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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27 生效日期: 2002-03-27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2002]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五”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径报省计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十五”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我省地处祖国东南沿海,由于受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影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危害严重,已成为我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之一。为此,我省于1994年开始建设具有福建特色的防灾减灾五大防御体系,即:工程防洪体系、蓄水工程体系、洪水预警体系、沿海防护林体系、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经过“九五”期间的逐步实施,五大防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明显的成效。根据《福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从我省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实际情况出发,在继续完善原有五大防御体系的基础上,新增水利工程除险保安体系、渔港(避风港)防灾减灾体系、农林水产疫病防治体系、防震减灾体系、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等五个体系,组成我省“十五”期间十大防灾减灾体系,集中力量进行规划和建设,力争从根本上增强我省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一、我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五大防御体系建设整体推进,许多建成后的工程已经在抵御严重的自然灾害中发挥重大作用,有效地提高了我省防灾抗灾的能力。 
  (一)工程防洪体系。“九五”期间,主要开展“五江一溪”防洪治理和63个市县城区防洪堤工程和海堤工程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了闽江下游防洪堤三期工程、闽江下游北港北岸防洪工程、九龙江下游防洪一、二期工程、汀江流域防洪一期工程等建设任务,部分完成晋江下游岸线整治一期、闽江上游富屯溪流域防洪一期、闽江中上游沙溪流域防洪一期、九龙江下游防洪三期、赛江下游防洪一期、木兰溪下游防洪治理一期等工程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海堤加固二期工程121公里外海堤段和220座三类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到2001年底,全面并超额完成1019公里的“千公里江堤”建设任务。这些防洪工程已经在抵御自然灾害中发挥重大作用,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已建成的福州防洪堤成功地抵御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确保福州省会安全;新建的南平10县(市、区)防洪堤也成功抵御了洪水的多次袭击;1996年完成的1070公里海堤达标建设,对保护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蓄水工程体系。目前我省已建成水库2900多座,其中大型水库8座。“九五”期间,相继建成各类水库112座,新增库容上3.86亿立方米。这些水库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改善了我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灌溉、供水、调洪、发电等综合效益明显。 
  (三)洪水预警体系。“九五”期间,闽江洪水预警一、二期工程、晋江、九龙江、汀江、赛江、木兰溪及敖江洪水预警系统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控制面积达10.29万平方公里,覆盖全省陆域面积的90%,大大提高了防汛调度指挥水平。 
  (四)沿海防护林体系。我省沿海防护林体系从1988年建设以来,成效较为显著。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从建设前1987年的35%提高到2000年的54.6%,已初步建成带网片、乔灌草相结合,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兼顾的防灾减灾防御体系,大大改善了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有力促进了沿海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 
  (五)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中尺度灾害性预警系统一期工程于1997年建成,二期工程于2000年底基本完成。通过一、二期工程的建设,我省已在厦门、福州(长乐)建成两部714SD多普勒雷达,在南平(建阳)、龙岩建成两部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在全省布设了28个自动雨量站、41个四要素自动站、15个Ⅱ型地面综合有线遥测站,基本组成了地面自动气象探测网;在福州、厦门、龙岩、三明、南平布设了5部单站式闪电定位仪并组网运行等。随着一、二期工程相继投入使用,我省在短期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服务水平上有了明显提高,在为各级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服务中,特别是在1998年抗洪抢险和1999年防抗台风决策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我省五大防御体系的建设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是与我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防洪能力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目前形成的防洪防潮工程体系尚未全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部分工程防抗标准偏低,有的堤段尚未完全闭合,河道设障严重,城区排涝能力也亟待提高。 
