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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04 生效日期: 2000-04-04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湘政发[2000]1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沼气生态农业建设是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几年来,我省沼气生态农业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快沼气生态农业建设步伐,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 明确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目标任务2000年全省新建沼气池10万户,累计达到70万户,到2005年全省农村沼气池力争达到180万户;力争60%的建池农户应用推广各种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模式,并配套搞好改厨、改厕、改水、改栏、改浴;建设一批沼气生态农业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到2O05年示范县、乡、村的沼气池入户率分别达到60%、70%和80%以上,一批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基本建成沼气生态农业示范场。 
  二、多渠道增加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投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沼气生态农业建设列入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科研、培训、基建及示范推广。各部门用于水利、林业、建整扶贫、农村改水改厕、农业综合开发、优质农产品开发、商品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应尽可能结合安排沼气建设的内容。银行信用部门对成片开发沼气生态农业的单位和农户要给予小额信贷支持。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要积极引进外资建设沼气生态农业。要动员和鼓励农民群众多建沼气池。同时,要抓住国家重视和加强综合生态环境建设的机遇,把沼气建设作为综合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合理安排好其建设资金。 
  三、切实搞好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配套服务 
  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村能源推广体系队伍的作用,不断研究新技术、引进新材料、改进新工艺,提高建池质量,降低建池成本,努力提高沼气的利用效率。要拓宽沼气应用领域,加快沼气生态农业成熟技术的推广,广泛开展沼气综合利用,搞好沼气储粮、保鲜、发电、沼液浸种育秧、喂猪、养鱼,沼肥种菜、种果、种菇、种稻,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要切实抓好沼气技术培训。省重点抓好市、县骨干技术员的培训,使之达到中级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等级以上。市、县重点抓好县、乡农民技术员的培训。所有沼气施工人员都要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训。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普及沼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沼气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要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搞好建池和维修服务,确保安全可靠使用沼气。 
  四、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沼气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计划部门要把沼气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设部门要把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作为城乡建设的一项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对不占用基本农田兴建沼气池的用地要简化审批手续,其用地不列入农民宅基地限额标准之内;卫生、环保等部门要把沼气建设与农村改水、改厕等结合起来,根治污染源,改善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要把发展沼气作为封山育林、搞好水土保持、促进生态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农业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把沼气建设与优质农产品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商品粮棉油猪鱼基地建设结合起来抓。各级各部门在农村办扶贫、小康等联系点,都要结合搞好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五、加强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村能源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职能。各级领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沼气生态农业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办点示范,亲自抓好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的建设。要加强各级农村能源办公室建设,调整充实力量,帮助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级农村能源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抓好乡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农村能源服务站,加强对沼气生态农业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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