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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8-25 生效日期: 1998-08-25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发[1998]4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陕西省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现对全省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作出如下安排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反走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我们在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走私专项斗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据不完全统计,从1996年3月至1998年6月底,我省海关、公安、工商等部门共查获走私案件508起,案值1.38亿元。在充分肯定近几年打击走私ぷ魅〉玫某杉ǖ耐?保?灿η逍训乜吹剑?醋咚?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斗争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从全国来看,走私活动范围之广、规模之大、危害之烈,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当前走私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法人走私泛滥,内外勾结走私、护私盛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党政军机关和执法、司法部门的有些机构和人员也参与其中,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日益猖獗的走私活动,不仅直接冲击和扰乱市场秩序,危害民族工业和经济安全,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蒙受巨大损失,而且毒化社会风气,助长腐败现象,助长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倾向,破坏中央的政令统一,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因此,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署,雷厉风行地在全省深入开展反走私斗争,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都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加强政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反走私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上下一心,团结奋战,坚决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联合行动,坚决把走私贩私蔓延的势头打下去 
  鉴于当前我省走私贩私的严峻形势,省委、省政府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今年7月下旬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文物和“两车”(汽车、摩托车)、“两油”(成品油、食用油)、“两料”(纺织原料、化工原料)及香烟、音像制品等重点商品的走私贩私活动,以及利用“三假”(假批文、假单证、假印章)手法和加工贸易渠道的走私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省上的部署和要求,尽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的行动方案,迅速组织海关、公安、工商等各方力量,遵循“海上抓、岸边堵、口岸查、市场管、处罚严”的方针,突出重点,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坚决把走私贩私蔓延的势头打下去。这次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要迅速取得明显成效,关键是依法从快从重查处走私大案要案。查处大案要案的重点是法人走私,特别是那些有特殊背景的法人走私。近期,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排查大案要案,将排查结果迅速上报省打私办和当地主管部门,并要认真组织协调,集中优势兵力,集中时间,努力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各级领导都要积极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办案,排除干扰和阻力。执法部门在查处案件中要敢于碰硬,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为了严厉打击走私贩卖文物活动,由各地公安部门牵头,文物管理和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彻底清查文物市场,并发动群众监督举报民间非法收购文物的行为,坚决取缔文物地下黑市交易,严厉打击盗掘古墓等违法犯罪行为。海关要加强对文物进出境的管理,坚决打击和制止文物走私活动。 
  为了配合打击汽车、摩托车走私贩私,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海关等部门参加,对汽车、摩托车生产、销售、维修等企业进行一次清查。对走私贩私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的,要坚决查处。对不属于国家定点生产企业的,一律关停并转,严禁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对擅自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对以出卖国产车商标、产品合格证等手段提供走私车套牌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没有合格证明的进口汽车和非法拼组装的套牌车不得发放牌证,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为了配合打击香烟走私,各地烟草专卖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彻底清理整顿烟草交易市场。对无合法手续,或利用假鲋邓胺⑵薄⒓俸9厮暗ソ?诘南阊桃?徊榈降祝?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和取缔走私香烟集散点。海关要加大对香烟出口的监管力度,认真查处香烟假出口骗税的走私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利用“三假”手法和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的活动。海关要会同外经贸部门,加强对加工贸易和“三资”企业的审批、管理,加强对加工贸易进口的生产性原材料、零部件和出口成品的监管、核销。对加工贸易企业倒卖登记手册或擅自内销料件、成品走私的,“三资”企业擅自内销减免税货物的,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对“三资”企业走私的,要向其国外母公司或商会通报。凡被通报的企业,海关都应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查验。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新增加的加工贸易,要从严控制。对加工后无法复出口的敏感商品,要坚决、及时停止审批。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加工贸易企业。 
  认真清理整顿音像市场。下半年,文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公安等部门,对音像制品、电脑软件、电影拷贝市场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无主管部门批件、无营业执照的非法商店及非法经营者要立即取缔、严肃惩处;对盗版及反动淫秽音像制品一律予以没收。海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在进出境环节加强对盗版及反动淫秽音像制品的缉查力度,切实把好入口关。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专项斗争中的上述主要工作给予充分重视,明确职责。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在8月20日前上报省打私办。同时,要认真抓好方案的落实,保证抓出成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这次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必须取得显著效果。其主要标志有五条:一是重点商品的走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重点地区走私严重的局面基本得到扭转;三是利用加工贸易进行私的活动得到有力控制;四是走私大案要案得到彻底查处,走私犯罪分子依法得到严惩;五是人民群众对打击走私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为了检验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的成效,今年底,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进行全面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缉私体制,加强打击走私力量为了适应反走私斗争新形势的需要,及时有效地打击走私违法活动,切实加强打私力量,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化改革,理顺关系,明确职责,逐步建立反走私的新体制。 
