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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重点流域、海域“十五”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31 生效日期: 2003-10-31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办[2003]104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现将“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流域、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及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003年第三季度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到10月15日,已完成项目124个,占应建项目总数的18%;在建项目212个,占31%;尚有351个项目未动工,占51%。较之5月底,开工率增加了10个百分点。进展缓慢的省份有河北安徽河南山西。各流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出省(市区)跨界水质较差的有河南山东河北三省。
一、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进展
  (一)淮河流域
  计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62个,已完成19个,占11.7%;在建36个,占25.3%;处于项目前期的72个,占43.2%;未启动的31个,占19.8%。其中:
  江苏省:共47个项目,现已完成6个,占12.8%;在建18个,占38.3%;处于项目前期的23个,占48.9%。
  河南省:共34个项目,现已完成3个,占8.8%;在建4个,占11.8%;处于项目前期的10个,占29.4%;未启动的17个,占50.0%。
  安徽省:共29个项目,现均未完成,在建7个,占24.1%;处于项目前期的8个,占27.6%;未启动的14个,占48.3%。
  山东省:共52个项目,现已完成10个,占19.2%;在建11个,占21.2%;处于项目前期的31个,占59.6%。
  (二)海河流域
  计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86个,已完成18个,占9.7%;在建57个,占30.6%;处于项目前期的75个,占40.3%;未启动的36个,占19.4%。其中:
  北京市:共15个项目,现已完成4个,占26.6%;在建8个,占53.3%;处于项目前期的2个,占13.4%;未启动的1个,占6.7%。
  天津市:共17个项目,现已完成2个,占11.8%;在建8个,占47.0%;处于项目前期的7个,占41.2%。
  山西省:共25个项目,现已完成2个,占8.0%;在建9个,占36.0%;处于项目前期的11个,占44.0%;未启动的3个,占12.0%。
  山东省:共20个项目,现已完成5个,占25.0%;在建9个,占45.0%;处于项目前期的2个,占10.0%;未启动的4个,占20.0%。
  河南省:共24个项目,现已完成3个,占12.5;在建2个,占8.3%;处于项目前期的7个,占29.2%;未启动的12个,占50.0%。
  河北省:共85个项目,现已完成2个,占2.3%;在建21个,占24.8%;处于项目前期的46个,占54.1%;未启动的16个,占18.8%。
  (三)辽河流域
  计划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65个,已完成9个,占13.9%;在建21个,占32.3%;处于项目前期的27个,占41.5%;未启动的8个,占12.3%。其中:
  吉林省:共10个项目,现已完成4个,占30.0%;在建4个,占40.0%;处于项目前期的2个,占30.0%。
  内蒙古自治区:共18个项目,现已完成2个,占11.1%;在建4个,占22.2%;处于项目前期的8个,占44.5%;未启动的4个,占22.2%。
  辽宁省:共37个项目,现已完成3个,占8.1%;在建13个,占45.9%;处于项目前期的17个,占51.4%;未启动的4个,占10.8%。
  (四)太湖
  计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48个,已完成36个,占24.3%;在建53个,占35.8%;处于项目前期的39个,占26.4%;未启动的20个,占13.5%。其中:
  上海市:2个项目均在建设中。
  浙江省:14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57个子项目中,已完成8个,占总数的14.1%;在建21个,占总数的36.8%;处于项目前期的12项,占总数的21.1%;未启动的16个,占总数的28.0%。
  江苏省:在修改后的89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已完成28个,占总数的31.5%;在建的有30个,占总数的33.7%;处于项目前期27个,占总数的30.3%;暂缓建设的4个,占总数的4.5%。
  (五)巢湖
  计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4个,已完成2个,占总数的14.3%;在建3个,占总数的21.4%;处于项目前期7个,占总数的50.0%;未启动的2个占总数的14.3%。
  (六)滇池
  计划建设的6个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其中第五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调试,等待验收;第六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中。
  (七)三峡库区
  湖北省: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完成。