  二是我省工程性、区域性缺水较为突出。蓄水工程建设较为薄弱,江河上游缺乏控制性的防洪骨干工程,已建成的水库未能充分发挥调洪能力,不能满足防洪要求。 
  三是水利工程老化引发的病险问题日益突出。全省仍有相当数量的各类病险水库、水闸工程,有的已经危及大坝、水闸的安全运行,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并对下游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四是局部区域生态环境有劣化趋势,水土保持意识仍需加强。“五江一溪”生态林资源遭到破坏,蓄水滞洪功能弱化,水土流失面积得不到有效控制;沿海防护林体系还存在着风口综合治理难、沿海基干林断带较多、农田防护林网老化等问题。 
  五是对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省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水平和短期气候预测能力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有些已建成的工程设备在稳定性、实时性、兼容性等方面有许多不足,影响了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整体效益的发挥,需要改造更新。 
  六是渔港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尚无法得到根本改变。渔港总体布局还很不合理,渔船避风靠泊补给困难的矛盾仍然突出,渔港建设水平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功能单调,综合效益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七是农林水产防检疫网络不健全。目前我省农林水产疫病测报、防治、检疫手段较为薄弱,对危险性、突发性疫病的测报防治还不够准确、及时,应变、封锁和扑灭能力较低,严重制约农林水产业的健康发展。 
  八是防震减灾体系较为薄弱。我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闽东南和闽西部分地区,分别地处长乐一诏安、政和一海丰和邵武一河源等3个断裂带,属于全国2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地震活动较为频繁。目前我省防震减灾布局不够完善,观测仪器设备陈旧,活断层探测、强震观测特别薄弱,信息网络和预报能力有待提高。 
  九是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我省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由于山多地少,削坡建设遍布全省山区,大量的人工陡边坡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源地。特别是我省降雨量大,台风降雨多,容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山地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问题的政策为指导,围绕全省跨世纪战略目标,坚持“统一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防灾减灾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我省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力争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我省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努力促进我省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对主要江河流域的上中下游进行综合考虑,全面规划,保证重点,既要充分发挥堤防工程的防洪作用,又要发挥蓄水等工程的调洪、蓄洪、削峰能力;根据现实需要与资金投入的实际可能,分步实施,集中力量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工程项目。 
  2.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在重视基础性工程措施的同时,强化监测、监控、预警等非工程性措施的应用与建设。 
  3.山海共同发展,注重支持山区。在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同时,更注重江河流域山区的生态林保护工程建设;在江河堤防建设上,既要考虑到江河下游福州、泉州等中心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又着重加强江河上中游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在注意解决沿海区域性缺水问题的同时,也更加重视江河中上游具有蓄水、调洪、发电、供水等综合功能的蓄水工程的规划建设。 
  4.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开展堤防工程建设的同时,重视建设对促进我省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江河流域生态林保护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农林水产疫病防灾体系等。 
  三、建设目标与建设重点 
  (一)建设目标 
  在“九五”三大防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十五”期间,通过建设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立起相对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口增长、生态环境基本适应的防灾减灾体系,为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和部分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江海堤防工程体系。建立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防洪防潮工程体系。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防洪标准分别达到100年至200年一遇;其它中心城市达到50年一遇;其它重要县(市)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至50年一遇,各市(县)城区除涝能力也达到相应标准;重要海堤防潮能力达到国家新颁布执行的防洪标准。 
