要不断完善我省相关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规划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在制定与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法律法规的体系中,应特别制定与完善有关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资源有偿使用条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涉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等。同时还要注意不断完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以及相应政府规章的监管制度。 
 
 
第四节 加强各级政府的行政领导和协调职能,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 
 
  在落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过程中,要把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各执法主体、资源开发部门、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应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纳人到各级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中,加强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和协调职能。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指导自然资源开发与产业布局,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文件。因此,在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计划时,应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特别是生态功能区的划分,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问题。任何自然资源的开发以及生态环境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实施前,都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时,均应做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可能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项目,应坚决禁止。 
 
 
第五节 建立与完善全省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建立预警制度 
 
  在全面实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过程中,一个基本和必要的前提就是要对全省范围内、包括各区域各类生态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生态环境的预警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生态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全面。准确的科学依据。在建立全省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中,应采用现代化的“3S”技术,结合各类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地面监测数据,建立全省及各地区生态环境与资源变化的动态数据库。 
 
 
第六节 加强与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 
 
  生态环境的恢复、建设与保护,必要的投资是个重要的保证。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和全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应在全省和地区性的规划与年度计划中,有必要的投资保证。由于吉林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比较落后的状况,应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除政府投资外,应积极引进域外、国外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等,以保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的实现。 
 
 
第七节 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科技进步是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持与保障条件。各级政府应在科技发展规划、计划中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项目,在建立全省科技创新机制中,应把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等内容作为重点项目加以支持;强化这方面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推广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水平。规划期间要发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科技优势,特别是有效地整合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技术力量,形成合力,建立起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高水平科技队伍。组织全省的科技力量围绕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与难点问题进行协同攻关,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供科技支持。同时还应注意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省外、国外的专门人才,加快培养与引进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所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 
 
 
第八节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除上述对策与措施外,必要的投资是重要的保证。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和全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应纳入全省和地区性的规划与年度计划中,有必要的投资保证。由于吉林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比较落后的状况,应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除政府根据财政状况安排必要的投资外,应积极引进域外、国外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等,以保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的实现。同时,要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份与各类投资主体以不同形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对投资与建设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必要地保障。 
 
 
第九节 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规划期间,全省应在认真遵守和履行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别应强调的是在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与管理经验,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实现。规划期间,重点应注意在环境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已破坏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清洁能源使用等方面,在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附表1 
 
吉林省生态环境建设优先和重点建设项目 
 
  近期(2001-2005)投资额(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额 
  1 东部长白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天然林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120 
  工程 生物资源保护,天然矿泉水保护与开发,“三江”水源保护工程,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等 
  2 松花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程 40 
  3 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东辽河上游水源保护,二龙湖污染防治及水土保持 12 
  4 中部黑土地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防治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发展绿色及有机食品生产,培肥地力等 10 
  5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 面积为近60万公顷的防护林及经济林建设 16 
  6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已建和拟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保护工程等 2 
  7 西部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工程 西部主要湿地的恢复与重建,草原“三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生态草”工程等 16 
  8 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 建立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 1 
  总计 217 
   
  附表2 
 
吉林省生态环境建设优先和重点建设项目 
 
  中期(2006-2015)投资额(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额 
  东部长白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后续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资源保护,天然矿泉水保护与开发,“三江”水源保护工程,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等 122 
  2 松花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污染综合防治后续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程 10 
  3 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东辽河上游水源保护,二龙湖污染防治及水土保持 10 
  4 中部黑土地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防治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发展绿色及有机食品生产,培肥地力等 15 
  5 “三北”防护林建设后续工程 防护林及经济林建设 13 
  6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已建和拟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保护工程等 3 
  7 西部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工程 西部主要湿地的恢复与重建,草原“三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生态草”工程等 34 
  8 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完善 对已建立的全省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进行完善 1 
  总计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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