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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赵玉彪等人任职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0 生效日期: 2003-05-20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3]74号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赵玉彪等人任职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核准赵玉彪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屈年增的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单宇、姜振武、祖煜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候丹宇的督察员任职资格;我会对赵玉彪、张兴波、屈年增、闫洪飙任董事,刘星星、刘二飞、陶武平任独立董事,不持异议。
  根据《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从业人员不得在其他经营性机构兼职。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赵玉彪应辞去在其他经营性机构所兼任的职务;30日内,单宇、姜振武、候丹宇应办结原任职单位的离职手续。以上事项应在事后10日内报告我会基金监管部。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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