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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进程,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国家文物局决定对近期成立的省级文物行政执法机构配发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专用车,现将有关单位的情况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2005年11月11日
附:拟配发第3批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车的单位
江苏省文物局法规处(执法督察处) 张 农 (025)84699667
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 吕可平 (0571)87994517
贵州省文物行政执法处 候天佑 (0851)5572994
吉林省文物局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 翟立国 (0431)5614133
广东省文物局文物处 苏桂芬 (020)87048221
天津市文物执法队 陈 雍 (022)23395236
重庆市文化局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处 柳春鸣 (023)6382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