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威政发[2004]8号
环翠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秩序,市政府确定对威海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公布如下: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类别 单位 补助标准(元) 备注
住宅房屋套1200
非住宅房屋平方米15建筑面积
二、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别 补助标准(元/月、平方米) 备注
(过渡期内) (逾期)
自行解决住处610
1、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2、按建筑面积计。
使用周转房04
三、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助费标准
类别 标准(元/月、平方米) 备注
过渡期内逾期
营业用房2530
1、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2、按建筑面积计。
生产用房1215
其他用房68
四、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类别单位补偿标准(元)备 注
草厦平方米住宅价格半价补偿
偏坡个300
门楼座300
厕所座200指室外旱厕所,水冲式加倍
院墙立方米40
院地面平方米石、砖10,混凝20
地窖立方米20
自装暖气安装费户400
空调移机台400
热水器移机台100
电话、宽带移机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拆迁私房院内树木补偿标准:
树类胸径补偿标准(元/棵)
果树10厘米以上300
5厘米以上不足10厘米240
2厘米以上不足5厘米120
用材树20厘米以上80
10厘米以上不足20厘米60
5厘米以上不足10厘米40
拆迁房屋楼层调整系数表:
总楼层
调整系数%
楼层
三层四层五层六层七层
七层-8
六层-7+5
五层-5+7+10
四层-5+10+10+12
三层-5+8+8+8+8
二层+10+5+5+5+5
一层00000
备注:
1.楼内草厦计自然层;
2.平房、两层小楼的调整系数为0;
3.平顶、起半脊的顶楼按上述楼层调整系数调整;带阁楼、现浇的调整系数为0;
4.安置房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996年6月13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城市建设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威政发〔1996〕46号)同时废止。凡本通知发布前已回迁安置或已提供安置用房的,其补偿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