  重庆市:2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已完成16个,占总数的66.7%;在建的8个,占总数的33.3%。
  (八)渤海
  计划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77个(含与海、辽计划重复的项目25个),已完成14个,占18.2%;在建29个,占37.7%;处于项目前期的31个,占40.3%;未启动的3个,占3.9%。其中:
  天津市:共21个项目,现均未完成;在建11个,占52.4%;处于项目前期的10个,占47.6%。
  河北省:共9个项目,现已完成3个,占33.3%;在建4个,占44.4%;处于项目前期的2个,占22.2%。
  辽宁省:共22个项目,现已完成1个,占4.5%;在建7个,占31.8%;处于项目前期的14个,占63.6%。
  山东省:共25个项目,现已完成10个,占40.0%;在建7个,占28.0%;处于项目前期的5个,占20.0%;未启动的3个,占12.0%。
二、2003年第二、三季度重点流域、海域水体水质
  (一)淮河流域
  2003年第二季度35个省界断面中20个断面为劣Ⅴ类水质,Ⅱ~Ⅴ类水质断面数分别为:1、2、7和5个,与淮河“十五”计划水质目标比较,水质达标率为28.6%,省界断面达标率从高到低分别为:江苏66.7%、河南30.0%、安徽16.7%和山东7.5%。
  第三季度13个断面为劣Ⅴ类水质,Ⅱ~Ⅴ类水质断面数分别为:1、3、13和5个,与淮河“十五”计划水质目标比较,水质达标率为45.7%,省界断面达标率从高到低分别为:江苏100%、安徽91.7%、河南64.3%和山东47.6%。由于第三季度降水丰沛,降雨量比第二季度偏多83.7%,水质明显好转。
  污染严重的断面主要是涡河鹿邑付桥闸(豫-皖),惠济河东孙营(豫-皖),武河310公路桥(鲁-苏)和张疃河张疃桥(鲁-苏)等。
  (二)海河流域
  2003年第二季度实测的23个省界断面中14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Ⅱ~Ⅴ类水质断面数分别为:3、3、0和1个。
  第三季度实测的32个省界断面中19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Ⅱ~Ⅴ类水质断面数分别为:6、5、0和2个。
  污染严重的水质断面主要是:卫河龙王庙(豫-冀)、子牙新河阎辛庄(冀-津)和北运河榆林庄(京-津)等。
  (三)辽河流域
  6个省界断面中内蒙古西辽河干流白市断面自1999年至今断流无水,东辽河、招苏台河和条子河上的其余5个省界断面2003年第二、三季度水质均污染严重,均未达到“十五”计划中的水质目标,其中条子河林家断面(吉-辽)污染最为严重,第三季度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分别超标2倍和5倍。
  (四)太湖流域
  2003年第二、三季度14个省界水质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达太湖“十五”计划水质目标的分别为7个、8个和12个,达标率分别为50.0%、57.1%和85.7%。其中总磷达标情况最好,只有浙江嘉兴境内的青阳汇和小新村断面未达标。江苏上海浙江水质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达标率分别为57.1%、0%和33.3%,江苏上海浙江水质监测断面氨氮达标率分别为85.7%、0%和33.3%。污染严重的水质断面为急水港(苏-沪)。
  (五)巢湖流域
  2003年第二、三季度巢湖西半湖的总磷和总氮浓度超过巢湖“十五”计划目标值,高锰酸盐指数均达到“十五”计划目标值;东半湖三项指标均达到“十五”计划目标值。环湖河流22%监测断面为Ⅲ类,44%为Ⅳ类,34%为劣Ⅴ类。富营养化状态评价表明,二季度巢湖湖区为中度富营养状态,三季度为重度富营养状态。
  (六)滇池流域
  2003年第二、三季度,滇池草海水体总体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是总氮和总磷。第二季度,滇池外海水体总体水质为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总磷;第三季度,滇池外海水体总体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富营养化状态评价表明,草海为重度富营养,外海第二季度为轻度富营养、第三季度为中度富营养。
  (七)三峡库区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共监测19条河流,43个断面。2003年第二、三季度整体水质类别为:Ⅰ~Ⅲ类占72.1%,其中Ⅰ类:16.3%,Ⅱ类:20.9%,Ⅲ类:34.9%;Ⅳ类水质占16.3%;Ⅴ类水质占2.3%;劣Ⅴ类水质占9.3%。其中三峡库区水质良好,二期蓄水前、后水质基本无变化。污染严重的河段主要分布在四川沱江及贵州清水河、湘江等支流上,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氨氮。
  (八)渤海
  渤海近岸海域以一类海水和二类海水为主。近岸海域海水功能达标率从高到低分别为:山东89.5%、河北84.2%、辽宁83.1%、和天津40.0%。
  综上所述,重点流域、海域污水处理厂未动工率仍占一半以上,水质改善不明显,任务还相当艰巨。请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按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重点地区污染防治的任务落到实处。列入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计划的治污项目,已开工的要抓紧建设;尚未开工的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力争在2003年底前使开工率有较大提高。
  请各地对照计划,将项目进展、水质达标、污染物总量削减情况进行认真评估,评估结果请于年底前报我局。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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