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科发计字〔2005〕503号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肃省科技厅:
你们分别报送的相关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国家核技术工业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入2005年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见附件)。现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专家论证后确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目标和方向、主要任务、运行机制、组建经费预算等组建方案内容,组建年限为3年。请你们抓紧与相关依托单位共同认真填报《计划任务书》一式8份报送我部。
二、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过程中,各中心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新时期的重要性,积极支持中心建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发挥主管部门作用,通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加强组建过程管理,指导组建工作,并及时报告组建情况。
三、各相关依托单位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中,要按照可行性论证报告和计划任务书要求,保证人、财、物的合理分配与使用,在着力提高新建中心工程化、产业化能力同时,注意提高其开放服务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努力发挥新建中心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2005年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计划编号 名 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预算安排
总投资 科技部拨款 部门及地方拨款 依托单位自筹及其它
1 2005DC105001 国家核技术工业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四川省科技厅 3200 500 200 2500
2 2005DC105002 国家水力发电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哈尔滨大电机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技厅 4500 500 500 3500
3 2005DC105003 国家光电子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福建省科技厅 4000 500 500 3000
4 2005DC105004 国家草原畜牧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1500 500 500 500
5 2005DC105005 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科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科技厅 2600 500 500 1600
6 2005DC105006 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 福建省科技厅 7000 500 2500 4000
7 2005DC105007 国家镍钴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甘肃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科技厅 10000 500 300 9200
8 2005DC105008 国家工业烟气除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湖北省科技厅 2100 500 400 1200
9 2005DC105009 国家工业陶瓷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 山东省科技厅 2600 500 700 1400
10 2005DC105010 国家毛纺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科技厅 5800 500 500 4800
11 2005DC105011 国家农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湖南化工研究院 湖南省科技厅 3200 500 500 2200
合 计 46500 5500 7100 33900