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办质〔2003〕143号
各市建设局、城建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充分发挥建设质量专家作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经厅领导同意,拟设立河北省建设质量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受建设厅委托,参与制定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工程建设质量通病攻关;参加全省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评优活动;组织制定我省工程建设质量技术标准等。
二、专家推荐范围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有关建设行业协(学)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和装饰企业等有关人员。
三、专家推荐条件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10年以上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或设计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较强的政策和业务水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四、推荐办法
各市建设局、城建(管)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和行业质量专家的推荐工作。省质监总站、省建筑业协会、省装饰协会、省勘察设计咨询学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预选专家直接向建设厅申报。请各市建设局、城建(管)局、省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预选专家推荐表报省建设厅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
联系人:张森林
联系电话:0311-7905344
附件:预选质量专家名额分配表(略)
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