  (一)支持海关组建走私犯罪侦查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走私犯罪侦查局,组建国家缉私警察队伍,专司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缉私警察实行海关总署与公安部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西安海关要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本着“精干、高效、清廉”的原则,做好走私犯罪侦察分局和缉私警察队伍的组建工作,负责业务管辖区域内走私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省上各有关部门对海关缉私警察的组建工作要给予支持,并帮助做好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海关是打击走私的主管部门,打击走私是有关执法部门的共同任务。在近几年的反走私斗争中,公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都曾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后仍要继续履行反走私的职责,加强与海关的配合,形成打击走私的合力,遏制走私贩私违法活动。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查获的走私案件,必须按法律规定,统一处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以及缉私警察查获的不构成走私罪的案件,一律交海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各执法部门查获走私罪嫌疑案件,一律移送走私犯罪侦榫终彀觳⒁扑推鹚撸?肪孔咚降笔氯说男淌?责任。在缉私警察开展工作前,仍按原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三)改进和规范缉私罚没收支管理工作。为了彻底改变以罚代没、罚款放行的做法,国家明确规定,各部门查获的走私货物、物品和价款,一律交海关依法处理,海关按规定,足额及时解缴入库。罚没收入必须100%上缴中央财政,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坐支、截留和挪用。上缴的罚没收入,中央财政留用30%,相于税款;其余部分的50%用于改善缉私装备、支付办案补助费、奖励缉私有功单位和个人等,另外的50%以转移支付方式返还地方财政,这部分款项主要用于反走私工作。 
  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创造反走私斗争的良好社会经济环境 
  走私贩私危害严重,涉及面广,必须采取多种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整顿经济秩序和进出口秩序,建立防止走私、打击走私的铜墙铁壁。 
  (一)坚决清理整顿党政军机关、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司法部门所办企业及其挂靠公司。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的规定,认真清理自己所办的企业及挂靠公司,限期做到与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对此类企业的走私案件,必须认真查处。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策划、参与走私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犯法、内外勾结护私的,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以罚放私”、“收费放私”、借打击走私谋取个人、部门或地方利益,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都必须认真查处,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决策者和主要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军队、武警和政法部门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在企业兼职。每个单位?每个干部都要无条件地执行,如有违反规定的,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严格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今后,各类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一律不准搞“包税”、“包证”,也不得到外地订购“包税”走私进口的货物。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管理和指导,不仅要引导企业强化依法经营的意识,同时要提醒企业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受骗上当。今后,进出口企业不得让其它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进出口企业内部采取承包方式经营的,必须权责分明,有效制约,加强管理。承包者走私,企业要承担法律责任。外贸、工贸等公司走私或出卖进出口经营权和倒卖批文、许可证的,报关公司参与“包税”、“包证”、“包核销”或所属报关员伪报货物品名、数量、价格的,保税仓库参与或被利用进行走私的,必须依法对走私当事人严肃查处,还要根据不同情况,实行“红、黄牌”制度,对这些企业分别给予警告、暂停直至取消企业经营权、报关权。 
  (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不仅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强化执法监督,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形成联合办案的整体优势,而且要加强与外经贸、银行、税务、外汇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加快信息化进程,实现信息共享,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使走私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四)深入开展反走私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要迅速开展反走私的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闻媒体,及时报道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的有关情况,扩大对走私贩私的危害性以及开展打击走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设立打私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商品的进出口和市场流通进行监控,拓宽情报来源,扩大信息交流,加大打击走私工作的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以震慑走私犯罪分子。 
  五、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取得成效 
  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是我们今年要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狠抓落实。 
  (一)设立打击走私协调机构。成立陕西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联合办公。各地市要相应成立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部门。各级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各地方、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工作。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收集和反映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向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阶段打击走私情况以及查获大案要案的情况和重要信息。 
  (二)落实反走私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打击走私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把这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并由一位领导同志分工具体抓。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从政治上、组织上确保反走私斗争的顺利进行。对涉及党政军领导机关、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组织、参与、包庇、纵容的重大走私案件,必须统一协调有关执法、司法、纪检部门,组织力量,追查到底,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和法纪惩处。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海关、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要依法从严执法,严禁罚款放私、护私,严禁坐支、截留罚没收入,严禁以各种形式乱缉私、乱罚款。要加大内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案件督办制度,不护短、不怕丑,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努力培养一支忠于职守、高效廉洁、纪律严明、有战斗力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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