  2.蓄水工程体系。进一步加大蓄水骨干工程建设力度,提高蓄水工程的灌溉、供水、调洪能力,计划新增库容5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50万亩;使我省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比例达81%,灌溉水利用系数超过0.5。 
  3.洪水预警体系。建立完备的江河洪水预警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福建省防汛指挥系统、72个县级城区洪水预警报系统。 
  4.水利工程除险保安体系。实现95%以上大中型水库能正常运行,小型水库病库率降到5%左右。 
  5.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十五”期间,进行三期工程建设。力争到2005年,使我省气象综合探测和气象服务系统的现代化再上一个新台阶;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和气象预报准确率在“九五”基础上明显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气象服务能力明显加强;形成较先进的气象服务体系,能提供可靠的气象防灾减灾保障。系统建设整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某些方面达到同期的国际先进水平。 
  6.渔港(避风港)防灾减灾体系。以一级渔港为依托,以二级渔港为补充,发挥一级渔港的辐射作用,使全省渔船就近避风比例从目前的40%提高到70%,船均码头长度从目前的0.1米提高到“十五”的0.5米。到2005年,初步建成我省沿海重点渔区布局比较合理、大中小船型兼顾、生产配套条件较为完善的渔港(避风港)防灾减灾体系。 
  7.沿海防护林和主要江河流域生态林保护体系。一是沿海防护林方面。在沿海31县(市、区、管委会)范围内计划人工造林25万亩,封山育林360万亩,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5%。二是主要江河流域生态林方面。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木兰溪等主要江河流域以提高森林蓄水功能,改善生态环境,保持江河源头及两侧水土为建设目标,实施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两大工程,建设任务为:造林更新29万亩,封山育林84万亩,低效林改造45万亩。 
  8.农林水产疫病防治减灾体系。一是农业方面。把粮食重大病虫稻飞虱、螟虫、稻瘟病等的危害损失控制到3%以下;把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准确率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控制新传入危险性检疫病虫美洲潜蝇、稻水象甲等的危害范围和程度;动物疫病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动物疫病的防治技术接近先进国家水平。二是林业方面。主要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有效防治率由“九五”的80%提高到83%,监测覆盖率由70%提高到85%,产地检疫率由85%提高到90%。三是水产方面。进一步提高水产病害、疫情和预测防治水平,其监测、预报和防治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力争我省水产养殖病害有效防治率80%以上。 
  9.防震减灾体系。依据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震情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特点,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等6市区和福清、长乐、石狮、晋江、南安、龙海、永安县级市城区为重点防御对象,部分工程布局延伸到其它市、县(区),用3年左右的时间,采用IT、GIS、GPS等高新技术,建立一批防震减灾的基础设施,使我省的地震监测系统、分析预报系统和信息传输系统等基础设施得到全面的升级换代,基本实现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多媒体化,使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地震救灾和震后恢复等防震减灾体系更加完善,全省综合防震减灾水平和能力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10.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基本查清全省各县(市、区)地质灾害情况;初步建立起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按照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有计划地开展灾害点的治理或对位于险区的村庄和居民进行避险搬迁,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使我省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危害性明显降低。 
  (二)建设重点 
  1.江海堤防工程体系。突出闽江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建设主要江河流域(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赛江、木兰溪)防洪治理和63个县市城区防洪堤工程、重点海堤工程。 
  至闽江:加快闽江上游富屯溪防洪一期工程、闽江上游沙溪防洪一期工程的建设,新建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整治工程、福州市南港北岸防洪工程、闽江下游琅岐岛防洪防潮工程、闽江上游(建溪)防洪一期工程、闽江上游(金溪)一期防洪工程等。 
  至九龙江:续建九龙江下游防洪三期工程和漳州河道整治工程,加快北溪流域防洪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堤防10公里。 
  至晋江:续建晋江岸线防洪整治一期工程,新建晋江下游防洪岸线整治二期工程、晋江上游(金鸡桥闸以上)防洪工程,建设提防45.91公里。 
  至汀江:续建汀江流域防洪治理二期工程,新建汀江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建设堤防104公里。 
  至赛江:续建赛江下游防洪治理一期工程。 
  至木兰溪:续建木兰溪下游防洪治理一期工程,木兰溪南北洋平原排涝工程,建设堤防16.7公里,建设排涝站3座。 
  至城区防洪:在全面完成63个城区防洪堤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河道清障、排涝工程等建设。 
  至重点海堤:根据国家新的防洪防潮标准,把“冲而不溃、漫而不决”作为海堤建设的重要目标,强化现有的千公里海堤,新建海堤三期工程,加固外海段重点海堤250公里。 
  2.蓄水工程体系。“十五”期间,必须加快蓄水工程的前期工作,改变“九五”期间蓄水工程建设缓慢的状况,力争在主要江河流域和水资源短缺区域投建一批具有蓄水、调洪、发电、供水等综合功能的蓄水工程,增加水库蓄水规模,提高水库调蓄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主要工程有:光泽长源水库、建宁沙洲水库、政和昌歧洋水库、沙县双溪水库、泰宁际头水库、漳平文星水库、诏安龙潭水库、永定官田坝水库、连城龙潭水库、福安茜洋溪水库、德化彭村水库、长泰枋洋水库、漳浦朝阳水库、仙游双溪口水库、仙游金钟水库等。同时结合旱片治理等,建设40座小(一)型水库,160座小(二)型水库。通过增加水源工程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加快建设山美、东圳、东张、峰头、北引等大型灌区配套改造与节水工程。 
  3.洪水预警体系。主要建设覆盖全省各市、县(区)和主要防洪地区以及易旱地区,实现防汛、气象、抗旱信息互联,能提供防灾、抗灾、救灾辅助决策和实施调度指挥的“福建防汛指挥系统”;继续进行闽江洪水预警报系统三期及全省防台风反馈预警系统、卫星通讯系统、72个县级城区洪水预警报系统工程建设;建设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提高和优化防洪兴利调度水平。 
  4.水利工程除险保安体系。有重点地对大中水库和水闸工程进行除险加固。“十五”期间,以福清东张水库、惠安惠女水库等56座大中型水库及九龙江北引、晋江金鸡等107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为重点,全面完成已发现的457座三类水库、250座三类水闸除险加固任务。 
  5.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在一、二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三期工程建设重点是: 
  至完善优化中尺度天气综合监测网。重点建设厦门、长乐新一代天气雷达;更新或增建50个左右的自动气象站;建设福州等地四部L波段高空测风雷达;新建一套极轨气象卫星接收系统和多站式闪电定位仪系统。 
  至升级改进中尺度天气信息通信网络系统。组建雷达信息传输网和完善代化自动站实时资料传输网,同时升级完善省、市、县三级计算机网络系统。 
  至完善扩充中尺度天气信息加工处理和应用系统。包括完善扩充中尺度气象信息加工处理和显示系统;改进扩充灾害性天气短时、短期预警服务系统;建立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短期气候预测业务服务系统、农业气象综合业务服务系统、城市气象服务系统;完善扩充人工增雨作业指挥系统等。 
  至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综合气象服务系统。在一、二期工程建立的气象警报自动广播、气象信息自动答询、电视声像等不同方式的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基础上,重点建立基于INTERNET网页浏览方式的省、市、县三级不同规模配套的综合气象服务系统。 
  至气象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二级管理、三级维修”体系;健全充实省级和9个地(市)级气象技术装备保障维修管理中心,同时加强装备保障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的素质。 
  6.渔港(避风港)防灾减灾体系。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继续加大渔港的建设力度。 
  至一级渔港:新建福鼎沙埕、霞浦三沙、惠安崇武、诏安赤石湾4个一级渔港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防波堤950米、码头11个泊位(长369米)、护岸877米,陆域形成5.28万平方米等;续建晋江深沪、石狮祥芝、连江黄岐、东山大澳、平潭东沃、厦门高崎等6个一级渔港二期工程,并着重提升一级渔港的配套功能,提高渔港的建设水平,把渔港建设与海洋捕捞产业化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以福鼎沙埕等10个一级渔港为依托的,融捕捞生产、渔货集散、加工出口、对台贸易、滨海旅游和休闲渔业为一体的海洋捕捞产业化基地。 
  至二级渔港:新建晋江围头、莆田北埭等一批二级渔港一期工程,进一步完善全省渔港布局。同时续建东山宫前、云霄山前、石狮梅林、惠安浮山、北岸文甲、莆田石城、平潭官姜、连江晓澳、福鼎南镇等渔港二期工程,进一步提高二级渔港的避风和靠泊能力,完善配套功能。 
  7.沿海防护林和主要江河流域生态林保护体系。 
  至沿海防护林方面。“十五”期间,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抓好霞浦、罗源、莆田、长乐等地108公里基干林带建设,加快福安、福清、惠安、漳浦等地老林带更新与农田林网造林,推进福鼎、长乐、东山、晋江、平潭等地40个沙荒风口治理,提高抵御风沙等自然灾害侵蚀的能力。同时,选择条件较好的林地,建设果竹基地,增强沿海地区林业发展后劲。力争到“十五”末期,沿海地区能形成基干林带、护路护岸林、农田防护林、村在绿化及其他有林地点线面、带网片、乔灌草有机结合、生态功能相对完备的综合防御体系。 
  至主要江河流域生态林方面。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木兰溪等流域生态林保护工程建设期限为12年(1999年-2010年)。在“九五”试点的基础上,“十五”期间为主建设“五江一溪”江河流域生态林保护一期工程。重点实施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两大工程: 
  水源涵养林工程。通过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措施,建立天然阔叶林保护为主的生态屏障,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发挥涵养水源的作用。在源头及两侧的浦城、松溪、建宁、泰宁、安溪、永春、南靖、平和、长汀、上杭、仙游、寿宁、周宁等45个县(市)造林更新17.8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低效林分改造15万亩。 
  水土保持林工程。重点对长汀、安溪等县强度水土流失区进行治理,主要营造阔叶树或针叶树与阔叶树混交林11.2万亩,封山育林54万亩,低效林分改造30万亩,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水土保持功能。 
  8.农林水产疫病防治减灾体系。 
  至农业方面。重点建设:(1)重大病虫害监测网络体系,包括省植保值检站病虫害监控中心和38个区域性病虫害监测站。(2)重大病虫控制体系。建设重大病虫紧急防治配套设施,在突发性、迁飞性和流行性病虫频发区加强快速减灾设施建设,建立10个重大病虫综合防治示范区。(3)建立10个区域性重点植物检疫实验室。(4)技术支撑体系。建设10个区域性农药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为病虫草害防治科学化、农作物轮作无害化、农产品残留无毒化提供技术保障。(5)无规定疫病区项目建设。分沿海和山区两大片开展区域性的联片联防,到2005年达到有效控制19种规定疫病,使猪、禽和大牲畜病死率分别控制在5%、13%、1%以下。(6)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以省动物疫情监测中心,9个设区市及30个畜牧生产重点县疫情测报站,10个国家级疫情监测站。 
  至林业方面。重点建设:(1)建立和健全省级、设区市林业中心测报站,并设立南平市、三明市、武夷山、将乐、连城、福鼎、福清、云霄等17个监测网点。(2)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决策的管理系统。(3)建立省级苗种选育、良种、复壮、苗种供应、保存的实验中心。(4)在马尾松毛虫、毛竹枯梢病、木毒蛾等森林病虫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分别建立工程治理示范区,工程治理示范面积420万亩。 
  至水产方面。续建省级海岸带渔业资源和环境监测管理中心,加快完善闽东、闽中、闽南渔场指挥部和省水产研究所监测站的功能,在一些重点疫区、库区建立监测点,形成全省监测管理网络;抓好省级海、淡水养殖生物病害防治预警中心建设,以及福州、宁德、莆田、泉州、漳州5个市海水养殖病害防治站建设,三明、南平、龙岩3个市淡水养殖病害防治站建设,形成全省性的水产养殖病害防治预警体系;建立水产健康苗种繁育体系,在完善于德大黄鱼原种场基础上逐步建设莆田僧帽牡蛎、平潭坛紫菜、福清菲律宾蛤子等原种场,新建和改建9个设区市水产良种场;做好海洋渔业资源与水产养殖容量调查。 
  9.防震减灾体系。“十五”期间,采用多种高新技术,建设城市防震减灾一期工程,主要是建设全省防震减灾中心、三大观测台网和三大基础工程。 
  至全省防震减灾中心。建设省防震减灾中心楼,在楼内建设现代化的计算机系统、地震数据库、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地震现场流动信息网络系统、综合通信系统等,使之成为全省地震系统中心、各种观测台网的监控中心和数据库、数据处理中心及地震分析预报中心,成为全省防震减灾的指挥中枢以及与国家防震减灾中心的连接点。 
  至建设三大地震观测台网。(1)数字地震台网与强震观测台网:在武夷山、政和、福鼎、泰宁、大田增建5个数字地震台,在福州、平潭、莆田、泉州、晋江、厦门、漳州、东山、龙岩、长汀、永安、南平、邵武、宁德、水口等地建设强震观测台。(2)地壳形变观测台网与地震前观测台网:应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技术,在福州、南平、龙岩、德化建设基准站,在宁德、水口、闽清、平潭、莆田、湄州、泉州、漳州、东山、政和、邵武、尤溪、永安、长汀和永定等建设基本站;改造现有的水准网、重力网、地倾斜网、地震流体网、电磁网等。(3)震害预测与震灾快速评估系统:在莆田市城厢区、龙岩市新罗区、福清、长乐、石狮、晋江、龙海和永安等8市区的城区,应用地理信息处理系统(GIS)技术,建立震害预测与震灾快速评估系统,为震灾预防和地震快速应急提供基础资料,制订适合城市的防震减灾对策。 
  至实施三大基础工程。在福州、泉州、厦门、和漳州4个城市建设地震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在全省重点监视防御区进行建筑物抗震性能评定工程;完善中强以上地震的中短期预测预报系统工程。 
  10.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至完成主要的地质灾害县(市、区)的调查工作。每年组织专业队伍对7-8个主要地质灾害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至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根据各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安排和组织全省县(市、区)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市、区)地质防灾预案,逐点制定和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和措施。 
  至编制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要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危害性,有计划对重大地质灾害点进行勘查治理和险区居民的搬迁避险。要采取避险措施,搞好避险安置工程。 
  至建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建立以县(市、区)为单元的县(市、区)、乡(镇)、村、村民小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机构建设和监测设备的配套,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预报工作。 
  至加强福建土质滑坡变形机理和防治措施的研究,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报和工程治理水平,降低防治费用,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和减灾效果。 
  四、对策措施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提高对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认识。 
  建立和完善我省“十大”防灾减灾体系,事关全省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要形成共识,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来深化防灾减灾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要强化政府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的职能,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强化协调,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技术指导、施工组织、土地使用、依法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我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制,切实拓宽投资渠道。 
  要广辟资金渠道,实行政府、集体、群众等多元化、多层次配套投入机制,保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一是增加财政投入,建立财政增加防灾减灾体系投入的刚性机制。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主要特性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各级政府必须从财政上给予倾斜支持,切实把“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作为投入重点,逐步提高防灾减灾建设中财政投入的比重。二是积极走招商引资路子。鼓励单位、外商以及个人按照规划要求合资、合作参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积极利用外资,争取条件优惠的外国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及社会闲散资金,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步伐。三是坚持“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依靠地方和广大群众,充分调动他们参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和以资代劳。四是全面落实水利、林业等建设基金筹集办法,并确保相关的建设基金足额用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按照《森林法》规定尽快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增加林业生态工程投入。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项目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性项目,工程实施中对气候、水文等条件有特殊要求,必须争取最佳的施工季节抢建设时间,赶建设进度,因此,必须集中力量保重点,切忌分散使用有限的建设资金。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贡献率。 
  要依靠科技,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巨大作用,高起点、高效率、高水平地推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一是增加科技投入,提高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的科技含量。二是加强对外交流,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科技设备,提高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水平,特别是洪水预警体系、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防震减灾体系建设中,要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先进经验,提高科技含量。三要加强防灾减灾重大技术的攻关,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要发挥科研优势,协同作战,联合攻关,力争在关键项目上取得重大突破,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加强前期工作,加快建设进度。 
  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确保防灾减灾建设顺利进行和各项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项目,具有点多面广、前期工作周期长、审批环节繁杂等特点,涉及到水文、地质、环保、城建等各项基础工作,与一般的生产性项目相比,前期工作难度更大,因此,前期工作要有适当的超前性。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优先安排并加大前期经费投入,鼓励多渠道筹资,保证重点项目的前期经费足额到位。同时要统一规划,精心设计,积极推进和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进度。 
  (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要切实贯彻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验收制。在工程建设中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关键是要选好项目法人代表。项目法人代表要由素质好、有经验、责任心强的人担任,还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依法对项目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对那些不规范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能搞同体监理,要通过公平竞争的办法,选择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合同管理是实施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今后要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普遍推行。对已经建成的工程项目,要认真组织验收,搞好工程建设资料移交工作,并加强建成后的管护工作。 
 
 
省计委 
二○○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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